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认租意向书甲方(出租人):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联 系 人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乙方现对甲方投资开发建设的 合肥“长江壹号”街区 项目达成如下承租意向:一、承租房屋基本情况乙方意向承租位于位于 市 路 号“长江壹号”街区 号楼 层房屋,预测面积约为 平米,用于 经营,首个租赁年度每平方米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 ,租金年递增率为 %。二、付款办法:1乙方签订本意向书 日内,须一次性交纳 元作为承租定金,该定金在签订房屋租赁经营合同时将转为同等金额的租金。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
2、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支付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意向书,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租给第三方。2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甲方收取定金的帐号:公司名称:开户银行:帐 号:三、双方共同遵守的如下约定:1、甲方承诺在本意向书解除或失效前,不将标的房屋出租给除乙方之外的第三方。2、根据甲方的建设开发进度,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签订房屋租赁经营合同的书面通知起 5 日内,应当携带本意向书及相关证件到达甲方指定的签约地点,签订房屋租赁经营合同 。若乙方未在本意向书规定期限内签署房屋租赁经营合同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承租权利,甲方有权解除本意向书。甲方解除本意向书的,乙方已付定金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
3、处置,而无需事先或事后取得乙方同意。3、甲方在乙方签订本意向书后将该房屋另行处置,导致乙方不能承租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4、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意向书的认租目的,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解除本意向书,乙方须将本意向书、定金收据及从甲方获取的其它文件退回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 日内将定金返还乙方,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本意向书签署后,乙方不得要求退房、换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意向书,乙方定金不予退还。6、乙方应确保其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正确无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联系不到乙方而产生的任何后果,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四、本意向书所述房屋的最终成交条件以甲方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房屋租赁经营合同后为准。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经营合同生效后本意向书自行终止,由甲方收回此意向书。若本意向书与房屋租赁经营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经营合同为准。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