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 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第一章预习一、中央银行、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一) 中央银行简称:PBC1984 年 1 月 1 日:专门行使央行职能1995 年 3 月 18 日:中国人民银行法通过2003 年:银监会行使银行业监管职能职能: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职责: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人行上海总部:组织实施央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二) 监管机构:银监会1.历史沿革和监管对象成立时间:成立于 2003 年 4 月监管法正式施行时间:2003 年 12 月 27 日通过,2004 年 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修正时间:2006 年 10 月
2、 31 日监管范围: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机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政策性银行非银行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2.监管职责 17 项3.监管理念:“管风险” 、“ 管法人”、“管内控”、“ 提高透明度”4.监管目标: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 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努力减少金融犯罪。5.监管标准:能够促进金融的稳定,同时又促进金融的创新;努力提升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能力;对各
3、类监管权限做到科学合理,监管者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为金融市场上的公平竞争创造环境和条件,并且维护这种有序的竞争,反对无序竞争; 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两方面都应当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 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6.监管措施: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 现场检查;监管谈话;信息披露监管。7.一行三会: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 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1.成立时间:2000 年2.简称:CBA3.性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4.主管单位:银监会5.协会
4、宗旨: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6.会员单位:(1)会员: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注意:外资银行也是会员(2)准会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银行业协会7.组织机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5 个专业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自律工作委员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第二章预习一、经济环境(一) 宏观经济运行1.宏观经济发展目标及其衡量指标宏观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一般包
5、括四个,即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能够和国际收支平衡。(1)经济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经济增长是指一个特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 经济产出和居民收入的增长。GDP ,它是指一国 (或地区)所有常住居民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在国内生产总值的定义中区分国内生产和国外生产,一般以“常住居民”为标准。常住居民是指居住在本国的公民、暂居外国的本国公民和长期居住在本国但未加入本国国籍的居民。(2)充分就业与失业率充分就业的宏观经济衡量指标是失业率。失业率是指劳动力人口中失业人数所占的百分比。我国统计部门公布的失业率为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
6、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数。(3)物价稳定与通货膨胀衡量物价稳定的宏观经济指标是通货膨胀。通货膨胀是指一般物价水平在一段时间内持续、普遍地上涨。常用的指标有三种:消费者物价指数、生产者物价指数、国内生产总值物价平减指数。消费者物价指数是指一组与居民生活有关的商品价格的变化幅度。在衡量通货膨胀时,消费者物价指数使用得最多、最普遍。生产者物价指数是指一组出厂产品批发价格的变化幅度。国内生产总值物价平减指数则是按当年不变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与按基年不变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通货紧缩也是货币供求失衡、物价不稳定的一种表现,是物价持续、普遍、明显地下降。(4)国际收
7、支平衡与国际收支国际收支是指一国居民在一定时期内与非本国居民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及其他往来中所产生的全部交易的系统记录。这里的“居民”是指在国内居住一年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国际收支包括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经常项目主要反映一国的贸易和劳务往来状况,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如运输、旅游等 )和单方面转移 (如汇款、捐赠等),是最具综合性的对外贸易的指标。资本项目则集中反映一国同国外资金往来的情况。如直接投资、政府和银行的借款及企业信贷等。国际收支的衡量指标有很多,其中贸易收支(也就是通常的进出口额) 是国际收支中最主要的部分。进出口总量及其增长是衡量一国经济开放程度的重要指标,且进口和出口的数
8、量与结构直接对国内总供需产生重大的影响。国际收支平衡是指国际收支差额处于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内,既无巨额的国际收支赤字,又无巨额的国际收支盈余。2.经济周期经济周期亦称经济循环或商业循环,是指经济处于生产和在生产过程中周期性出现的经济扩张与经济紧缩交替更迭、循环往复的一种现象。经济周期一般分为四个阶段:繁荣、衰退、萧条和复苏。经济波动的周期性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二) 经济结构经济结构对商业银行既有直接影响,也有间接影响。从间接的角度来看,经济结构会通过影响一国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增长质量和可持续性来影响商业银行。从直接的角度来看,经济结构会直接影响社会经济主体对商业银行服务的
9、需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商业银行的经营特征。1.产业结构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它行业。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较低,是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在银行业务中占比低的重要原因。2.消费与投资的比例从支出角度来看,GDP 由消费、投资和净出口三大部分构成。其中,消费包括私人消费和政府消费两部分;投资也称为资本形成,包括固定资本形成(其中含房地产和非房地产投资)和存货增加两部分;净出口是出口额减去进口额形成的差额。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私人购买住房的支出,包含在投资的固定资本形成中,不包含在
