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 亚星客车 股 票 代 码 : 600213 收购人名称 : 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 : 扬州市邗江区北山工业园槐甘路 1 号 通讯地址 : 扬州市邗江区北山工业园槐甘路 1 号 签署日期:二 O 一一年九月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2 收购人声明 一、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
2、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已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并核准豁免收购人对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
3、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3 目 录 释 义 . 5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 7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 7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 7 三、收购人及控股股东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 17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内是否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的情况 . 18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8 六、收购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其他上市公司、金融机构 5%以上权益的情况 . 18 第二节
4、 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 . 20 一、本次收购目的 . 20 二、收购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 20 三、本次收购决定 . 20 第三节 收购方式 . 22 一、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2 二、收购方式 . 22 三、股份变更协议的主要内容 . 23 四、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25 第四节 收购资金来源 . 26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27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变更的计划 . 27 二、对上市公司重组的计划 . 27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 27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
5、 27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27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 28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28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4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9 一、本次收购对亚星客车独立性的影响 . 29 二、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 29 三、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 30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33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34 一、收购人前六个月买卖情况 . 34 二、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知
6、悉内幕信息人员前六个月买卖情况 . 34 三、收购人的关联方及相关人员前六个月买卖情况 . 34 第九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 35 一、审计情况及审计意见 . 35 二、潍柴集团 2007 年至 2009 年财务报表 . 35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 39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 55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59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60 一、备查文件目录 . 60 二、备查地点 . 61 收购人声明 . 65 财务顾问声明 . 66 法律顾问声明 . 67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5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7、: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本公司、潍柴扬州、收购人 指 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 山东重工 指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潍柴集团 指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潍柴进出口 指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亚星集团 指 江苏亚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亚星客车、上市公司 指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变更协议 指 亚星集团与潍柴扬州于 2011 年 3 月 3 日签订的 关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51%国有股份变更协议 本次收购、本次股份变更、无偿划转变更 指 按照股份变更协议约定,亚星集团将其持有的亚星客车 11,220 万股国有股份 (占亚星客车总股本的 51
8、%)变更给潍柴扬州持有。此次股份变更系亚星集团依法将该 51%的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潍柴扬州持有,并纳入潍柴扬州管理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国资委 指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国资委 指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扬州市国资委 指 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6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6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9、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财务顾问、中航证券 指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律师 指 北京市金洋律师事务所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7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名 称: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北山工业园槐甘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孙承平 注册资本: 1,000,000,000 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21027000137440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及服务;汽车(不含小轿车)研究开发、销售及服务
10、;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实业投资。 经营期限: 2011 年 1 月 12 日至 2041 年 1 月 11 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32102756780558X 股东情况: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99%股权)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其 1%股权) 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北山工业园槐甘路 1 号 联系电话: 0514 87828730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一)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收购人控股股东 收购人的控股股东为潍柴集团。潍柴集团直接持有潍柴扬州 99%股权,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潍柴进出口持有收购人 1%股权。潍柴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11、 名 称: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2 亿元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8 注册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民生东街 26 号 成立日期: 1989 年 12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职工食堂:含凉菜;不含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有效期至 2013 年 4 月 1 日) 。一般经营项目: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对外投资;企业经济担保;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规划组织、协调管理集团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性项目,需资质许可的凭资质许可证开展经营) 。 2、收购人实际控制人 山东重工
