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用电 HSE 管理规定1 范围本规定明确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内容,以避免发生人身触电、火灾爆炸等各类电气事故。本规定适用于项目范围内的施工生产用电管理。2 管理职责业主、监理会同承包商负责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落实用电设施,并对安全用电进行监督检查。由承包商办理相应的用电作业许可证,并负责对现场临时用电进行维护和维修。3 工作内容3.1 施工用电审批程序3.1.1 承包单位施工用电要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3.1.2 承包商现场临时用电需经业主和监理审批后方可用电。3.2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3.2.1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上(包括 5 台)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以上(包括50kW),应在施
2、工组织设计中编入或单独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设备台数或总容量没达到上述数量,应制定用电技术措施和防火措施。3.2.2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客和步骤:3.2.2.1 现场勘探;3.2.2.2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位置及线路走向;3.2.2.3 计算用电负荷;3.2.2.4 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积及规格和电器的类型及规格;3.2.2.5 绘制电气布置平面图、立体图和接线系统图;3.2.2.6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防火措施。3.2.3 临时用电工程应有图纸,并作为临时用电设置的依据,要有编制、审核、批准等手续。3.3 电线与电缆的架设:3.3.1 架空线路必
3、须采用绝缘线,固定在绝缘子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低压非铠装电缆的架空高度不低于 2.5m,跨越道路时出内地面高度不低于6m。架空时严禁用金属裸线绑扎;3.3.2 电缆架空有困难时可以埋地(非铠装电缆禁止埋地),根据土质情况,埋地深度不宜小于。0.2m-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沙土,其厚度不小于10.0cm,并盖板保护。禁止电缆在地面明设。3.3.3 电缆接头应架起(0.5m 以上),有防雨、防损坏、防腐蚀措施,并有醒目标识牌。3.3.4 禁止使用破皮老化的电缆线或电线。3.3.5 电线(电缆)与热力管道及热力设备平行、交叉时,应采用隔热措施使电线(电缆)周围土壤的升温不超过 10
4、。3.3.6 电线(电缆)进入开关箱、铁棚子或马路以及可能有机械伤害的地方应加套管保护。3.3.7 电线(电缆)不允许与气带、钢丝绳、电焊把线等绞在一起。3.4 开关箱及开关、插座:3.4.1 开关箱应采用铁板、玻璃钢材料制作,配电板采用电木板。开关箱安装应牢固并有醒目的标志。3.4.2 开关箱须有防雨、防火措施,箱体有保护接地,并有门、有锁,箱内无杂物。3.4.3 开关箱应另设工作零线,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的接线板不能混用。3.4.4 开关箱的引入线、引出线缆应走预留口。3.4.5 开关箱等电器设施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或有腐蚀性的物品。3.4.6 在没有可靠的防雨雪、防漏电措施的情况下,禁止
5、使用露天配电盘。3.4.7 所有开关箱、插座的保护罩要完好,不许线头直接插入插座孔内或直按挂在闸刀的闸片上。3.4.8 熔断器应根据现场的负荷容量确定,不得随意加大,严禁用铜丝、铁丝或其他金属丝代替。3.4.9 功率在 0.5Kw 以上的电机及 2Kw 以上的直热电气设备不许用插座代替开关。3.5 照明:3.5.1 现场用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布置整齐。照明灯具的高度:室内不得低于 2.5m,室外不得低于 3m。3.5.2 钢结构上严禁使用 220V 灯具。3.5.3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V,在潮湿地点及坑、井、沟渠、金属容器内,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l2V。行灯必须有金属保护罩,防爆场所
6、必须使用防爆灯具。3.5.4 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禁止使用自偶变压器。变压器的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或接零措施。3.5.5 灯具要有开关、熔断器或漏电保护器。如漏电保护器与灯具相匹配时,可不使用熔断器。3.6 防雷:3.6.1 高度在 20 以上的建筑物、钢结构、提升架、井字架、脚手架、塔吊、天车、烟囱等需做防雷接地。3.6.2 避雷针的长度应为 1m-2m,施工场所有避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30。3.7 配电:3.7.1 施工用电系统采用“三线五线制”(TN-S 系统),实行“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的配电方式,其中第一级保护的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根据用电设备数量自行确定,
7、但额定漏电动作时间要小于 0.1S。3.7.2 用电设备在一般场所的第二级保护必须用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动作时间小于 0.lS 的漏电保护器。3.7.3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一个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不允许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3.7.4 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允许通过任何开关和熔断器。3.7.5 保护零线在分支、终点、设备集中点或每长 50m 处都要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小于 10。3.7.6 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采用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 1/2 且不小于 2.5mm2 的绝缘多股铜线。3.7.7 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电动工具的
8、保护零线,采用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l/3 且不小于 1.5mm2 的绝缘多股铜线。3.7.8 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不得串联;保护零线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等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和钩挂。3.7.9 每台用电设备应设独立的控制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一机、一闸、一保),严禁一闸多用。3.7.10 控制开关不准使用闸刀式开关,应使用空气开关加漏电保护器;如果漏电保护器与用电设备相匹配且又相对稳定并有启动控制开关,则可不装空气开关。3.7.11 与用电设备相关的铁棚子、钢平台、金属构架都必须做好接地,接地极应单独设置,与钢结构没有电气上的联系。3.7.12 电焊机的把线应用 vHS 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铜软电缆,严禁用角钢、扁铁、圆钢筋代替,电焊机的一次线长度要小于 5m。3.7.13 超过 30KW,有降压启动装置,大功率的用电设备,按国家标堆GB50194-93 执行。3.8 其它要求:3.8.1 专职电工负责施工用电线路、开关箱的使用过程中对其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安全供电和用电。3.8.2 专职电工每天进行巡检并作好记录,对违章用电进行纠正。3.8.3 禁止带电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