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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务会计.ppt

上传人:ysd1539 文档编号:7016553 上传时间:2019-05-01 格式:PPT 页数:24 大小:676.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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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三章 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第一节 发票的基本规定 第二节 开具发票的基本要求 第三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规定,第三章 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学习目标了解发票的基本内容,以及开具发票的基本要求,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第一节 发票的基本内容和管理要求 一、发票印制发票一般由税务机关统一设计式样,设专人负责办理印制和管理,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印制章。 二、发票领购 (一)纳税人日常领购发票需要出示的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购票人员身份证;3.携带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二)根据不同需要出示的资料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领购发票,还需要携带申请领购种

2、类的已用发票存根。2.使用税控收款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领购商业零售发票,还需要携带以下资料:(1)已存储发票使用信息的用户卡;(2)发票使用情况报验申请表;,第一节 发票的基本内容和管理要求,(3)单卷发票使用汇总表;(4)作废发票和开具退票的依据;(5)已开具的最后一张发票记账联。(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领购的发票1.一般纳税人可以领购的发票2.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领购的发票(四)临时需要的领购发票(五)税务部门对发票的管理 三、取得发票的管理,第一节 发票的基本内容和管理要求,单位和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经营服务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要按规定索取合法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3、包括发票本身不符合规定,比如白条或伪造的假发票、作废的发票,发票开具不符合规定,发票来源不符合规定的等,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四、发票的保管和缴销(一)发票的专人保管(二)发票的缴销1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发票缴销登记表两份。2纳税人缴销发票应提供发票领购簿、需缴销的空白发票;税控IC卡。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还需提交金税卡。,第一节 发票的基本内容和管理要求,五、全国普通发票的简并和票种统一(一)暂时保留的七种发票即发票换票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自开、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代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

4、、代开)、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二)需要简并的票种和启用新版的发票规格1.机打发票的规定2.手工发票的规定3.普通发票实施时间明确简并取消的票种可使用到2010年12月31日,从2011年1月1日起,使用新版统一通用发票,其格式如下表3-1。,第二节 开具发票的基本要求,一、发票开具的一般规定销货方应按规定填开发票;购买方应按规定索取发票;纳税人进行电子商务必须开具或取得发票;发票要全联一次填写,严禁开具“大头小尾”发票;发票不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使用,开具发票要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

5、销货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后,重新开具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节 开具发票的基本要求,二、开具发票的对象规定(一)一般情况下,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二)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商品可不开具发票(三)特殊情况下,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三、消费者和单位在集贸市场购买商品的发票取得消费者和单位在集贸市场内购买商品需要开具发票的,由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代开点代开集贸市场专用发票的手工版发票或者电脑版卷式发票。 四、普通发票代开,第二节 开具发票的基本要求,1.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是:代开发票申请表,共1份2.纳税人应

6、提供如下资料:(1)需出示的资料是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2)需报送的资料:付款方(或接收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对个人小额销售货物和劳务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属于代开免税项目的,提供由生产地村委会出具的自产初级农产品证明。,第二节 开具发票的基本要求,五、专用发票代开1.小规模纳税人应提供代开发票申请表。2.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的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提供经办人合法身份证件复印件;(2)凡属商业纳税人申请代开的应提供购货发票、货物购进时的运输发票、购进货物的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销售免税货物或提供免税劳务需提供

7、: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或接受劳务名称、单价、金额等书面确认证明。提供由生产地村委会出具的自产初级农产品证明(适用于代开免税项目)。,第二节 开具发票的基本要求,六、使用计算机开票1.纳税人应提供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共1份。2.纳税人应提供资料主要是计算机开具发票软件及使用说明书。需报送的资料:(1)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2)提供发票票样。第三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规定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纳税人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商业凭证,而且是销项税额和购货方进项税额进行税款抵扣的凭证,在增值税的计算和管理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第三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规定,1

8、.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2.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如下:(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货物;(2)销售免税货物;(3)销售报关出口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6)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7)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三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规定,(8)自1995年7月1日起,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对生产经营机器、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的工商企业,凡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

9、应开具普通发票,如购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将小汽车、游艇、摩托车等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作为固定资产的,开具普通发票。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和联次(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的内容,第三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规定,1.购销双方纳税人名称;2.购销双方纳税人地址、电话;3.购销双方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户;4.销售货物或劳务的名称、计量单位和销售数量;5.不包括增值税在内的单位售价及货款总金额;6.增值税税率、税额;7.发票填开日期、字第号码等。(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联次1.第一联为存根联,由销货方留存;2.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作付款的记账凭证;,第三

10、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规定,3.第三联为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4.第四联为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盖章要求发票联和抵扣联一般情况要求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但是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抵扣联一律不加盖印章。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是唯一的抵扣税款凭证 抵扣税款的凭证不仅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包括其它的凭证:,第三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规定,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3.税务机关认定的专用收购凭证;4.税务机关认定的购买废旧物资的普通发票;5.专用运输业发票。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企业报税流程抄税是将

11、上月开出的发票全部记入发票IC卡,然后报税务部门读入服务器,以此作为企业计算税额的依据。一般情况下,只有进行了抄税才能报税,而且只有抄过税后才能开具本月发票。,第三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规定,六、进项税额的抵扣需要认证和比对(一)国内购进的在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二)进口的在180日内申报,需要稽核比对,才能抵扣进项税额(三)逾期未申请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七、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一)购买方一般纳税人1.购买方取得通知单条件一般纳税人取得专业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

12、用发票申请单(简称申请单。),第三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规定,2.纳税人申请开具通知单到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部门(窗口)报送如下资料:(1)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的申请单;(2)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3)所对应的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原件及复印件;(4)认证结果通知书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结果清单;(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第三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规定,3.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暂不认证)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4

13、.各种处理(1)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第三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规定,(2)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3)属于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业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第三节 增值

14、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规定,5.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后,应在此月申报后5日内持加盖公章的记账凭证、应缴增值税明细帐相关账页、增值税申报主表和附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部门(窗口)核销。(二)销售方一般纳税人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第三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规定,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

15、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3.纳税人申请开具通知单到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部门(窗口)报送如下资料:,第三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规定,(1)申请单(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2)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3)所对应的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原件及复印件。(4)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或者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第三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规定,4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或者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通知单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5发生销货退回或者销售折让的,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红字发票的岗位(发票发售部门(窗口)留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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