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10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按照四川师范大学 201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硕士点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订 2010 年度我院 硕士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实施办法。一、复试对象凡达到国家规定的报考我院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符合 调剂 原则(参看四川师范大学 2010年硕士生招生调剂办法)且经过审核同意的调剂考生。二、复试办法2010 年度研究生复试由笔试科目和面试科目组成,分 类考核合并 计算复试成绩的办法。复试成绩满分为 200 分:其中笔试满分为 100 分、 综合面试 100 分(含外语听力及口语 20 分)。1. 复试笔试科目各专业复试
2、科目按照招生简章上的科目进行,复 试笔试科目如下表:复试笔试科目专业代码招生专业必考科目 选考科目04 课程与教学论科学课程与教学论(100 分)07 有机化学 物理化学(100 分)07 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概论(100 分)08 环境工程 环境学概论(100 分)08 材料学 材料学概论(100 分)说 明(1)每科笔试时间为 3 小时,满 分为 100 分。(2)4 月 9 日晚 7:00-10:00举行。(3)地点:化学楼 6 楼多媒体教室对于调剂考生,若复试科目已 经初试, 则安排我校的初试科目 进行复试。考生需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复试情况登记表 由我办在考生报到时统一发给 ;笔试成绩
3、(满分 100 分)低于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满分 200 分)低于 12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2.复试面试方式和内容(1)外语听力及口语阅读:外语口语及听力成绩满分合计为 20 分,若外语复试成绩低于 10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2)综合面试及笔试综合面试主要内容:专业素质和能力:a、大学 阶段学习情况及成 绩;b、全面考核考生 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 、分析和解决 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c、创新精神和 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 质等;b、事
4、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c、人文素养、心理素 质;d、 举止、表达和礼 仪等。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报考考生均要求加试:加试科目为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共 2门。加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 2 小时 ,每 门满分 100 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及地点如下:加试科目招生专业同等学力考生 跨专业考生课程与教学论 物理化学、结构化学 物理化学、结构化学有机化学 无机化学、结构化学 无机化学、结构化学环境科学 环境化学、环境检测技术 环境化学、环境检测技术环境工程 环境化学、环境检测技术 环境化学、环境检测技术材料学 材料
5、化学、功能材料 材料化学、功能材料考试时间 4 月 10 日下午 2:30考试地点化学楼 6 楼教室3、复试面试实施办法复试面试实施的办法是:(1)考生采取抽签排序面试的办法,按照抽 签顺序逐一进行面 试;(2)面试主要采取抽签回答和提问回答相结合的方式,外 语 口试和专业素养面试依序进行。(3)各专业点复试采取组长负责制,每个复 试小组成员由 5 人组成;(4)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5)参加复试的每位小组成员,均必 须在统一制定的研究生面 试成绩表上给每位考生打分,其最后面试成绩以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所有给分的平均分数计算。若出现异常给分(其异常标准由学院
6、在复试前约定),则视为 无效分。复试面试安排如下:招生专业 面试地点 面试考试时间课程与教学论 化学楼 2 楼评估办公室 4 月 9 号下午 1:30 开始有机化学 化学楼 6 楼 4 月 9 号下午 1:30 开始环境科学与工程 化学楼 1 楼会议室 4 月 9 号下午 1:30 开始材料学 化学楼 1 楼学术厅 4 月 9 号下午 1:30 开始三、复试结果及录取参考标准1、研究生考试最后总成绩按初 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比为 6:4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到录取总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考生总成绩(X/5)60+(Y+Z)/240C其中,X 为初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所占权重为 60%
7、,Y为笔试成绩,Z 为综合面试成绩,C 为加分。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 入权重分;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 质者,以及有学 术论 文、学术专著、专利方面表现突出者,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加分原 则为:一般刊物有论文加 3 分;核心刊物有论文加 6 分;SCI、CSSCI 或人大复印等加 10 分(同等档次多发一篇可加1 分,但所有加分不超过 10 分)。其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 绩,并由学院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4、录取时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原 则择优录取。所有 调剂考生 录取排队均在一志愿考生之后,且只计算复试成绩、录取类别 均为计划外(自费)。
8、5、复试期间同时进行体检和政 审,体 检及审查不合格者将不予 录取。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办法1、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学院党委将对复试全程实行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2、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 任追究制度。各 专业点复试 小组组长对本硕士点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招生 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复 试过程、复 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要将复 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4、实行复议制度。为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设专人负责受理考生投诉等事宜。考生 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的 2 日内 进行投诉和申诉。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
9、学院复试 小组应进行复议。五、复试工作日程安排1、考生复试报到时间及交验材料根据学院公布的复试名单(含初试成绩情况)及复试办法,考生于 2010 年 4 月 9 日持本人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 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 证, 毕业证入学时交验)和填好有关信息的“考生复试须知” 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一份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大学期间的成绩单、思想考核表、已发表的科研论文及专著等材料复试时由学院审验。(1)学校报到时间:2010 年 4 月 9 日(2)学院报到时间:2010 年 4 月 9 日 11:00 以前(请考生在学校报到后再到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化学实验楼大厅报到
10、)2、复试面试时间:2010 年 4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13:30 在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举行。 请考生按时参加。4 月 9 日下午 19:00 各硕士点复试组将复试结 果及复试材料交到杨琼芬处。3、复试笔试科目考试时间:4 月 9 日晚 19:00 在学院举行。4、体检时间:4 月 10 日上午 8:0012:00(空腹、 备一张一寸照片)到我校校医院 统一体检。5、学院公布复试结果时间:2010 年 4 月 13 日前。6、如有必要,学院将在个别专业组织二次面试。7、为保证投诉和监督渠道的畅 通,学院 设立投诉电话:84767868 和 89578725,由招生领导小组处理投诉事宜。四川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09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