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一、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脱 产班任课教师须知 1二、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夜大班任 课教师须知 4三、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课堂规则 7四、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脱 产班学生考勤管理 暂行规定 9五、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训 守则13六、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计算中心机房上机守 则14七、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 课程考核与学期成 绩评定的暂行规定 16八、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卷面答 题考试命 题制卷的暂行规定 18九、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监考教师守则 19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事故 认定办法(试 行)21附表 1 课程教
2、学进度表书25附表 2 实验(训)计划表28附表 3 调(代、停)课申请表30附录 1 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信息31附录 2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简图32附录 3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简- - 1图33- - 2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脱产班任课教师须知凡受聘承担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任务的教师,都有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维护继续教育学院的良好形象,同时要与继续教育学院 紧密配合,共同搞好各项教学管理工作。为明确任课教师 的职责,特制定本 须知。一、任课教师收到教学任务通知书和课程表后,要根据教学大纲编写课程教学进度表或实验(训)计划表,在开课后两周内交给教务部教学督导主管。二、任
3、课教师要从严治教。授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在教学过程中,要发挥教师的主导 作用,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贯彻教学相长的原则,充分调动 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注意针对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要充分利用学校的现代化教学 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教学活 动, 严把教学质量关。三、担任实验(实训)课的教师和实验(实训)人员应按实验(实训)计划开出实验(实训)项目,按教学要求做好实验(实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需要配 备助课教师的要在开课前向教务部教学运行主管提交书面申请。实验(实训)过程中,要认真指导,并要求学生遵守相关的 规章制度,按教学要求完成实验(实训)和撰写实验(实训)报告。实验(实训)结束时要认真清点
4、实验(实训)器材。四、为保证良好的教学效果,任课教师必须按课程教学进度表的要求进行教学(一般控制在4 学时),按教学要求布置作业(一般要求 8 学时左右布置一次书面作业)。对于学- - 3生的作业,任课教师要认真对待, 细心评阅,并将作业成绩记录在学生成绩登记表上。此外,提问、讨论、 测验、实验(实训)报告等也要作为平时成绩记录在学生成绩登记表上。五、每次上课时,任课教师应在班干部的配合下切实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并在学生考勤员填写的学生考勤表和班干部填写的教学日志上签字认可。学生的上课出勤情况应在课程的总评成绩中占一定比例(详见关于课程考核与学期成绩评定的暂行规定第五条)。六、严格按照教学任务
5、通知书规定的学时数及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实施教学,不得 迟到和提前下 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学时,不得随意 调换上课时间、地点和请人代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 ,须提前四天填写调 (代、停)课申请表报批,批准后,方可 进行有关变动。七、任课教师必须严谨治学,在课程结束的复习中应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复习,不得给学生暗示或划定考核范围。八、对于考试课程,如需进行期末卷面答题考试,任课教师须在课程结束的两周前拟好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交教务部考务主管。试卷应 能客观反映课程的教学要求,具有一定的信度和区分度,并符合关于卷面答题考试命题制卷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考 试期间,要服从 继续教育学
6、院的安排,做好监考工作。考试后,任 课教师要及时认真 评卷,如实填报考试成绩和总评成绩,并填写 成绩分析表。考试后(考查课、集中 实训课在课 程结束后)三天内务必将按要求签- - 4了名的学生成绩登记表、试卷及成绩分析表一并送交教务部成绩主管,同时归还所借用的教学用具。九、任课教师要配合继续教育学院做好各项教学检查工作,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教学材料(如教案、学生作业 本、 学生成绩登记表等)。十、继续教育学院会不定期地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检查,对于教学不认真,引起学生 强烈反映,以及没有按上述要求做好教学工作的教师,将根据不同情况 给予限期整改和一定的经济处罚,直至解聘。十一、法定节假日(元旦、五一
