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说明,建筑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CIGIS,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 建设单位(印章) 设计单位(印章) 编号:,说明: 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如一栋建筑既有
2、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CIGIS,1.等大于十层部分,对应总面积 地上建筑面积+地下投影面积标准层面积一般为第十层面积(人防面积按“满堂红”计算),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CIGIS,2. 十层以下部分(不含十层) (埋深3米),总面积 地上面积+地下投影面积-地上埋深(3米挑出部分)最大投影面积将地上各层的轮廓线叠加,并扩出最大轮廓,与地下层轮廓重合的部分为最大投影面积。人防面积总面积X3%,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CIGIS,3. 十层以下部分(不含十层) (埋深3米),总面积 地上各层轮廓在地下轮廓范围之外部分的总和最大投影面积将地上各层的轮廓线叠加,并扩出最大轮廓,与地下层轮廓范围之外部分的总和。人防面积总面积X2%,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CIGIS,4. 单建部分,总面积 位于地下室轮廓线以内的地上部分,并无建筑物的部分。人防面积总面积X30%,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CIG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