10、私人消费之中。在中国,推动整个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是投资,而私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较小,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对象是企业,业务结构是批发业务的结构。(三) 经济全球化经济全球化是指商品、服务、生产要素与信息跨国界流动的规模与形式不断增加,通过国际分工,在世界市场范围内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从而使各国间经济的相互依赖程度日益加深的趋势。第三章预习3.1.1 存款业务概述1.存款业务的定义存款是存款人基于对银行的信任而将资金存入银行,并可以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信用行为。存款是银行对存款人的负债,是银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存款业务是银行的传统业务。2.存款业务的分类按客户类
11、型,可分为个人存款和对公存款。按存款期限,可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按存款币种,可分为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3.存款基准利率2004 年 10 月 29 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放开人民币存款利率的下限,允许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下浮存款利率。3.1.2 个人存款业务1.基本概念个人存款又叫储蓄存款,是指居民个人将闲置不用的货币资金存入银行,并可以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信用行为,是银行对存款人的负债。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1999 年 11 月 1 日起,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储蓄机构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应当缴纳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利息税
12、税率为 20%,由存款银行代扣代缴。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2000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规定。2.业务分类(1)活期存款客户凭存折或银行卡及预留密码可在银行营业时间内通过银行柜面或通过银行自助设备随时存取现金。活期存款通常 1 元起存,部分银行的客户可凭存折或银行卡在全国各网点通存通兑。计息金额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角分不计利息。利息金额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分段计息算至厘位,合计利息后分以下四舍五入。除活期存款在每季结息日时将利息计入本金作为下季的本金计算复利外,其他存款不论存期多长,一律不计复利。计息时间从 2005 年 9 月 21 日起,我国对活期存款实行按季度结
13、息,每季度末月的 20 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计息方式除活期和定期整存整取两种存款外,国内银行的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整存零取 6 个存款种类,只要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限档次存款利率上限,计、结息规则由各银行自己把握。银行除仍可沿用普遍使用的每年 360 天(每月 30 天) 计息期外,也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 365 天(润年为 366 天),每月为当月公历的实际天数。上述 6 种存款具体采用何种计息方式由各银行决定,储户只能选择银行,不能选择计息方式。中国人民银行将计结息方式选择权下放到银行,意味着对于同一存款种类,各家银行之间将会出
14、现计息方式的差异,从而使储户的最终利息收入并不相同。人民币存款计息的通用公式:利息=本金 实际天数日利率人民币存款利率的换算公式:日利率(0)=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帐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目前,各家银行多使用积数计息法计算活期存款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日期 存入金额 支取金额 余额 日数 积数 99.3.1 200 - 200 3 600 3.4 - 50 150 31 4650 4.5 - 100 50 1 50 4.6 100 - 150 58 8700 清户
15、6.3 - 150 0 - 计息积数和14000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目前,各家银行多使用逐笔计息法计算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息。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 年(月) 数 年 (月)利率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 年(月) 数 年 (月)利率+本金 零头天数日利率(2)定期存款整存整取最为常见,是定期存款的典型代表。存款利率定期存款利率视期限长短而定。到期支取的定期存款计息案例:某客户在 2007 年 1 月 8 日存入一笔 12345.67 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假定年利率为 3.00%,一年后存款到期时,他从银行取回
16、的全部金额是多少?逾期支取的定期存款计息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除约定自动转存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全部计入本金。案例:某客户 2006 年 2 月 28 日存入 10000 元,定期整存整取六个月,假定利率为2.70%,到期日为 2006 年 8 月 28 日,支取日为 2006 年 9 月 18 日。假定 2006 年 9 月 18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为 0.72%.提前支取的定期存款计息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提前支取部分的利息同本金一并支取。存期内遇有利率调整,仍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定期存款利率计息。(3)其他种类的储蓄存款对公存款业务1.基本概念对公
17、存款又叫单位存款,是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将货币资金存入银行,并可以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信用行为。2.业务分类按存款的支取方式不同,对公存款一般分为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等。(1)单位活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是指单位类客户在商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办理不规定存期、可随时转帐、存取的存款类型。单位活期存款账户又称为单位结算账户,包括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简称基本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同一存款客户
