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评选标准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起到模范作用,并能在提高全面素质上刻苦努力,为同学树立榜样。 具备品行兼优,热爱学校,尊重师长,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勤奋好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独立认真完成课内外各项作业,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体育成绩良好以上。热爱劳动,不怕苦、不怕累。分数要求:中考科目总评成绩在 80 分以上(100 分制),其他考查学科及格以上。凡符合三好生条件的,人数不超过 10 人。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评选标准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除应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标准之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任职一年以上的班干部或团干部。2、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沟通师生之间的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思想动向、动态,能及时对学校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3、积极主动地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班级工作有创新,成绩显著。4、民主作风好。能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师生中获得一致好评。每班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各为 2 人。三、文明学生评选标准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没有违反校规、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比例为学生数的 20%学生选举,班主任推荐,政教处审批后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