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B 001-20061QB/沪汉 纬 尔 机 械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B 001-2006高 压 活 塞 式 空 气 压 缩 机2006-01-01 发布 2006-01-05 实施汉 纬 尔 机 械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发 布QB 001-20062QB 001-2006前 言经检索,目前尚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特制定本企业标准。本标准的编写遵循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中有关企业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编写中以 GB 12930潜水装具用活塞式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作为参考。本标准由汉纬尔机械(上海)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汉纬尔机
2、械(上海)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迎春、沈旸、杨华军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 2006-01-01QB 001-20063目 次前言 2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42 引用标准 43 型号与基本参数 44 技术要求 55 试验方法 96 检验规则 9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0QB 001-20064高 压 活 塞 式 空 气 压 缩 机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压活塞式空气压缩机(以下简称空压机)的型号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额定排气压力不超过 42MPa 的空压机。2 引用标准GB 12930 潜水装具用高压活塞式空气压缩机技
3、术条件GB/T 4975 容积式压缩机术语 总则JB/T 9107 往复压缩机 术语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105 内燃机台架性能试验方法GB 3853 一般用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性能试验方法GB/T 7777 往复活塞压缩机机械振动测量与评价GB/T 13279 一般用固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GB 4980 容积式压缩机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 工程法JB 8 产品标牌JB 2759 机电产品包装 通用技术条件3 型号与基本参数3.1 术语本标准采用术语应符合 GB/T 4975、JB/T 9107、GB 12930 的规定。3.2 型号3.2.1 型号的特征代号用大写的英文字母“HA”
4、 、 “HM”表示。3.2.2 示例HA350-9汉纬尔牌、3 级压缩、额定排气压力为 5000psi,公称容积流量为 9CFM 的空气压缩机。3.3 基本参数空压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 1 的规定。QB 001-20065表 1 额定排气压力MPa容积流量m3/h驱动电动机功率kW3.5 35 1110 4750 1530 5 312 43515 5.519 7.526 1133 154242 204 技术要求4.1 空压机的规定工况 a. 吸气压力:0.1MPa( 绝压);b. 吸气温度:20;c. 吸气相对湿度:;d. 风冷空压机冷却空气温度: (为吸气温度 20时相应所处的环境温度) ;
5、e. 排气压力: MPa(按表 1 规定) ;f. 转速: r/min(按产品技术文件规定) 。4.2 使用性能4.2.1 空压机在规定工况下的实际容积流量应不低于表 1 中规定值的 95。4.2.2 空压机的结构应能保证在额定转速下,最终排气压力为额定排气压力的 110的条件下安全运转1h。4.2.3 空压机润滑油的闪点应较气缸内的压缩温度高 20以上;其粘度应能保证空压机在-2550的环境温度下正常工作;其热稳定性应能保证在 200的压缩温度下不积碳,并应具有抗乳化和防锈能力。4.2.4 空压机采用压力润滑时,油泵供油压力不低于 0.2MPa, 油路中应设过滤器,以保证清除擦伤摩擦表面的机
6、械夹杂物。还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空压机起动时的正常润滑。4.2.5 空压机应带下列自动控制装置:a. 自动开、停车;b. 油位和/或油压监控;QB 001-20066c. 气压监控;d. 自动排污;各项自控元件应灵敏可靠,检查其动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不少于 3 次。4.2.6 气阀和密封件使用期气阀阀片和弹簧的使用期一般应不低于 500h。高压级(最末级)活塞环或柱塞的使用期应不低于 500 h,低压级活塞环的使用期应不低于 1 000h。4.3 安全和环保要求4.3.1 安全阀应装在各级冷却器之后或冷却器上,应安全可靠,动作灵敏。在维修间隔期内,应始终保持起跳压力准确。当排气控制阀全部关闭后,空
7、压机的排气压力上升至额定排气压力的 112118时,最后级安全阀必须开启,并保证空压机的排气压力不再上升。级间安全阀的起跳压力不应超过该级排气压力的 120。每只安全阀的试验次数不少于 3 次。4.3.2 液气分离器应装在后冷却器之后,以除去冷凝水分和油。分离器应由耐蚀材料制造,其积液容积应能足够聚集空压机在额定工况运行 20min 所分离的水和油(环境温度 50,相对湿度 95) 。分离器定期泄放间隔应不超过 15 min。4.3.3 空压机吸气口处应设空气滤清器。4.3.4 空气引入系统柴油机或汽油机驱动的移动式空压机组,为避免吸入柴油机或汽油机排出的废气,空压机空气滤清器吸入口应避开柴油
8、机或汽油机废气。4.3.5 空压机在规定工况下无异常振动。4.3.6 空压机在规定工况下运转无异常响声。4.3.7 驱动装置和传动装置应装备以金属丝网或钢板为主要材料的防护罩。4.4 外观要求4.4.1 空压机外表面的铸造、焊接及加工表面应清理干净,做到无锈、无垢、无焊渣,涂漆表面应平坦光滑,色泽一致,油漆应能防止盐雾、油雾及凝露的腐蚀。气缸盖等高温零件应涂以耐热漆(如银粉等) 。4.4.2 外露紧固件,操作件应进行装饰性处理,如发蓝、镀光铬。4.5 材料要求4.5.1 空压机全部零件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内现行规范、标准的规定。4.5.2 所有与润滑油、压缩空气或油雾接触的橡胶件应由耐油橡胶制造。