18、只能在商业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账户简称一般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帐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专用存款帐户专用存款帐户是指存款人对其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临时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该种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年。(2)单位定期存款(3)单位通知存款可再分为 1 天通知存款和 7 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4)单位协定存款单位协定存款是一种单位类客户
19、通过与商业银行签订合同的形式约定合同期限、确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对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上浮利率计付利息、对基本存款额度按活期存款利率付息的存款类型。3.1.4 外币存款业务1.基本概念(1)外币存款业务与人民币存款业务的异同外币存款业务与人民币存款业务除了存款币种和具体管理方式不同之外,有许多共同点。(2)外币存款业务币种我国银行开办的外币存款业务币种主要有九种: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简称“瑞郎”)、新加坡元。(3)现汇买入价/ 现钞买入价/ 现汇卖出价/现钞卖出价/ 中间价( 基准价)银行外汇牌价表中的这几个价格(除
20、中间价外) 都是以银行为主体的表示方法。现汇是指可自由兑换的汇票、支票等外币票据。现钞是具体的、实在的外国纸币、硬币。中间价(基准价):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背景知识:汇买价、钞买价、卖出价的区别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多本着钞变钞、汇变汇的原则。现汇买入价和现钞买入价往往不同。钞买价比汇买价要低。背景知识:结汇、售汇与购汇结汇是指客户把持有的外币储蓄存款、外币现钞按银行对外公布的现汇、现钞买入价卖给银行,由银行兑付相应的人民币。售汇是指银行按照对外公布的卖出价将外汇卖给客户。此时,从客户的角度来讲,相当于用人民币向银行购买外汇,所以客户是在购汇。2.外汇储蓄存款个人外汇管理办法规定“个人外
21、汇帐户按主体类别区分为境内个人外汇帐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及外汇储蓄账户。”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背景知识:现钞账户和现汇账户凡从境外汇入、携入和境内居民持有的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票据均可存入现汇账户;不能立即付款的外币票据,需经银行办理托收后,方可存入现汇账户。凡从境外携入或境内居民持有的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现钞,可存入现钞帐户。3.单位外汇存款(1)单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境内机构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限额统一采用美元核定。(2)单位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包括贷款(外债及转
22、贷款 )专户、还贷专户、发行外币股票专户、 B 股交易专户等。第四章预习4.1 银行风险管理4.4.1 银行风险的种类银行风险是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使其资产和预期收益蒙受损失的可能性。银行的风险具有独特的特点。这突出表现在:属于高负债经营;银行的经营对象是货币,且具有特殊的信用创造功能;银行是市场经济的中枢,其风险的外部负效应巨大。银行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战略风险八大类。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称为违约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从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对大多
23、数银行来说,信用风险几乎存在于银行的所有业务中。信用风险是银行最为复杂的风险种类,也是银行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2.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包括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 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四大类。3.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可以分为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所引发的四类风险,并由此分为七种表现形式:内部欺诈,外部欺诈,聘用员工做法和工作场所安全性有问题,客户、产品及业务做法有问题,实物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失灵,执行、交割
24、及流程管理不完善。操作风险存在于银行业务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且具有可转化性,即可以转化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其他风险。4.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无法在不增加成本或资产价值不发生损失的条件下及时满足客户的流动性需求,从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流动性风险包括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资产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到期不能如期足额收回,不能满足到期负债的偿还和新的合理贷款及其他融资需要,从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负债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过去筹集的资金特别是存款资金由于内外因素的变化而发生不规则波动,受到冲击并引发相关损失的可能性。5.国家风险国家风险是指经济主体在与非本国居民进行国际经济与金融往来
25、中,由于他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变化而遭受损失的可能学习。国家风险通常是由债务人所在国家的行为引起的,超出了债权人的控制范围。国家风险可分为政治风险、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三类。国家风险有两个特点:一是国家风险发生在国际经济金融活动中,在同一个国家范围内的经济金融活动不存在国家风险;二是在国际经济金融活动中,不论是政府、银行、企业,还是个人,都可能遭受国家风险所带来的损失。6.声誉风险声誉风险是指由于意外事件、银行的政策调整、市场表现或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负面结果,可能对银行的这种无形资产造成损失的风险。7.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银行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因为无法满足或违反相关的商业准则和法律要求,
26、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而可能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8.战略风险战略风险是指银行在追求短期商业目的和长期发展目标的系统化管理过程中,不适当的未来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可能威胁银行未来发展的潜在风险。主要来自四个方面:银行战略目标的整体兼容性;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制定的经营战略; 为这些目标而动用的资源;战略实施过程的质量。4.1.2 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历程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经历了资产风险管理阶段、负债风险管理阶段、资产负债风险管理阶段和全面风险管理阶段。1.资产风险管理阶段20 世纪 60 年代以前,银行的风险管理主要偏重于资产业务的风险管理,强调保持银