12、持有潍柴集团 100%股权,为潍柴集团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基本情况如下: 名 称: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 亿元 注册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西路 40-1 号 成立日期: 2009 年 6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经营范围: 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 投资和企业管理; 规划组织、协调管理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内燃机及其配套产品、工程机械及其他机械设备、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3、收购人最终控制人 山东省国资委持有山东重工 100%股权,为本公司最终控制人。 4、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
13、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9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潍柴集团、山东重工及其控制的核心企业的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 潍柴控股集团(香港)投资公司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潍柴发动机厂潍坊同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公司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山东潍柴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山推机械有限公司济宁山推科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济宁山推富居物业有限公司济宁山推机
14、械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山推胜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山盛置业有限公司山重建机有限公司山东宇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100% 100% 100%100% 21.74%山重建机(济宁)有限公司100% 16.83% 30.59% 100% 100% 100% 50% 51% 100% 51%100% 85% 50% 100%100%99%1%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00%21.10%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潍柴发动机厂潍坊同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公司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山东潍柴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济宁山推科苑工程机械有
15、限公司济宁山推富居物业有限公司济宁山推机械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山推胜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山盛置业有限公司注: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0338.SZ” 、 “ 2338.HK”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 ;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10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 “ 000680” , 证券简称 “山推股份” ) 。根据关于组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 (鲁国资企改 2009 11 号)完成国有资产划转后, 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将被注
16、销, 山东重工将直接持有山推股份 21.10%股份。 根据 2009 年 6 月 15 日印发的关于组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鲁国资企改 2009 11 号) ,山东省国资委拟通过整体划转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国有资产的方式组建山东重工。 目前, 涉及上述划转事项的部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划转、工商登记等事宜尚在实施过程中。根据该文件要求,在完成全部国有资产划转工作后,山东重工将直接持有山东山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 21.10%的股权以及山东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17、 1、潍柴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潍柴扬州外,潍柴集团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 1)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动力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 23 日,注册资本 1,666,091,366 万元,潍柴集团持有其 16.83%股权。经营范围:柴油机及配套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进出口。 ( 2)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重机成立于 1993 年 6 月 28 日,注册资本 27,610.05 万元,潍柴集团持有其 30.59%股权。经营范围:内燃机及配件生产、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的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生产、销售,机械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
18、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 ( 3)重庆潍柴发动机厂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成立于 1999 年 12 月 8 日,注册资本 8462 万元,潍柴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柴油机(船用、汽车用) ,柴油发电机组,柴油机配、附件,自行车零配件、电冰箱零件、铸锻件。本企业自产柴油机、发电机及配件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金属加工。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11 ( 4)潍柴控股集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潍柴控股集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0 月 14 日,潍柴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主营业务
19、为发动机等汽车核心零部件及汽车工程相关产品的研发和技术合作、贸易业务。 ( 5)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公司 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 月 15 日,注册资本 2000 万德国马克,潍柴集团持有其 50%股权。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 226B 系列柴油机及其零部件并提供售后服务。 ( 6)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12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潍柴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 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 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凭有效对外承包工程资
20、格证书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 ;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转口贸易和对销贸易。 ( 7)潍坊同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潍坊同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6 月 4 日, 注册资本 600 万元,潍柴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经营范围:房地产经营、租赁。 ( 8)山东潍柴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潍柴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2 月 2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潍柴集团持有其 51%股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 2、山东重工所控制的核心企