7、、十一等) 期间的课程 一般停上,并且不再补课。十二、教学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如上课时间、地点有误,教材不合适,教学设备出故障等), 应及时向教务部反映,以便尽快给予解决。- - 5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夜大班任课教师须知凡受聘承担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任务的教师,都有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维护继续教育学院的良好形象,同时要与继续教育学院 紧密配合,共同搞好各项教学管理工作。为明确任课教师 的职责,特制定本 须知。一、任课教师收到教学任务通知书和课程表后,要根据教学大纲编写课程教学进度表或实验(训)计划表,在开课后两周内交给教务部教学督导主管。二、任课教师要从严治教。授课前必须认真
8、备课。在教学过程中,要发挥教师的主导 作用,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贯彻教学相长的原则,充分调动 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注意针对业余学习的学生特点,因材施教,开展形式多样、生 动有效的教学活动,严把教学质量关。三、担任实验(实训)课的教师和实验(实训)人员应按实验(实训)计划开出实验(实训)项目,按教学要求做好实验(实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需要配 备助课教师的要在开课前向教务部教学运行主管提交书面申请。实验(实训)过程中,要认真指导,并要求学生遵守相关的 规章制度,按教学要求完成实验(实训)和撰写实验(实训)报告。实验(实训)结束时要认真清点实验(实训)器材。四、每次上课时,任课教师要切实做好学生的考
9、勤工作,并填写学生考勤表。在莲 花中学教学点上课的教师,课前到教学点负责教师处领学生考勤表,课后归还。- - 6五、为保证良好的教学效果,任课教师必须按课程教学进度表的要求进行教学(一般控制在3 学时),按教学要求布置作业(一般要求每门课每学期布置的单元作业不得少于四次)。对于学生的作业,任课 教师要认真对待,细 心评阅,并将作业成绩记录在学生成绩登记表上。此外,出勤、提问、讨论 、测验 、实验(实训)报 告等也要作为平时成 绩记录在学生成绩登记表上。六、严格按照教学任务通知书规定的学时数及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实施教学,不得 迟到和提前下 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学时,不得随意 调换上课时间、
10、地点和请人代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 ,须提前四天填写调 (代、停)课申请表报批,批准后,方可 进行有关变动。七、任课教师必须严谨治学,在课程结束的复习中应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复习,不得给学生暗示或划定考核范围。八、对于考试课程,如需进行期末卷面答题考试,任课教师须在课程结束的两周前拟好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交教务部考务主管。试卷应 能客观反映课程的教学要求,具有一定的信度和区分度,并符合关于卷面答题考试命题制卷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考 试期间,要服从 继续教育学院的安排,做好监考或巡考工作。考 试后,任课教师要及 时认真评卷,如 实填报考试成绩和 总评成绩,并填写 成绩 分析表。考试
11、后(考查课在课程结束后)三天内务必将按要求签了名的学生成绩登记表、试卷及 成绩分析表一并送交教务部成绩主管,同 时归还所借用的教学用具。 - - 7九、任课教师要配合继续教育学院做好各项教学检查工作,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教学材料(如教案、学生作业 本、 学生成绩登记表等)。十、继续教育学院会不定期地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检查,对于教学不认真,引起学生 强烈反映,以及没有按上述要求做好教学工作的教师,将根据不同情况 给予限期整改和一定的经济处罚,直至解聘。十一、法定节假日(元旦、五一、十一等) 期间的课程一般停上,并且不再补课。十二、教学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如上课时间、地点有误教材不合适,教学设备出故障等
12、), 应及时向教务部或教学点 负责教师反映,以便尽快给予解决。- - 8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课 堂 规 则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教学工作有秩序地进行,特制定本规则。1每次课学生均应提前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准备,衣着要整洁,禁止穿背心、拖鞋等进入教室; 迟到者应喊“报告”,经教师允许后才能进入教室,并不得影响 课堂秩序。2学生上课期间应注意力集中,按教师的要求配合教学,不睡觉,不随意交谈,不使用自 带收音或录放装置,不做与当次课无关的事情;不准吃食物,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出教室,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教室须征得教师的同意。回答教师的提问时应起立并响亮回答。要主 动发言时应先举手,得到教
13、师的同意后方可起立发言。3学生上课时应关闭手机,不准接听手机、收 发信息和玩手机。4如遇教室里其他专业班级仍在上课,学生不得 进入教室,不准在教室外喧哗、敲门、敲窗或起哄; 课间休息 时,不准在教室或走廊内打球、喧哗、嬉 闹。5保持教室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乱 丢粉笔和废纸废 物,不准在桌椅、墙壁、黑板上乱涂乱写或随意张贴。6爱护公物,严禁爬窗,不准搬移、损坏桌椅,不准私拆、毁坏电器装置和设备。7值日生应主动在课前、课后擦干净黑板。- - 98合班上课时,由各班班长协商划分座位区域、 值 日时间,并定期轮换。9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动用教室里的多媒体教学设备。10节约用电,教室内人少时应集中开用电灯、电扇或空调,最后离开教室者要关灯、关电扇或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