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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何止一字千金?.doc

上传人:tkhy51908 文档编号:7012491 上传时间:2019-04-30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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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专利何止一字千金?作者:香槟一字千金出自史记吕不韦列传:“ 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意思是一个字值一千金,原指改动一个字赏赐千金,见后用来称赞诗文精妙,价值极高。在专利中,一个何止千金,而是差之毫厘失之数百万。故事要从民间发明家入选最高院 55 号指导案例的专利诉讼说起。一字千金出自史记 吕不 韦列传:“ 布咸阳市门 ,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意思是一个字值一千金,原指改动一个字赏赐千金,见后用来称赞诗文精妙,价值极高。在专利中,一个何止千金,而是差之毫厘失之数百万。故事要从民间发明家入选最高院 55 号指导案例的专利诉讼说起。中

2、国从来不乏民间发明家,他们做出了潜水艇、直升机、飞机,他们可能是农民、技工或者手艺人。他们是执着的,在资源有限的环境中做出自己梦想的作品。自从中国有了专利制度,他们中的部分人怀揣着发明致富的梦想,开始为自己的发明申请专利。最高院 55 号指导案例的原告柏万清,正是千千万万个民间发明家中的一个。生于 1938 年的柏万清是四川广元的民间发明家,与一般的发明家不同的是,他除了热爱发明还懂得用专利制度保护自己的创意,他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 10项专利。公开的数据 显示,他早在 1987 年就申请了一项专利。今天要讲的是他专利号为 200420091540.7、名称 为防电磁污染服的发明。回到上

3、个世纪 90 年代,防 辐射服市场方兴未艾。 热爱发明的柏万清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于是他发明了一种成本更低的防辐射服,并在 2002 年为之申请了专利。在 200420091540.7 号专利中,他写道:一种防电磁污染服,它包括上装和下装,其特征在于所 述服装在面料里设有由导磁率高而无剩磁的金属细丝或者金属粉末构成的起屏蔽保护作用的金属网或膜。专利在 2006 年获得授权,但柏万清万万没想到的是,专利中的几个字将让他损失百万。2010 年,柏万清发现成都一家公司在销售他发明的防辐射服,而防辐射服由上海一家公司生产。当年 7 月 19 日,柏万清以这两家公司侵犯涉案专利权为由,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

4、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成都公司立即停止销售被控侵权产品,上海公司停止生产、销售被控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l00 万元。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1 年 2 月 18 日 驳回柏万清的诉讼请求,其理由是导磁率高导致专利保护范围不清楚。宣判后,柏万清提起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1 年 10 月 24 日驳回柏万清上诉,维持原判。柏万清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理由还是导磁率高导致专利保护范围不清楚。在最高人民法院第 11 批第 55 号指导案例的解释 中,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清楚,

5、如果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权利要求书的表述存在明显瑕疵,结合涉案专利说明书、附图、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及相关现有技术等,不能确定权利要求中技术术语的具体含义而导致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明显不清,则因无法将其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进行有实质意义的侵权对比,从而不能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构成侵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除了像柏万清这样的民间发明家,越来越多的创业公司正在涌现出来。他们要用技术来改变世界,创造商业传奇,美国硅谷的传奇故事正在中国上演。但比起大公司,这些创业公司往往缺乏资源,他们能做的可能只有革新技术创造好产品。要让这些创业公司在竞争中处于优势,或者有一天能够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唯一有效的方式就是用专利保护

6、他们的技术革新。专利申请又是形成专利壁垒的一种重要环节,任何公司都不希望重演柏万清的遭遇,所以在专利业务一线的专利人任重而道远。也许一个入门的专利人都不会范导磁率高这样的低级错误,但技术往往是复杂多变的,那些不明显的错误呢?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能避免一些低级错误已经不错了。而那些不明显的问题,无论是专利代理人还是专利工程师,可能都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过多关注。第 55 号案例明确了不保 护不应保护或者无法保护的专利的原则,需要每个一线专利人如履薄冰地对待每一个专利。有人说 97%的 专利是没有价值的,但或许因为一个字的失误,那 3%的专利也将一文不值。以下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 11 批第 55