21、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潍柴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外,山东重工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 1)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11 月 18 日,注册资本 52,980万元,山东重工持有其 100%股权。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工程机械、汽车起重机及其他机械设备、零部件;对外投资;技术服务、房屋租赁。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12 ( 2)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12 月 14 日,注册资本759,164,530 元 , 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21.10%股
22、份。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机械、起重运输机械(凭许可证经营) 、矿山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收获机械及配件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租赁、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 ( 3)山东山推机械有限公司 山东山推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5 月 24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山东重工持有其 100%股权。经营范围:工程机械主机及配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用电子、电气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农用机械主机及配件;工程机械租赁服务; 工程机械原料; 钢丝增强橡胶液压橡胶管组合件的开发、 生产、销售;房屋租赁;其他印刷品印刷(仅限分公司经营) 。 ( 4)山重建机有限公司 山重建机有限公司成立于 1
23、999 年 3 月 2 日,注册资本 58,171.44 万元,山东重工持有其 100%股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制造猎枪(出口猎枪根据需求定型) (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1 年 1 月 31 日) 。一般经营许可项目:生产、销售、租赁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的进出口业务(凭资质证经营) ;销售:润滑油(限分支机构经营) 。 ( 5)山东宇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山东宇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7 月,注册资本 500 万元,山东重工持有其 100%股权。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机销售。 ( 6)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3
24、 月 27 日,注册资本 92,000 万元,山东重工持有其 21.74%股权。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建筑材料;项目投资。 (三)收购人实际控制人目前主要 涉及的行业分布与产业板块情况 收购人潍柴扬州成立于 201 1年1月12日, 系为本次收购而设立的公司,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潍柴扬州尚未开展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潍柴扬州的控股股东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13 为潍柴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山东重工。山东重工及其下属重点控股企业主要涉及的行业分布与产业板块情
25、况如下: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14 行业 板块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主要产品 潍柴动力 研究、生产及销售发动机及其零部件、重型汽车、重型汽车车桥、变速箱及其他汽车零部件等业务 柴油发动机、变速箱、重型汽车车桥、重型汽车、汽车零部件,其中发动机产品主要为高速发动机,主要包括:10L、12L 及 4L 以下发动机,其中 4L 以下发动机由控股子公司潍柴动力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 潍柴动力扬州柴油机有限公司 轻、微型柴油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为 4L 以下柴油机 潍柴重机 内燃机及配件生产、 销售, 发电机及发电机组的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生产、销售,机械零件加工及设
26、备修理 柴油发动机、发电机组、配件、材料及其他,其中发动机产品主要为中速发动机,主要包括:R6160/X170 型,CW200/250 型 发动机 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 开发、生产、销售 226B 系列柴油机及其零部件 主要产品为WP6柴油发动机及其零部件 变速箱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汽车变速器、齿轮、锻件等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服务 主要产品为中重型汽车变速器 动力系统车桥 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 汽车车桥及车桥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主要产品为汽车车桥及车桥零部件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重型汽车的生产、销售 主要产品为重型卡车 商用汽车 东风越野车有限公司 越野
27、车及越野车的底盘、改装车的生产、销售 主要产品为越野车 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制造、销售各类汽车、工程机械、摩托车、机床传动系总成、齿轮及轴;汽车(小轿车除外) 、摩托车及配件销售 主要产品为齿轮 牡丹江富通汽车空调有限公司 汽车空调压缩机及汽车零部件的制造、销售 主要产品为汽车空调压缩机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汽车零部件 株洲湘火炬火花塞有限责任公司 火花塞、 汽车电器及其他汽车、 摩托车零部件的制造、销售 主要产品为火花塞、汽车电器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15 行业 板块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主要产品 山推股份 建筑工程机械、起重运输机械、矿山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
28、械、收获机械及配件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租赁、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 主要产品包括: 推土机、 道路机械、混凝土机械、起重机械、配件及其他 山东山推机械有限公司 工程机械主机及配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用电子、电气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农用机械主机及配件;工程机械租赁服务;工程机械原料;钢丝增强橡胶液压橡胶管组合件的开发、生产、销售 主要产品包括叉车、桩工机械(包括旋挖钻机等)和工程机械配套件 山重建机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租赁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的进出口业务(凭资质证经营) ;销售:润滑油(限分支机构经营) 主要产品为挖掘机, 包括 JCM 和 GC两条产品线,其中
29、 JCM 产品从 6 吨到 36 吨共 11 个规格,GC 产品从0.8吨到68吨共25个规格 机械、设备、仪表 工程机械 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研制、生产、销售工程机械、汽车起重机及其他机械设备、零部件;对外投资;技术服务、房屋租赁 主要产品为工程机械、汽车起重机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16 (四)收购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重点企业及上 市公司的控制权状况、控制关系及产业板块结构 收购人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控制的重点企业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状况、 控制关系及产业板块结构图: 80%100%100% 51% 76.56%94% 20.10% 100%61.30%51%3.06
30、% 51%60% 50%100% 30.59% 16.83% 1% 99% 100% 100% 100% 21.74% 山东省国资委 山东重工 100%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株洲湘火炬火花塞有限公司牡丹江富通汽车空调有限公司株洲齿轮有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公司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东风越野车有限公司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山推机械有限公司山重建机有限公司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商用汽车板块 动力系统板块 汽车零
