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 C013 技术交底记录编 号工程名称 高强度机械制造用钢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供配电设施交底日期 2011 年 7 月 24 日施工单位 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建筑工 程分公司通钢工程项目部 分项工程名称 高空作业交底摘要 主电室安全技术交底 页 数 共 2 页,第 1 页交底内容: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以及所需的料具,必须列入该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并落实所有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
2、,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一般一年一次)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四肢有残缺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禁止赤脚、穿硬底鞋、高跟鞋、带钉易滑鞋、拖鞋及赤臂裸身从事高处作业。酒后严禁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检查认定。高处作业应配置对讲机或规定旗语、哨音作为上下联系信号,并有专人负责。禁止多人乱喊,以免误操作发生事故。高处作业场所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体,应一律给予固定或拆除。所有对象均应安放平稳并不得妨碍装卸和通行。工具使用后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
3、。传递工具、零件、材料时,禁止抛掷。拆卸下来的对象及余料、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作业通道、工作平台或登高工具,应随时清理干净。交底人 审核人签字栏接受交底人表 C013 技术交底记录编 号工程名称 高强度机械制造用钢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供配电设施交底日期 2011 年 7 月 24 日施工单位 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建筑工程分公司通钢工程项目部 分项工程名称 高空作业交底摘要 主电室安全技术交底 页 数 共 2 页,第 2 页交底内容: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悬空和攀登从事高处作业。不得已需要进行雨天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防范措施。高处作业安全设施,如受到台风暴雨袭击后,应逐一进行检查。如发生松动、变形、损坏、脱落、漏雨、漏电等不安全现象时,应立即修复完善。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拆除,并重新设置。所以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如因作业需要拆除、移动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时,必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措施后,方可拆除。事后应及时恢复。在白天或夜间施工的高处作业场所,必须要有足够的照明,如光线较差时,应加强照明,并有足够的光照度。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或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交底人 审核人签字栏接受交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