1、企业员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 1 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及职业操守,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第 2 条 公司简介:(空)第 3 条 公司机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部、 生产计划部、技术工艺部、设计开发部 行政人事部、营销管理部、采购部、品控外发部。(如有需要可按公司实际情况另外增(减)设置职能机构)第 4 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杭州海阔服饰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杭州海阔服饰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第 5 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
2、员工,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第 6 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 7 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 8 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籍贯平等的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按特别规定。第 9 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
3、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 10 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第 11 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新员工应聘被公司录取时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第 12 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第 13 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
4、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 14 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在劳动合同外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第 15 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 1 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
5、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第 16 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普通岗位 30 天管理岗位和特殊岗位 3 个月。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 17 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第 18 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由杭州市劳动局印制的正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第 19 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 20 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 10 年以上的员工,可以
6、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第 21 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 30 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第 22 条不签定劳动合同的,公司视其为短期临时用工.第 23 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的;(5)、被劳动教养的;(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8 )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 24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5)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 25 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 26 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
9、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 个月)。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 24 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第 27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6 )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 28 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 30 天通知员
10、工,并在 30 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 3 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第 29 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 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第 30 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基本工资。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 31 条 公司实行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特珠岗位的员工另行规定。第 32 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
11、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小时,并保证员工每两周至少休息一天。第 33 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公司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第 34 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1)休息日: 每个月 1 号,16 号各一天。(2)休假日: 元旦 1 天、春节 7 天、五一节 1 天、国庆节 2 天。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第 35 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培训工按公司培训工规定)第 36 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计件工资、岗位(职务)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
12、定。第 37 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第 38 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第 39 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 15 日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第 40 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 个月内)的,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50%。第 41 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
13、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 3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 3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 4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第 42 条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第 43 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
1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第 44 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第 45 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部份。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第 46 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15、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第 47 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第 48 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第 49 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年满 16 周岁,未满 18 周岁)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第 50 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
16、和辞职制度:(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补签签卡方能有效。(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6)、一次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上的,以旷工论处。(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审请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
17、书面审请。(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第 51 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1)、进入办公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工牌。(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
18、意损坏公司财物。(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13)、下级服从上级,不得越级汇报,不得越级汇报虚假情况的。第 52 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1)、车间主任和组长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
19、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组长和相关机修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自修。(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专业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8)、非设备的
20、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10)、车间,办公室,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和生产车间。(12)、收工时要整理.擦试机器、工具、物料及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第 53 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
21、通令表扬。第 54 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第 55 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
22、,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第 56 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警告.罚款 10 元,第二次严重警告并罚款 20 至 50 元;每警告 2 次记过 1 次;一个月内被记过 3 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 6 次以上的,予以辞退。(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 3 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牌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4)、擅离职守或串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东游西荡的。(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不换穿工作鞋和穿工作鞋出车间,污染环境卫
23、生的。(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9)、越级汇报虚假情况的。(10)、非机器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器设备的。(11)、下班后不按规定关平车、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12)、未经许可擅自带外来闲杂人员入厂参观游玩的。(13)、携带危险物品入厂不劝告的。(14)、在禁烟区吸烟的。(15)、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第 57 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
24、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 1 次,并罚款 50 至 100 元;一个月内被记过 3 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 6 次以上的,予以辞退。(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 ) 、违反公司规定带包进入生产车间,办公场地,私带公私物品出厂,拒不接受门卫检查的。(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第 58 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 5 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10 日的。(2)、提供与录用有
25、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500元以上的。(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500 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 500 元以上的。(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第 59 条 、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 500 元以上的一经查出,除追究当事人经济赔偿外,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第 60 条 、此规章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长签发批准实施生效。第 61 条 、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杭州海阔服饰有限公司。第 62 条 、本规章制度自宣怖之日起生效执行。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