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卫生室传染疫情管理工作制度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实施办法 。村卫生人员每月逢 5、15、25 日深入村寨进行巡逻,并作好记录,按时报到镇卫生院,以利随时掌握本辖区内传染病动态。二、卫生室,必须严格按“全国传染病诊断标准” ,结合病史、临床表现,及时作好甲、乙、丙传染病的登记,发现疫情立即填卡或报告当月。三、各村卫生室必须建立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和流动人口登记本。认真填写传染病登记和报告卡,做到卡片、存根、登记三者编号一致,报表纵横数据清楚,填写完整,不漏项、不缺项。四、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艾滋病,必须用最快的方式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发现
2、麻疹、脊灰、白喉、百日咳、新生儿破伤风、伤寒、炭疽、钩体、流脑、乙脑等疾病发生时,要立即深入一线,认真填写个案卡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上报。县防疫站接疫情后,要向县主管局及上级业务部门汇报疫情,并及时组织人员深入疫点处理疫情。五、卫生室 510 月要建立健全肠道门诊,做到专人、专柜、专室、专消毒、专登记的门诊记录。六、加强对 H7、鼠疫、急性、迟缓性麻痹病人(AFP) 、新生儿破伤风、麻疹等疾病零报告和监测工作。凡 15 岁以下儿童发生不明病因引起的迟缓性麻痹(必种)病人,均立即报告。七、有疫情发生时,在掌握好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必须立即报告,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 “个案登记” ,迅速赴疫源地,做好游行病等调查,会同有关人员参与疫情的扑灭工作,防止疫情蔓延。定东乡卫生院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