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驾岭煤矿井下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建立井下监控系统管理机构。通风区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机电科(信息组)确保网络的正常传输。2、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每年组织修订一次。3、要配备足够的安全监测工及检修、值班人员,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能够熟练操作安全监控系统计算机,必须熟练掌握系统故障处理、远程断电/复电控制、打印和查阅监控系统各种数据和曲线等操作技术。4、通风区每年必须编制下年度监测装备、备件补充计划,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列入年度费用计划(新增生产地区、工作面所需要增加的装
2、备报集团公司审批),落实实施。5、应有监控中心室、设备维修室、库房、瓦斯便携仪器发放室等工作场所,并应做到整洁有序。6、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二、设计和安装1、进行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设计,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工程完成且试运转正常后,必须经集团公司验收且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
3、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经通风、机电等部门审查,报矿总工程师批准。2、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由技术部门下达开工通知单,分送施工单位及通风、机电等部门。施工单位和机电部门接到通知后,要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要求布置机电设备和供电线路,为监控系统提供电源(有条件的监测系统的供电电源应取自局部通风机的专线电源) 。通风区接到通知后,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要求安装和调试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完毕,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风、安检、生产、技术、机电等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采掘工作面监控系统不符合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要求,安检科不得签发开工证,并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3、安全监控设
4、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有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4、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5、井筒和巷道内的通讯电缆,应与动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因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动力电缆 0.3m 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动力电缆 0.1m 以上的地方。6、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 300mm
5、。8、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2)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掘进工作面内;(4)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9、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10、井下要按照监测监控系统的要求安设各类传感器。三、监控系统及局域网络的管理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备份,24h 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 5min 内投入工作。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 2h 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
6、雷装置。联网主机应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主机或显示终端应设置在矿调度室内。严禁在监控中心站计算机上做与监控系统无关的事,以防止病毒及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数据中断。通风区长要不定期远程监控本矿监控系统主机的使用情况。2、地面中心站值班应设置在矿调度室内,实行 24h 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接收公司通风部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严禁任何人员删除或修改监控计算机数据库中的任何数据。监测中心站值班人员,负责井下监测数据的实时上传,确保数据传输正常。
7、3、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等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通风区,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公司通风部,并将出现异常信息的原因及处理结果记录在运行日志上备查。当系统发出通讯中断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应立即检查监控主机工作情况,重启上传数据的网桥软件。如果故障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通知矿信息网络主管部门处理,如果到网点畅通,矿信息网络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公司通讯信息中心,配合查好原因,排除故障。4、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矿值班领导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断电撤出人员。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5、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他区域时,矿井有关人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10、通风区负责井下监控系统地维护、使用、管理、升级改造,保证监控系统(井下部分)的正常稳定运行,保证各种数据正常传输到矿监测中心室。11、安检科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及网络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12、矿长负责安全监测系统所需配件的供应,配齐监测值班和维修人员,保证监测系统运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