9、4.5.3 除气缸套、气缸体、活塞环和某些不重要的零件以外,其它零件不应采用灰铸铁。4.6 工艺要求4.6.1 所有螺栓、螺母、螺钉等联接件在装配时都必须拧紧,拧紧力矩按表 2 规定。QB 001-20067表 2公称直径mm拧紧力矩Nm6 568 131510 252912 425114 74884.6.2 空压机和原动机用带传动时,预紧力通过在带与两带轮的切点跨距的中点 M,加上一个垂直于两轮上部外公切线的适当载荷 G(图 1) ,使带沿跨距每长 100mm 所产生的挠度 y 为 1.6mm(即挠角为 1.8)来控制。G 值见表 3。图 1 预紧力的控制QB 001-20068表 3 载荷
10、 G 值(N/根)带速 v(m/s)截型小带轮直径D1(mm) 010 1020 2030Z5100100577104.2668.53.55.55.57A751401409.514142181212186.5101015B12520020018.52828421522223312.5181827普通 V 带C200400400365454853045457025383856SPZ6795959.514142181313196.5111118SPA100140140182626381521213212181827SPB160265265304545582640405222343447窄 V 带S
11、PC2243553555882821064872729640646490注:表中高值用于新安装的 V 带或必须保持高张紧的传动。4.7 结构要求4.7.1 空压机组应设润滑油油位计、放油塞、油位开关和适当的透气装置。4.7.2 空压机应设中间冷却器和后空气冷却器。4.7.3 空压机应装有液气分离器。4.7.4 空压机应具有卸荷机构,在采用自动控制的场合也必须具有手动操作机构。4.7.5 各级气缸和气缸盖结构应能保证充分冷却,并应便于气阀拆装和调整检修。4.7.6 空压机的气管、油管的联结应保证密封,便于拆装并应考虑防震。4.7.7 空压机与原动机的公共底座应采用钢材焊接结构。4.7.8 空压机
12、出口应装有止回阀。 4.8 为空压机配套的产品,如原动机及其附属设备、自动控制装置、压力表、减震垫等均必须符合要求。QB 001-20069这些产品验收和鉴定按相应的标准的规定进行。5 试验方法5.1 调整试验每台空压机经 2 h 以上的磨合后方可进行调整试验。调整试验时,空压机在额定工况下运转,检查振动、噪声以及空气和润滑油等有否异常现象。5.1.1 调整各级进排压力以及油压。5.1.2 调整安全阀的起跳压力和排气能力,使符合 4.3.1 条的规定。5.1.3 带自动控制装置的空压机应进行自动启动、停止、自动排污和保护(报警)等效能试验,应符合4.2.5 条的规定。5.2 性能试验空压机的各
13、项性能试验均应以配套完整的空压机组进行。5.2.1 空压机容积流量测定方法按 GB 3853 规定,采用充瓶法进行。5.2.2 空压机安装在制造厂的试车台上,并在规定工况下运转,按 GB/T 7777 测量振动。5.2.3 空压机安装在制造厂的试车台上,并在规定工况下运转,按 GB 4980 测量噪声。5.2.4 空压机在额定转速下,最终排气压力为额定排气压力的 110的条件下运转 1h。6 检验规则6.1 空压机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按表 4 规定。表 4检验种类试验项目 相应技术条款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气、油压力 4.2安全阀 4.3.1排污阀 4.2.5调整试验自动控制装置
14、4.2.5容积流量 4.2.1100振动 4.3.5噪声 4.3.6性能试验超载性能 4.2.2首制样机一台6.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或者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QB 001-200610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 正常生产时,应每三年或生产 100 台后进行一次检验;d. 产品停产二年后,恢复生产时;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3 型式检验用的样机应先进行调整试验,所测试得的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后方可进行试验。试验之前应对空压机进
15、行全面的检查。6.4 判定规则6.4.1 每台空压机均需由制造厂技术检查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查,符合规定的为合格产品,并出具合格证后方能出厂。6.4.2 抽检的空压机如果超差,则应加倍抽测,符合仍为合格。若仍超差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应返修后逐台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7.1 标志7.1.1 每台空压机应在明显的部位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尺寸和技术条件等要求应符合 JB 8 的规定。其上应注明:产品型号与名称;公称容积流量;额定排气压力;额定转速;功率;机组外形尺寸;重量;制造厂名称;出厂编号;出厂日期。7.1.2 包装标志按照 JB 2759 的包装箱箱面标志规定。7.
16、2 包装7.2.1 空压机的包装根据储运条件按照 JB 2759 的规定选用。7.2.2 随机技术文件a. 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b. 产品说明书:包括产品用途、性能技术参数与机组重量;产品结构说明,拆装操作与保养说明;故障及其排除方法;使用、修理所需的各种技术数据;机组外形尺寸简图。采 用 柴 油 机 或 汽 油 机 驱 动 时 , 必 须 附 上 柴 油 机 或 汽 油 机 使 用 说 明 书 。c. 装 箱 单 ;d. 随 机 备 附 件 清 单 和 专 用 工 具 清 单 ;e. 安 装 图 。 7.3 运 输7.3.1 包 装 储 运 指 示 标 志 应 按 照 GB 191 规 定 选 用 , 运 输 中 不 允 许 损 坏 。7.3.2 允 许 用 任 何 运 输 工 具 进 行 运 输 , 但 不 允 许 承 受 较 大 振 动 。7.4 贮 存QB 001-2006117.4.1 空 压 机 库 存 应 单 放 。7.4.2 应 防 潮 , 保 证 6 个 月 内 无 锈 蚀 、 霉 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