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桃源县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经验介绍颜忠明 覃辉解放以来,桃源县历届县委政府在改变农村落后生产条件特别是兴修各种水利设施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先后修建了大大小小 300 多座水库,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曾多次受到国家表彰,多次荣获全国水利建设先进县称号,与此同时,库区移民工作也已连续运作了半个多世纪,为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桃源县作为省、市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政策的试点县之一,在省、市业务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各项工作都已顺利完成。目前,桃源县移民群体情绪稳定,库区和安置区社会大局较好,全县后扶政策落实工作实现了有序推进,平稳运
2、行。桃源县的库区移民工作经过多年的摸索与实践,按照“有序推进,平稳运行”原则,把握库区移民工作的政策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作法如下:一、吃透政策,统一认识。自国务院 17 号文件下达后,县政府召开了常务会议,成立了专门领导班子,抽调了精干力量,并对中央省市有关后扶政策的相关精神、文件及各种资料进行了集中学习和研究讨论,准确把握了后扶政策原则界限,认识了后扶政策的严肃性、并预见到了操作的极端复杂性。特别是注重对后扶政策的内涵进行深挖和延伸。明确了一系列概念,有利于对复杂问题的判断与解释。同时,特别重视以枢纽工程征地为界,区别了下游冲刷、灌区工程搬迁等,有效制止了肆意扩大
3、“扶持范围”的现象,杜绝了随意认定“搬迁户”的行为,确保了申报的真实性,严控了人口指标。二、深入调查,稳妥操作。2006 年 11 月,县移民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到库区和安置区进行了为期 7 天的集中调研,18 个后扶工作队深入到 18 个重点乡镇的村组进行了为期 3 天的课题性调查,在全面摸清桃源县水库多、移民时间跨度长、分布散、安置情况复杂等特点和基本了解移民及安置区原住村民思想动态等的基础上,根据上级移民部门的人口审核登记办法,因地制宜制定了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登记细则,由县政府发布了通告。在上级文件下达后,工作组将上级文件和本县细则认真对照,找出差异,下达了桃源县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细则补充通
4、知。在制定补充通知时,工作组采取新政策对老规定有直接否定依据的,按新政策;新政策对老规定无否定依据的,维持不变。这样既保持了县政府通告的严肃性和政策的连续性,又将新的政策贯彻到补充登记工作中去,避免了因新政策出台引发动荡,增强了方案的可操作性和稳妥性。三、广泛宣传,狠抓释疑。通过多层次会议,大面积印发宣传资料和张贴通告,县电视台开辟宣传专栏等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政策,把后扶政策送进了千家万户,有效地消除了宣传盲区和死角。针对桃源县移民结构复杂、处于政策边缘的对象多、群众咨询政策多等特点,县里强化了一线干部的政策培训,充分发挥了县委工作队长、队员及乡村组干部一线“解说员”、“宣传员”的作用。县
5、里对全县乡镇长、分管负责人,后扶工作队长、队员以及 85 个重点村的支书进行了集中培训,各乡镇也对村组干部进行了 2 至 3 天的政策培训,高度统一了广大干部、党员和一线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明晰了后扶政策的要点,把握了政策界限,在解释和落实政策中统一了宣传口径,坚持了正确导向,做到了不偏不倚。县领导小组坚持每周一次工作队长碰头会:一是收集实施中的情况;二是共同探讨疑难问题,形成对这类问题的统一口径。通过各级耐心细致的释疑解难,使工作队及移民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断提高了执行政策的水平,人人都能独挡一面,个个都能对疑难问题做出统一的准确的解释。四、严肃纪律,准确真实。本着对历史负责和对移民负责
6、态度,在人口登记中坚持“政策公开、阳光操作、社会监督、有误必纠”的原则,在春节后,县里以下发人口核定登记细则补充通知为契机,再次对全县人口申报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全面查漏补缺,挤干水分。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及时回顾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了操作的准确性和政策的一致性。首先,统一了对一般问题的处理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群众公认、材料佐证的原则。对一些较常见的问题处理,工作组根据其是否为农村移民家庭成员,是否为移民后代,脱离农村移民家庭的原因(如婚嫁、收养、过继、随娘子女户口外迁挂靠)等不同情况,在答疑解难中形成了定论。主要有:1、对“半边户”的处理。夫妻双方为原迁移民的,一方转为城
7、镇户口不影响另一方及后代登记;仅一方为原迁移民且原迁移民本人转为城镇人口的,其配偶及子女不予登记。2、对“入赘”有争议的处理。主要根据男方户口是否迁入女方落户、子女姓氏、当地风俗习惯、群众公认等情况进行座谈确定。3、对随娘子女的处理。移民娶妻随娘子女,工作组采取移民若有亲生子女,随娘子女原则上不登记;移民无亲生子女的,随娘子女随移民改姓的原则上视同移民后代;对搬迁前的随母养子女视为原迁移民;更复杂的情况由当地群众座谈后再认定。4、对收养、过继等有疑点、有争议的处理。移民依法收养非移民子女应登记;农村移民中未成年人被非农村移民户收养,由于已脱离农村移民家庭,成为非农村移民后代,原则上不登记;特殊
8、复杂情形争议较大的,由乡镇、村、组共同走访、调查,召开群众座谈,以群众公认、材料佐证进行认定。5、对因法律事件发生多次改变身份的情况,适用条款按事件发生顺序来判断。其次、统一了对特殊问题处理的原则。即对各乡镇存在的个别突出问题,禁止随意乱表态,坚持先认真调查,核实情况,一事一议,集体研究。涉及人数很少的个体问题移民部门集体研究;涉及群体性的疑难问题,提交县后扶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避免答复的随意性,杜绝操作失误。再次、统一了对人口登记审核的工作要求。1、县乡村都设立了举报箱,开通了举报电话,各村均成立了由德高望重知晓情况的老人、老村干部、老党员等“活档案”组成的村审核小组,坚持“一榜村组初审、
9、二榜乡镇审核、三榜县移民局审定”,最后公示的原则。2、对迁出的对象,不论是县外还是县内,只要出了村,均由村组形成书面意见确认后方可签字盖章,并予以公示。3、规范了第三榜公示的格式。即把“搬迁时间、”“是否原迁”、“登记类别”等一些重要的登记条件项目作为上榜公示的必备内容,接受群众监督。4、实行“有报必查、有误必纠”制度。即有举报必须查证核实。凡被否定或可保留的,均形成座谈材料存档,对去、留原因有据可查。所谓“有误必纠”,就是在人口登记工作未结束前,对于举报和申斥,实行可上可下,登记结束后,只下不上。第四、严明了后扶工作责任体系。全县坚持“县政府统一领导、工作队指导督促、乡镇承办把关、村组经办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严厉的责任追究制,严惩重奖。由于全体工作人员严守了“十个不准”,坚持依政策办事、秉公办事,确保了全县后扶人口登计质量,把错登、漏登降低到最低程度。湖南省桃源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