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准则培训第 1 页 共 11 页新旧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内容比较表项目 新准则(2006 年) 原准则(1993) 说明基本框架 总体结构与原准则类似,将第二章“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增加了第九章“会计计量”,引入多种计量属性,内容为十一章五十条分为总则、一般原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财务报告、附则共十章六十六条增加一章;将二章名称进行了调整,以保证与准则体系目标一致性目标和依据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会计准则目标具体、客观、依据表述更全面。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境外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财务报告。表述上更科学与具体准则关系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无规定。但明确“制定企业会计制度应当遵循本准则”明确了整个准则体系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会计核算基本前提会计主体、会计分期、持续经营、货币计量、权责发生制会计主体、会计分期、持续经营、货币计量为与 IASB 趋同,将原来的会计原则-权责发生制调整为会计前提。取消记账本位币内容,增加中期概念。记账方法文字借
3、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 取消记账文字规定总则部份:由原来9条调整为11条增加财务会计报告目标和使用人 无 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真实性、相关性、可比性、及时性、重要性、明晰性真实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重要性、明晰性真实性、相关性表述更科学、严谨,可比性包含了一贯性确认和计量方面的基本原则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 历史成本计价原则、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和谨慎性原则五个方面新准则中将权责发生制并入会计核算基本前提,历史成本作为一种计量属性体现在第九章定义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4、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增加过去形成、预期未来经济利益的限定;但与企业会计制度基本相同分类无分类 有明确分类 资产确认符合资产定义而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低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无确认规定,但按分类进行了定义和会计报表列示说明新准则体现了原则导向,更多运用职业判断。定义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是企业所承担的能力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强调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5、分类无分类 有明确分类 负债确认符合负债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是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无确认规定,但按分类进行了定义和会计报表列示说明新准则体现了原则导向,更多运用职业判断。定义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强调扣除负债后的剩余权余分类无分类,描述了来源 有明确的分类 所有者权益 确认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无确认规定,但按分类进行了定义和会计报表列示说明增
6、加了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会计准则培训第 2 页 共 11 页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经营收入强调日常活动形成、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入分类无分类 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收入确认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企业应当合理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账。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长期
7、工程(包括劳务)合同,一般应当根据完成进度或者完成合同程度合理确认营业收入新准则体现了原则导向,更多运用职业判断定义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强调日常活动发生、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分类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费用,以及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将费用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费用确认前提和披露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
8、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分别规定核算,结转损益等新准则体现了原则导向,更多运用职业判断定义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分类区分利得与损失 有明确的分类 会计计量全面引进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并明确了计量规则无此规定 在具体准则中全面采用公允价值是新准则的一大亮点定义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新准则增加“现金流量”表述,并明确提出“会计信
9、息”概念报告体系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者现金流量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取消财务情况说明书,增加其他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考虑了小企业的特殊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其他定义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定义了各个报表,并规定了报表排列、编报要求附则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1993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基本准则的适用范围是所有企业新会计科目表顺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顺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一、资产类 17 1212
10、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1 1001 库存现金 18 1221 其他应收款2 1002 银行存款 19 1231 坏账准备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0 1301 贴现资产4 1011 存放同业 21 1302 拆出资金5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22 1303 贷款6 1021 结算备付金 23 1304 贷款损失准备7 1031 存出保证金 24 1311 代理兑付证券8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25 1321 代理业务资产9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6 1401 材料采购10 1121 应收票据 27 1402 在途物资11 1122 应收账款 28 1403 原材料12 11
11、23 预付账款 29 1404 材料成本差异13 1131 应收股利 30 1405 库存商品14 1132 应收利息 31 1406 发出商品15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32 1407 商品进销差价16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33 1408 委托加工物资会计准则培训第 3 页 共 11 页顺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顺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34 1411 周转材料 69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35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 二、负债类36 1431 贵金属 70 2001 短期借款37 1441 抵债资产 71 2002 存入保证金38 1451 损余物资 72 2003 拆入资金
12、39 1461 融资租赁资产 73 2004 向中央银行借款40 1471 存货跌价准备 74 2011 吸收存款41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 75 2012 同业存放42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76 2021 贴现负债43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7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44 1511 长期股权投资 78 21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45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79 2201 应付票据46 1521 投资性房地产 80 2202 应付账款47 1531 长期应收款 81 2203 预收账款48 1532 未实现融资收益 82 2211 应付职工薪酬49 15
13、41 存出资本保证金 83 2221 应交税费50 1601 固定资产 84 2231 应付利息51 1602 累计折旧 85 2232 应付股利52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6 2241 其他应付款53 1604 在建工程 87 2251 应付保单红利54 1605 工程物资 88 2261 应付分保账款55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89 2311 代理买卖证券款56 1611 未担保余值 90 2312 代理承销证券款57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 91 2313 代理兑付证券款58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92 2314 代理业务负债59 1623 公益性生物资产 93
14、2401 递延收益60 1631 油气资产 94 2501 长期借款61 1632 累计折耗 95 2502 应付债券62 1701 无形资产 96 2601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63 1702 累计摊销 97 2602 保险责任准备金64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98 2611 保户储金65 1711 商誉 99 2621 独立账户负债66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100 2701 长期应付款67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1 2702 未确认融资费用68 1821 独立账户资产 102 2711 专项应付款顺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顺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103 2801 预计负债
15、 134 6202 摊回赔付支出104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5 6203 摊回分保费用三、共同类 136 6301 营业外收入105 3001 清算资金往来 137 6401 主营业务成本106 3002 货币兑换 138 6402 其他业务成本107 3101 衍生工具 139 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108 3201 套期工具 140 6411 利息支出109 3202 被套期项目 141 642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四、所有者权益类 142 6501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10 4001 实收资本 143 6502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111 4002 资本公积 144 6511