31、部件板块 工程机械板块 潍柴动力(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潍柴动力扬州柴油机有限公司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17 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山东重工除直接持有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1.739%股权外,还通过控股潍柴集团和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 其中:潍柴集团控股的潍柴重机持有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9.565%股权,潍柴动力持有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9.565%股权,潍柴动力的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持有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9.565%股权,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推股份持有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9.565
32、%股权。 三、 收购人及控股股东从事的主要业 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收购人的主要业务 潍柴扬州系潍柴集团为本次收购目的于 2011 年 1 月 12 日设立的公司,自成立以来,尚未发生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尚未产生业务经营收入。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潍柴集团是中国最早一批生产柴油机的厂商之一, 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内燃机研发、制造、销售骨干企业,目前其业务包括整车、动力总成以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三个板块。 潍柴集团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3、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1,496,204,313.56 32,016,535,736.36 24,893,306,458.87 负债总额 24,308,637,930.94 19,389,616,777.52 14,357,493,871.00 净资产 17,187,566,382.62 12,626,918,958.84 10,535,812,587.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710,542,908.05 2,065,658,438.94 1,709,619,053.80 资产负债率( %) 58.58% 60.56% 57.68%2009 年度 2008
34、 年度 2007 年度 营业收入 37,819,835,041.08 34,758,719,388.45 30,539,681,947.31 净利润 4,190,218,557.07 2,544,234,743.39 2,892,447,102.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9,645,033.95 356,895,886.50 217,941,195.64 净资产收益率( %) 24.38% 20.15% 27.45%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18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内是否受到处罚 和涉及诉讼、仲裁的情况 收购人自成立至今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
35、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潍柴集团在最近 5 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山东重工自成立至今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曾用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境外居留权 孙承平 无 董事长 中国 潍坊 无 徐新玉 无 董事 中国 潍坊 无 张伏生 无 董事、总经理 中国 潍坊 无 伦学廷 无 监事 中国 潍坊 无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36、的除外) 、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收购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拥有其他上市公司、金融机构5%以上权益的情况 (一)拥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权益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拥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权益的情况。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潍柴集团拥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权益的情况如下: ( 1)持有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338) 16.83%股份。 ( 2)持有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880) 30.59%股份。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实际控 制人山东重工除通过控股潍柴集团扬州亚星客车
37、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19 控制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外,还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80) 21.1%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收购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涉及拥有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5%以上权益的情形。 (二)拥有金融机构 5%以上权益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 拥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5%以上权益的情形。 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收购人控股股东潍柴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拥有 5%以上权益的金融机构包括: ( 1)潍柴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38、持有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5%股份、持有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1.22%股权。 ( 2)潍柴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9.565%股权,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9.565%股权,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持有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9.565%股权。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实际控 制人山东重工除直接持有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1.739%股权外,还通过控股潍柴集团和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其控股子公司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9.565%股权)间接持有山重
39、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 除上述情形外,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拥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5%以上权益的情形。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20 第二节 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 一、本次收购目的 近年来,国务院发布了一系列政策,鼓励汽车产业积极进行整合,支持优势企业实施跨地区兼并重组,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本次亚星客车国有股份变更符合国家汽车产业调整和国资整合发展趋势。潍柴集团是山东省国资委直属企业山东重工集团的核心企业,是中国综合实力最强的汽车及装备制造业集团之一。通过重组亚星客车,潍柴集团将进一步拓展产业链布
