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准 审核 制表发行日期 分类编号修正日期 不合格品处置规范 版次 版一 、 目 的 : 明 确 产 品 加 工 生 产 过 程 中 不 合 格 品 具 体 原 因 , 防 止 不 合 格 品 重 复 性 出 现 ,并 形成 一 定 文 件 化 , 促 使 操 作 人 员 本 职 工 作 , 品 质 动 作 能 进 一 步 强 化 , 为 品 质 纠 正措 施 及 改进 过 程 提 供 依 据 , 以 达 成 预 防 性 措 施 , 从 而 提 升 公 司 整 体 综 合 品 质 , 过 程控 制 性 能 , 以开 成 品 质 是 设 计 、 制 造 、 习 惯 化 出 来 的 理 念 。二
2、、 1 不 合 格 品 : -指 不 满 足 公 司 品 质 规 则 、 图 纸 要 求 及 不 符 合 顾 客 要 求 和 规 范的 产品 或 材 料 。2 操 作 失 误 : -凡 因 操 作 者 加 工 不 小 心 , 大 意 未 按 照 作 业 指 导 及 各 项 规 定而 导致 的 不 合 格 品 。3 机 床 故 障 报 废 : -属 机 台 设 备 运 行 不 良 ( 刀 具 、 夹 具 、 异 常 损 坏 等 ) 而导 致的 不 合 格 品4 试 刀 、 试 模 报 废 : -因 批 量 性 产 品 或 不 同 规 格 更 换 时 , 第 一 只 试 刀 、 试模 调试 机 台
3、 而 导 致 的 产 品 报 废 。5 特 殊 报 废 : -指 因 不 可 抗 拒 之 原 因 , 如 : 停 电 、 毛 坯 报 废 、 环 境 温 度 变差 及其 它 原 因 形 成 报 废 。三 : 连 带 处 罚 规 定 : 凡 后 制 程 发 现 不 合 格 一 次 超 过5 只 , 该 制 程 组 长 、 技 术 员 、 检 验 员 分别依 次 连 带 处 罚 30 元 , 20 元 , 作 业 员 处 罚 20 元 , 情 节 特 别 严 重 的 呈 报 厂 务 部 追 究 相 关 主管 和品 保 主 管 的 责 任 。四 : 首 件 确 认 不 符 合 规 定 , : 首 件
4、 未 经 确 认 批 量 加 工 对 操 作 者 处 罚50-200 元 , 首 件 确 认 错 误 ,导 致 报 废 , 或 不 良 品 , 须 特 采 , 主 要 责 任 操 作 者 , 次 要 检 验 员 , 连 带 当 班 主 管 ,对 操 作 者 ,KK标 准 书当 班 主 管 , 检 验 员 处 罚 50 元 , 20 元 , 10 元 ,五 、 重 复 性 处 罚 规 定 :1 连 续 出 现 同 样 不 合 格 品 , 造 成 原 因 相 同 , 将 翻 倍 处 罚 处 理 。2 在 最 终 成 品 检 验 时 , 发 现 不 合 格 品 , 将 据 上 述 罚 款 金 额 翻 倍 处 罚 。3 若 无 法 判 定 不 合 格 品 责 任 归 属 , 将 以 相 关 人 员 一 起 论 同 。六 、 校 模 、 试 刀 、 调 试 、 机 床 故 障 、 操 作 失 误 等 不 良 品 和 报 废 品 流 入 下 制 程 一 律 按 以 上规 定 执行 ( 特 殊 情 况 申 请 厂 务 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