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招聘工作 管理 制度 第 1 章 总则 第 1 条 目的 1 及时为企业补充人力资源,弥 补岗位空缺,满 足企业用人需求,促进企业 经营 发展战略的实现。 2 规范企 业员工招聘活 动, 使招聘 工作有效、 顺 利进行, 为企业 招募合适的人 才。 第 2 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 所有的员工招 聘工作。 第 3 条 招聘方式 1 外部招聘 主要采用发布广告 、招聘洽谈会 、校园招聘及 网络 招聘等方法。 2 内部选拔 包括员工个人申请 及企业各部门 推荐人选等。 3 委托第三 方招聘 通过与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 源服务机构及猎头公 司等中介机构签订委托招 聘合 同,委托其代理招
2、聘所需要的关 键岗位及高级 管理 人才。 第 2 章 招聘计划制订 第 4 条 招聘计划制订责任人 人力资源部根据企 业总经理审批 通过的各部门 人员 编制标准及人力资 源需求计划, 结合企业经营发展 状况,制订招 聘计划。 第 5 条 定期招聘计划 1 人力资源 部于每年年末 制订企业下一 年度的整 体招聘计划及费用 预算。 2 企业各用 人部门于每季 度末的第一周 向人力资 源部提交下一季度 的招聘计划。 3 人力资源 部负责制订应 届毕业生招聘 计划。 第 6 条 不定期招聘 1 企业各部门因业务发展需要或 特殊原因急需招 聘人员时,人力资源部根据 各部 门要求制订临时招 聘计划。 2
3、各部门需要非计划内招聘人员的, 应提前 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以便 人力资源部做好招 聘计划及准备 工作。 第 3 章 招聘工作实施 第 7 条 内部选拔与外部 招聘 1 企业各部门出现岗位空缺时, 原则上首先考虑 向企业内部全体工作人员公 开招 募,通过在企业内 部寻找合适人 选来弥补岗位 空缺 。 2 内部员工 无法满足招聘 需求时,考虑 外部招聘 。 (1 )应届毕 业生的招聘, 集中在每年的 第一、四 季度进行。 (2 )社会人员招聘及临时招聘, 应根据招聘计划 和各部门用人需要,合理安 排时 间组织实施。 第 8 条 面试与录用 1 人力资源 部负责应聘人 员的简历筛选 ,并进行
4、人员的初试。 2 企业各用人部门负责应聘人员 的复试工作,企 业高层领导参与中高层管理 职位 的复试工作。 3 人力资源部配合各用人部门对 应聘人员进行全 面综合评价,并按照择优录 用原 则作出录用决策。 第 9 条 委托第三方招聘 2 1 企业高层管 理岗位及核心 岗位出现空缺 时, 可委 托专业的人力资源 服务机构 (如 猎头公司)等,招 募企业需要的 高级优秀人才 。 2 企业与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通过签订招聘委 托合同,约定招聘相关事宜 ,由 外部人力资源服务 机构提供备选 的候选人,企 业人 力资源部组织候选 人参加复试。 3 企业高层 及人力资源总 监负责对候选 人进行面试并 作
5、出录用决策 。 第 4 章 人员录用程序 第 10 条 新员工入 职 1 新员工入 职前需进行体 检,体检合格 后方可录 用。 2 新员工到 岗时间由企业 各部门确定, 人力资源 部负责及时通知。 3 人力资源 部负责为员工 办理各项入职 手续。 (1 )填写“ 员工登 记表 ” ,签订劳动合同书。 (2 )调转人 事档案及各类 保险手续。 (3 )企业规 定的其他需要 办理的手续。 第 11 条 试用期规 定 1 企业新员工 试用期为 1 6 个月不等, 根 据劳动 合同法及企业的相 关规定、 各岗 位的实际需要确定 。 2 试用期间,用人部门应做好新 员工的业务指导 工作,并负责记录员工试用 期间 的绩效及工作表现 。 3 员工试 用期满, 由用人部门填 写“ 试用期考核表 ” , 经部门经理 、 人力资源 部及总 经理审批合格后, 正式被企业录 用。 第 5 章 附则 第 12 条 本制度由 人力资源部制 定,经总经理 核 准后实施,修改时 亦同。 第 13 条 本制度解 释权归企业人 力资源部,自 颁 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