40、局,增强企业的资源配置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亚星客车通过发挥与潍柴集团产业链合协同效应,不断提升技术、研发、管理等方面的水平和效能,从而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惠及全体股东和社会。 二、收购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除本 报告书披露的拟收购亚星客车 51%股份外,暂时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并且收购人承诺,在本次该 51%股份完成交割后五年内,不向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关联方之外的其他主体转让该股份。 三、本次收购决定 本次收购已经履行的相关法律
41、程序: 1、 2010 年 12 月 30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作出省政府关于同意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 (苏政复 2010 82 号) ,同意将亚星集团持有的亚星客车 11,220 万股股份(占总股份的 51%) ,无偿划转给潍柴集团在扬州设立的国有全资子公司。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21 2、山东重工于 2011 年 1 月 11 日召开董事会,同意亚星集团所持有的亚星客车 11,22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51%)无偿划转变更给拟组建成立的潍柴扬州持有。 3、潍柴集团于 2011 年 2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同意亚星集团所持有的亚星客车
42、 11,22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51%)无偿划转变更给潍柴扬州持有。 4、潍柴扬州于 2011 年 3 月 2 日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亚星集团所持有的亚星客车 11,22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51%)无偿划转变更给潍柴扬州持有。 5、 2011 年 3 月 2 日,亚星集团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将其持有的亚星客车51%的股份无偿划转变更给潍柴扬州持有。 6、 2011 年 3 月 3 日,潍柴扬州与亚星集团签署关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51%国有股份变更协议 。 7、 2011 年 4 月 18 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关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有人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资产
43、权 2011 278 号) ,鉴于江苏省人民政府以 关于同意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 (苏政复 2010 82 号)批准将亚星集团所持亚星客车部分股份无偿划转给潍柴扬州,国务院国资委经研究,同意将亚星集团所持亚星客车 11,220 万股股份变更为潍柴扬州持有。 8、 2011 年 9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公告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1 1425 号) ,对潍柴扬州公告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并核准豁免潍柴扬州的要约收购义务。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
44、告书 1-1-22 第三节 收购方式 一、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本公司未持有亚星客车的股份; 本次股份变更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亚星客车公司股份 11,220 万股股份,占亚星客车总股本的 51%,本公司将成为亚星客车的控股股东。 二、收购方式 潍柴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潍柴进出口出资成立潍柴扬州, 亚星集团将持有的亚星客车 51%的股份无偿划转变更给潍柴扬州持有。 潍柴扬州与亚星集团之间不存在包括有偿支付在内的任何附加安排。 潍柴扬州和亚星集团已分别出具承诺函 ,确认本次国有股份变更确系无偿划转且不存在任何附加安排。 通过此次国有股份变更, 亚星客车的最终控制人将由扬
45、州市国资委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本次股份变更前后,亚星客车的股权控制关系及控制人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23 变更前 变更后 三、股份变更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1 年 3 月 3 日,亚星集团与潍柴扬州签署了关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51%国有股份变更协议 ,合同主体为亚星集团(股份转出方, “甲方” )与潍柴扬州(股份转入方, “乙方” ) ,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份和股份变更方式 1、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为甲方合法持有的亚星客车 11,220 万股国有股份,占亚星客车总股份 51%的比例。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条件将标的股份变更给乙
46、方持有。 2、 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变更系依法经过国家有关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监管、审批 /核准程序,将甲方拥有的前条所述的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乙方持有,并依法纳入乙方管理。 (二)标的公司及转出方的债权债务(含或有负债)处理 1、甲方所持有的亚星客车 51%国有股份变更给乙方持有后,亚星客车的独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24 立法人地位不变。 亚星客车所涉及的债权债务以及或有负债均由本次标的股份变更后的亚星客车依法继续享有或承担。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关于本次标的股份变更事宜,甲方已 就自身债务及或有负债作出妥善的处置方案。甲方负责妥善处理自身债务及或有负债,乙方不承
47、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标的公司的职工安置及人事安排 1、 2011 年 1 月 17 日,亚星客车第二届三次会员(职工)代表大会已作出合法有效决议,通过本次标的股份变更事宜所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2、在本次标的股份交割日(即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标的股份过户变更登记之日,下同)后,乙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亚星客车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提名部分亚星客车董事、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 3、在亚星客车董事会和监事会按前条约 定完成改组后,亚星客车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四)过渡期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48、自本协议签署至本协议约定交割日为本次交易的过渡期,在本次交易的过渡期,甲方应保证: 1、亚星客车正常经营,维持各重要合同的继续有效及履行; 2、维护亚星客车设备和设施的完整性, 保证亚星客车现有净资产不发生重大减损; 3、非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在过渡期不提议亚星客车进行以下行为: ( 1)通过任何决定或决议,以便宣布、分配股息、股利或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 ( 2)变更注册资本,或变更股权结构; ( 3)达成任何限制亚星客车经营其现时业务的合同或协议; ( 4)参与任何协议或安排,使本协议书项下交易和安排受到任何限制或不利影响; ( 5)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外的且非亚星客车日常经营所必须
49、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1-25 对外担保或对外借贷,包括向股东及卖方担保或借贷; ( 6)转让或出售其重大资产或业务; ( 7)签署纯义务性或非正常的合同; ( 8)就其经营活动进行任何重大变更。 (五)审批与交割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即就本次 标的股份变更事宜向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地方人民政府、证券监管机构等部门递交申报文件,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 /核准手续。 2、本次标的股份变更事宜获得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并核准豁免要约收购后 10 日内,甲、乙双方应组织亚星客车的交接工作,制作交接清单和文书,并向亚星客车职工正式宣布。 3、本次标的股份变更事宜获得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并核准豁免要约收购后 10 日内,甲方应会同乙方并责成亚星客车办理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股份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后成立。本次标的股份变更事宜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乙方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并核准豁免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