16、赔付支出112 4101 盈余公积 145 6521 保单红利支出113 4102 一般风险准备 146 6531 退保金114 4103 本年利润 147 6541 分出保费115 4104 利润分配 148 6542 分保费用116 4201 库存股 149 6601 销售费用五、成本类 150 6602 管理费用117 5001 生产成本 151 6603 财务费用118 5101 制造费用 152 6604 勘探费用119 5201 劳务成本 153 6701 资产减值损失120 5301 研发支出 154 6711 营业外支出121 5401 工程施工 155 6801 所得税费用1
17、22 5402 工程结算 156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3 5403 机械作业六、损益类124 6001 主营业务收入125 6011 利息收入126 602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27 6031 保费收入128 6041 租赁收入129 6051 其他业务收入130 6061 汇兑损益131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32 6111 投资收益133 6201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会计准则培训第 4 页 共 11 页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2006)财会20063 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下列各项适
18、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消耗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5 号生物资产。(二)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第二章 确认第三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第四条 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三章 计量第五条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第六条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
19、采购成本的费用。第七条 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第八条 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第九条 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二)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
20、必需的费用)。(三)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第十条 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处理。第十一条 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第十二条 收获时农产品的成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取得的存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5 号生物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确定。第十三条 企业提供劳务的,所发生的从事劳务提供人员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的间接费用,计入存货成本。第十
21、四条 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应当予以结转。第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第十六条 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
22、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第十七条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第十八条 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
23、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第十九条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第二十一条 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存货的账面价值是存货成本扣减累计跌价准备后的金额。存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第四章 披露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
24、与存货有关的下列信息:(一)各类存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价值。(二)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方法。(三)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当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当期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以及计提和转回的有关情况。(四)用于担保的存货账面价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应用指南一、商品存货的成本本准则第六条规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企业(商品流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
25、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二、周转材料的处理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三、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会计准则培训第 5 页 共 11 页(一)可变现净值的特征 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企业
26、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并不完全等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以及为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还可能发生的加工成本等相关支出,构成现金流入的抵减项目。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扣除这些抵减项目后,才能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二)以确凿证据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客观证明,如产成品或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产成品或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销货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生产成本资料等。(三)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
27、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3.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2006)财会20063 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
28、会计准则:(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二)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5 号生物资产。第二章 确认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第四条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
29、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第六条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第三章 初始计量第七条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第八条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30、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第九条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第十条 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处理。第十一条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第十二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31、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确定。第十三条 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第四章 后续计量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第
32、十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第十六条 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二)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三)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
33、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第十九条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处理。第五章 处置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会计准则培训第 6 页 共 11 页(一)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
34、态。(二)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第二十二条 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第二十三条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第二十四条 企业根据本准则第六条的规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第六章 披露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分类、计量基础和折旧方法。(二)各类固
35、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率。(三)各类固定资产的期初和期末原价、累计折旧额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四)当期确认的折旧费用。(五)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限制及其金额和用于担保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六)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一、固定资产的折旧(一)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
36、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二)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二、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37、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三、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等。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油气资产的弃置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7 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处理。不属于弃置义务的固定资产报废清理费,应当在发生时作为固定资产处置费用处理。四、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通常确认为存货,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如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等,应当
