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制低俗之风,广播电视要负起责任 2007 年 04 月 11 日 09:59:26 来源:新华网 李代祥 作者文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最近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推动抵制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谐文化,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高雅、丰富多彩的广播影视节目。而4 月 9 日在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广播电视抵制低俗之风工作会议上,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电总局局长王太华讲话指出,充分认识抵制低俗之风是我国广播电视根本性质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促进和谐文化建设、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确保广播电视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新华
2、网 4 月 10 日)自 2006 年以来,国家广电总局先后 5 次召开相关会议,制定下发了 10 多项规定,把抵制低俗之风工作作为广播电视宣传管理的重要内容。这一数据表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对抵制广播电视低俗之风相当重视,同时也说明广播电视低俗之风已经成为一个难以治愈的顽症。造成这一现实的根本原因,还在于某些广播电视传媒机构缺乏自律,忽视了自己的社会责任,不适当地看重自身的经济利益。众所周知,某些广播电视顶着风不在抵制低俗内容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就是因为这些低俗的内容能够吸引一部分受众,能够给他们在短时间内带来经济效益,于是就忽视了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忽视了媒体应该“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用正
3、确的舆论引导人、用高尚的精神塑造人、用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重任。不适当地强调经济效益,于是未经核实的不实广告甚至骗人广告频频发生,北京新兴医院事件、欧典地板事件、胡师傅无油烟锅事件、藏排秘油事件、亿霖木业事件哪一个事件背后没有广播电视媒体的影子?这些事件背后,固然有生产经营者的不良企图,同时也是事件的主要责任者,但我们的广播电视媒体是否就是完全无辜的?是否负起了自己应该担负的责任?还有,占着重要的传媒资源,是否真正都是从百姓需求出发而播放百姓想看的节目?为收视率而拉广告赚钱的各种各样的选秀充斥各大电视媒体,这种现象正常吗?老百姓真正需要那么多的选秀吗?有些广播电视媒体不多制作播放反映老百姓生活
4、变化的作品,却大放为“二奶”鸣冤、第三者插足题材的作品,这也是在引导一种正常的舆论吗?作为媒体,经济效益固然重要,但首先应该重视的是社会效益。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冲突时,应该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什么是高雅,什么是低俗,广大广播电视传媒者不可能不清楚。什么“高雅和低俗没有明确界限”、“什么是低俗没有明确定义不具可操作性”等说辞都是一种借口。当然,让媒体什么内容都做到高雅不太现实,但就算做不到高雅,也应该大众化和通俗化,但绝不应低俗化。某些广播电视放任低俗的东西蔓延,污染了媒体环境,毒害了青少年思想,对社会为害很大。此次广电总局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推动抵制低俗之风专项行动,是广播电视传媒对社会负责的表现。广播电视的功能功能:一是教育鼓舞作用。有传播信息,发布新闻,提供娱乐,社会教育等;二是舆论监督作用。二者是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有机整体。负面效应:它将现代人淹没在表层信息和通俗娱乐的滔滔洪水中,人们降低了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的热情。广播电视具有一种“麻醉作用”,它使人们不知不觉中失去社会行动力,而满足于“被动的知识积累”。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