27、行资产的流动性。这主要是与当时银行业务以资产业务如贷款等为主有关。2.负债风险管理阶段20 世纪 60 年代以后,银行被动负债方式向主动负债方式的转变,导致了银行业的一场革命,但同时负债规模的扩大,也加大了银行经营的风险,使银行的经营环境更加恶劣。在这种情况下,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转向负债风险的管理。3.资产负债风险管理阶段20 世纪 70 年代,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汇率波动、利率波动,单一的风险管理模式不能保证银行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均衡。4.全面风险管理阶段2004 年 6 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出台,标志着现代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出现了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由以前单纯的信贷风险管理模
28、式转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并举,组织流程再造与技术手段创新并举的全面风险管理阶段。4.1.3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1.全球的风险管理体系银行的国际化发展趋势要求风险管理体系必须是全球化的。2.全面的风险管理范围全面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多元化后产生的一种需求。3.全程的风险管理过程银行的业务特点决定了每个业务环节都具有潜在的风险,银行的风险管理也应贯穿于业务发展的每一个过程。4.全新的风险管理方法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已经从原有的信用风险管理,扩大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一体化综合管理;信用风险管理的重点从关注单笔交易、单项资产和单个客户扩大到既重视单笔交易和单个客户的风险管理,又高度关注
29、所有信用敞口的总体风险控制。银行可以采取统一授信管理、资产组合管理以及资产证券化、信用衍生产品等一系列全新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同时,银行风险管理越来越重视定量分析。5.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银行的这种内在风险特性决定了风险管理必须体现为每一个员工的行为,所有银行工作人员都应该具有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自觉性。4.1.4 银行风险管理组织主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等部门构成。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确定银行整体风险的控制原则。2.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风险管理/决策机构,承担对银行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银行有效识别、计量、检测和控制各项业
30、务的各种风险。董事会通常指派专门委员会(通常为最高风险管理委员会) 负责拟定具体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指导原则。3.监事会在风险管理领域,监事会应当加强与董事会及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等相关委员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4.高级管理层银行行长是承担具体风险的最终责任人。高级管理层可下设专门从事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部门,代表其负责全面的风险管理工作。银行的各内部业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风险管理机构或岗位。5.风险管理部门建立高效的风险管理部门应当固守两个基本准则:风险管理部门必须具备高度独立性,以提供客观的风险规避策略;风险管理部门不具有风险管理策略执行权或只具有非常有限的风险管理策略执行权,以降低操作风
31、险(例如道德风险等)。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既要保持相互独立,又要互为支持,但决不能混为一谈;风险管理部门的核心职能是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告;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能是根据风险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做出经营或战略方面的决策。国际银行的典型做法是,风险管理部门直接汇报给首席风险官、首席财务官或首席执行官。6.其他风险控制部门(1)财务控制部门。现代银行的财务控制部门通常采取每日参照市场定价的方法,及时捕捉市场价格/价值的变化,因此,所提供的数据最为真实、准确,这无疑使财务控制部门处在有效风险管理的最前端。(2)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可以从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监测和
32、风险控制四个主要阶段,审核银行风险管理的能力和效果,发现并报告潜在的重大风险,提出应对方案并监督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3)法律/合规部门。法律/合规部门要及时判断、评估和监测银行所面临的法律/ 合规风险,并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提出咨询建议和报告。第五章预习5.1 中国人民银行监督管理措施相关规定1995 年 3 月 18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下简称 中国人民银行法) ,并于通过之日公布实施。 2003 年 12月 27 日,进行修改,此次修改共计 25 处,修改后的条文增加至五十三条。修订的重点是将原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对银行业的
33、监督管理职能划分出来,移交给新成立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不再直接审批、监管金融机构,而主要专注于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维护币值的稳定以及对金融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促进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5.1.1 中国人民银行的直接检查监督权1.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2.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3.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4.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5.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6.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7.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8.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9.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5.1.2 中国人民银行的建议
34、检查监督权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回复。5.1.3 中国人民银行在特定情况下的全面检查监督权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当银行业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困难,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时,为了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必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由于银行业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的机构监管权并不排斥中国人民银行对金