38、确认为固定资产。五、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予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1、公司 2007 年材料有关收、发、存明细资料如表:甲材料明细账日期 收入 发出 结存月 日摘要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4 1 月初余额 1000 4 40002 发出 700 3005 购入 1000 4.2 4200 130012 发出 800 50020 购入 800 4.5 3600 130025 购入 200 4 800 150030 本月合计 2000 8600 1500 1500要求: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
39、法(2 日发出的为期初结存的材料,12 日发出的为 5 日购入的材料)分别计算。2、厂部领用低值易耗品 3000 元,分别采用一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处理。3、长江公司是一家生产电子产品的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006 年 12 月 31 日,长江公司期末存货有关资料如下:存货品种 数量 单位成本(万元) 帐面余额(万元) 备注甲产品 280 台 15 4200乙产品 500 台 3 1500丙产品 1000 台 1.7 1700丁配件 400 件 1.5 600 用于丙产品的生产合计 8000(2)2006 年 12 月 31 日,甲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为每台 13 万元,预计销售费
40、用及税金为每台 0.5 万元。(3)2006 年 12 月 31 日,乙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为每台 3 万元。长江公司已经与某企业签订一份不可撤消合同,约定在 2007 年 2 月 10 日向该公司销售乙产品 300 台,合同价格为每台 3.2 万元。乙产品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为每台 0.2 万元。(4)2006 年 12 月 31 日,丙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为每台 2 万元,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为每台 0.15 万元。(5)2006 年 12 月 31 日,丁配件市场销售价格为每台 1.2 万元。现有丁配件可用于生产 400 台丙产品,用丁配件加工成丙产品后预计丙产品的单位成本为 1.75 万元。(6)
41、2005 年 12 月 31 日甲产品和丙产品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800 万元和 150 万元,对其他存货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6 年销售甲产品和丙产品分别结转存货跌价准备 200 万元和 100 万元.(7)长江公司按单项存货、按年计提跌价准备。要求:计算长江公司 2006 年 12 月 31 日应计提或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会计准则培训第 7 页 共 11 页4、北方公司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2004 年 9 月 26 日北方公司与南方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由北方公司与 2005 年 3 月 26 日向南方公司销售电子设备 10000 台,每台
42、1.5 万元。2004 年 12 月 31 日北方公司库存电子设备 13000 台,单位成本 1.4 万元。2004 年 12 月 31 日市场销售价格为每台 1.4 万元,预计销售税费均为每台 0.1 万元。北方公司于 2005 年 3 月 6 日向南方公司销售电子设备 10000 台,每台 1.5 万元。北方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6 日销售电子设备 100 台,市场销售价格为每台 1.2 万元。货款均已收到。北方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 17%。要求:编制计提跌价准备、销售的会计分录并列示计算过程。5、某企业于 2007 年 9 月 5 日对一生产线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前
43、该生产线的原价为 900 万元,已计提折旧 2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50 万元。在改扩建过程中领用工程物资 300 万元,领用生产用原材料 50 万元,原材料的进项税为 8.5 万元。发生改扩建人员工资 80 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 61.5 万元。该生产线于 2007 年12 月 2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企业对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 10 年,预计净残值为 50 万元。2009 年 12 月 31 日该生产线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 690 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 670 万元。假定固定资产按年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影
44、响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要求:(1)编制上述与固定资产该扩建有关的会计分录。计算该改扩建后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2)计算改扩建后的生产线 2008 年、2009 年每年应计提的折旧额。(3)计算 2009 年 12 月 31 日该生产线是否应计提减值准备,若计提减值准备,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4)计算该生产线 2010 年、2011 年每年应计提的折旧额。(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6、北方公司为注册地在北京的一家上市公司,其 2010 年至 2014 年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业务资料如下:(1) 2010 年 10 月 10 日,北方公司购进一台需安装的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
45、备价款为 500万元,增值税 85 万元,另发生运输费和保险费 2 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安装设备时,领用原材料一批,价值 10 万元,购进该批原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为 1.7 万元;支付安装工人工资为 11.3 万元。该设备于 2010 年 12 月 1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行政管理部门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 10 年,预计净残值为 10 万元,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2) 2011 年 12 月 31 日,北方公司对该设备进行检查时发现已经发生减值,预计可收回金额为 460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该设备原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保持不变。(3) 2
46、012 年 9 月 30 日,北方公司因生产经营方向调整,决定采用出包方式对该设备进行改良,改良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该设备于当日停止使用,开始进行改良。(4) 2013 年 3 月 15 日,改良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北方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总价款 62.5 万元。当日,改良后的设备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 8 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 5 万元。改良后该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 500 万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设备未发生减值。(5) 2014 年 10 月 10 日,该设备因遭受自然灾害发生严重毁损,北方公司决定进行处置,取得残料变价收入 10 万元、保险
47、公司公司赔偿款 30 万元,发生清理费用 5 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收付,不考虑其他有关税费。要求:(1)编制 2010 年 10 月 10 日取得该设备的会计分录。(2)编制设备安装及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会计分录。(3)计算 2011 年度该设备计提的折旧额,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4)计算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设备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5)计算 2012 年度该设备计提的折旧额,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6)编制 2012 年 9 月 30 日该设备转入改良时的会计分录。(7)编制 2013 年 3 月 15 日支付该设备改良价款、结转改良后设备成
48、本的会计分录。(8)计算 2014 年度该设备计提的折旧额。(9)计算 2014 年 10 月 10 日处置该设备实现的净损益。(10)编制 2014 年 10 月 10 日处置该设备的会计分录。(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企业财务通则(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41 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 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 4 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部 长 金人庆二六年十二月四日企业财务通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
49、,保护企业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适用本通则。金融企业除外。其他企业参照执行。第三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确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控制财务风险。企业财务管理应当按照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规范收益分配及重组清算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管理。第四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企业财务规章制度。各级财政部门(以下通称主管财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企业财务的指导、管理、监督,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监督执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按照财务关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二)制定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建立健全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三)建立健全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制度,检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质量。(四)实施企业财务评价,监测企业财务运行状况。(五)研究、拟订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六)参与审核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