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民自治实践中存在的几个问题日期:2008 年 7 月 20 日 | 来源:不详 | 国公网 纠错补充 | 建议投诉 | 书签收藏 村民自治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促进了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但是,我们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绩不能估计过高,村民自治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对实行村民自治的意义认识不足。一些同志认为村民素质差,不能实行自治;有的民主意识不强,认为村官民选,村财民理,村事民管,会削弱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有的把宗教、家庭、派性问题对村民自治的影响看得过重,怕出乱子,影响经济发展;个别人思想偏激,认为“自治” 就是“ 自由”,片面强调民主就是老百姓说了算,
2、不要集中,不要法纪。 2民主选举还不规范,存在违法问题。有的村级组织不按时换届,以调整代替换届,认为班子整齐,局面稳定,没必要按期换届。好班子不愿换,怕把干部选掉;后进班子不敢换,怕选“砸了” ,引发新矛盾;中间状况的班子不想换,怕牵扯精力,影响工作。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有违法竞选现象:有的搞非组织活动,请客、送礼、拉选票;有的向村民承诺上任后不收提留、统筹款,不搞计划生育;有的乡村不尊重群众的意愿,划圈子、定调子,确定候选人违背了公认的原则;个别地区家族、派性抬头,影响选举质量。3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不完善,影响民主决策。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不健全、不规范,存在随意性、简单化,不能充分反
3、映村民意见。有的决策组织不明确,以党群议事会代替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来决策。 4民主管理不扎实。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千篇一律,没有特色,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推选村民议事会成员专门找“老实人”,发挥不了作用。 5民主监督力度不大。一些村干部不愿接受民主监督,认为自己工作没问题,过深、过细太麻烦;认为农村许多工作要变通,透明度高了束缚手脚。于是,有的地方村务公开流于形式,凑上几条,应付检查;有的地方公开的内容、形式不规范,公开的程序不健全,该公开的没公开;有的监督组织有名无实,发挥不了作用。 6党支部、村委会关系没理顺。有的党支部成员认为“自治”是“分权”,把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理解为党支部包办
4、一切,不注意发挥村委会作用,使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流于形式。有的村委会干部错误地认为“自治”就是老百姓说了算,不尊重党支部领导。个别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工作严重不协调,关系紧张,矛盾突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农村基层的具体体现。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强化自治的制度,特别要保证村民选举权和监督权的行使,保证民主决策的真正落实。要抓规范、抓深化、抓提高。逐步实现民主选举的法制化,做到按期、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换届选举;民主决策的科学化,凡涉及村民利益的主要事项都要坚持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规范化,拓宽渠道,让村民参与村务的管理,因地制宜完善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并付诸实施;民主监督的制度化,村务公开要及时、准确、真实、明了,各种监督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还要积极探索在村民自治中既能发挥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又能体现村委会自治职能的方式和途径。建立党支部与村委会联席会制度、两委交叉任职制度、双向沟通和双向评议制度、对村干部进行培训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