35、融机构的功能监管权,并且两者的划分在现实操作中非常清晰。第六章预习6.1 存款业务法律规定6.1.1 存款及其办理原则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6.1.2 存款业务的基本法律要求1.经营存款业务的特许制2.以合法正当方式吸收存款3.依法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的存款。6.1.3 对单位存款查询、冻结、扣划的条件和程序1.查询单位存款查询人必须出示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和出具县级(含) 以上
36、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由银行行长或其他负责人签字后并指定银行有关业务部门凭此提供情况和资料,并派专人接待。查询人不得借走原件,需要的资料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并经银行盖章。2.冻结银行存款被冻结的款项在冻结期限内如需解冻,应以作出冻结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签发的“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为凭,银行不得自行解冻。冻结单位存款的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被冻结的款项,不属于赃款的,冻结期间应计付利息,在扣划时其利息应付给债权单位,属于赃款的,冻结期间不计付利息。如冻结有误,解除冻结时应补计冻结期间利息。3.扣划单位存款6.1.4 存款利率的法律管制1.我国对存
37、款利率的法律管制的主要内容(1)中国人民银行是管理利率的唯一有权机关,其他任何单位无权制定利率;(2)各类金融机关和各级人民银行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国家利率政策和有关规定;(3)对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或以变相形式提高、降低存款利率的金融机关,辖区内银行银行按其多付或少付利息数额处以同额罚款;(4)依法设立的储蓄机关及其他金融机关,应当接受人民银行对利率的管理与监督,有义务如实按人民银行的要求提供文件、账簿、统计资料和有关情况,不得隐匿、拒绝或提供虚假情况。2.利率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金融机构的下列行为属于利率违规行为:(1)擅自提高或降低存、贷款利率的;(2)变相提高或降低存、贷款利率的
38、(3)擅自或变相以高利率发行债券的;(4)其他违反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和国家利率政策的。实践中最常见的利率违规行为是银行高于法定利息吸收存款的行为。3.对利率违法行为的处罚6.1.5 存单纠纷案件的认定与处理1.存单的概念存单在法律意义上是表明存款人与金融机构间存在存款合同关系的重要证据,其性质属于合同凭证,用来证明存款人与存款机构之间的约定的存在。存款机构出具了存单,不论自己的经办人将该笔款项入账或不入账或部分入账,存款机构无权单方更改,如果单方更改,则其更改违反存款合同规定。2.存单关系效力认定的两个条件(1)形式要件形式要件是指存单等凭证的真实性。(2)实质要件实质要件是指存款关系的真实性
39、3.一般存单纠纷案件的认定与处理(1)认定当事人以存单或进账单、对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为主要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存单纠纷案件和金融机构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确认存单或进账单、对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无效的存单纠纷案件,为一般存单纠纷案件。(2)处理持有人以上述真实凭证为依据提起诉讼的,金融机构应当对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间是否存在存款关系负举证责任。持有人以上述真实凭证为依据提起诉讼的,如金融机构不能提供证明存款关系不真实的依据,或仅以金融机构底单的记载内容与上述凭证记载内容不符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间的存款关系成立,金融机构应当承但兑付款项的义务。持有人以在样式、印鉴、记载事项
40、上有别于真实凭证,但无充分证据证明系伪造或变造的瑕疵凭证提起诉讼的,持有人应对瑕疵凭证的取得提供合理的陈述。在存单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如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单、进账单、对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系伪造、变造,人民法院应在查明案件真实的基础上,依法确认上述凭证无效,并可驳回持上述凭证起诉的原告的诉讼请求或依据实际存款数额进行判决。6.1.6 存款合同1.存款合同的概念存款合同的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存款机构) 与存款客户之间达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协议。2.存款合同的订立存款合同的订立也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存款客户向存款机构提供的转帐凭证或填写的存款凭条应是要约,存款机构收妥存款资金入账,并向存款客户出
41、具存单或进账单等是承诺。存款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故必须是存款客户将款项交付存款机构经确认并出具存款凭证后,存款合同方才成立。3.存款合同的内容存款合同一般采用存款机构制定的格式合同。其内容包括:存款客户名称、地址、币种、金额、利率、存期、计息方式、密码,等等。4.存款合同的形式存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第十一条对合同的书面形式作了更广泛的界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七章预习7.1 民事权利主体民事权利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力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
42、织。7.1.2 自然人这里要明确两个概念,即“公民”和“ 自然人”。所谓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依该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力并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因此,公民是自然人,但自然人并非一定是公民,因为自然人还包括在本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7.1.3 法人1.法人的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2.法人成立的要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法人的分类(1)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在我国,企业法人主要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根据所有制性质和外商参与方式,将企业法人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法人、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二是根据企业的组合形式,将企业法人分为单一企业法人、联营企业法人和公司法人。在我国,公司法人是最重要的企业法人形式。(2)机关法人(3)事业单位法人(4)社会团体法人7.1.4 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又称非法人团体,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