7、号指导 案例柏万清诉成都难寻物品营销服务中心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说明:裁判要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清楚,如果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权利要求书的表述存在明显瑕疵,结合涉案专利说明书、附图、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及相关现有技术等,不能确定权利要求中技术术语的具体含义而导致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明显不清,则因无法将其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进行有实质意义的侵权对比,从而不能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构成侵权。基本案情原告柏万清系专利号 200420091540.7、名称为 “防电磁污染服”实用新型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涉案专利权利要求 1 的技术特征为:A.一种防电磁污染服,包括上装和下装;B. 服装的面料里

8、 设有起屏蔽作用的金属网或膜;C.起屏蔽作用的金属网或膜由 导磁率高而无剩磁的金属 细丝或者金属粉末构成。该专利说明书载明,该专利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成本低、保护范围宽和效果好的防电磁污染服。其特征在于所述服装在面料里设有由导磁率高而无剩磁的金属细丝或者金属粉末构成的起屏蔽保护作用的金属网或膜。所述金属细丝可用市售 5 到 8丝的 铜丝等,所述金属粉末可用如 软铁粉末等。附图1、2 表明,防护服是在不改 变已有服装样式和面料功能的基 础上,通过在面料里织进导电金属细丝或者以喷、涂、扩散、浸泡和印染等任一方式的加工方法将导电金属粉末与面料复合,构成带网眼的网状结构即可。2010 年 5 月 28 日

9、,成都 难寻物品营销服务中心 销售了由上海添香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添香牌防辐射服上装,该产品售价 490 元,其技术特征是:a.一种防电磁污染服上装;b.服装的面料里 设有起屏蔽作用的金属防 护网;c. 起屏蔽作用的金属防护网由不锈钢金属纤维构成。7 月 19 日,柏万清以成都难寻物品营销服务中心销售、上海添香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添香牌防辐射服上装(以下简称被诉侵权产品)侵犯涉案专利权为由,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成都难寻物品营销服务中心立即停止销售被控侵权产品;上海添香实业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被控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 l00 万元。裁判结果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10、 2011 年 2 月 18 日作出 (2010)成民初字第597 号民事判决, 驳回柏万清的诉讼请求。宣判后,柏万清提起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1 年 10 月 24 日作出(2011) 川民终字第 391 号民事判决驳回柏万清上诉,维持原判。柏万清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裁判理由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上海添香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成都难寻物品营销服务中心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侵犯柏万清的“防电磁污染服” 实用新型专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

11、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发 明或者实用新型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可见,准确界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构成侵权的前提条件。如果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存在明显瑕疵,结合涉案专利说明书、附图、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以及相关现有技术等,仍然不能确定权利要求中技术术语的具体含义,无法准确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则无法将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与之进行有意义的侵权对比。因此,对于保护范围明显不清楚的专利权,不能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构成侵权。本案中,涉案专利权利要求 1 的技术特征 C 中的“导磁率高”的具体范围难

12、以确定。首先,根据柏万清提供的证据,虽然磁导率有时也被称为导磁率,但磁导率有绝对磁导率与相对磁导率之分,根据具体条件的不同还涉及起始磁导率 i、最大磁导率 m 等概念。不同概念的含 义不同,计算方式也不尽相同。磁 导率并非常数,磁场强度 H发生 变化时,即可观察到磁导率的变化。但是在涉案专利说明书中,既没有记载导磁率在涉案专利技术方案中是指相对磁导率还是绝对磁导率或者其他概念,又没有记载导磁率高的具体范围,也没有记载包括磁场强度 H 等在内的 计算导磁率的客 观条件。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涉案专利说明书,难以确定涉案专利中所称的导磁率高的具体含义。其次,从柏万清提交的相关证据来看,虽能证明有些现有

13、技术中确实采用了高磁导率、高导磁率等表述,但根据技术领域以及磁场强度的不同,所谓高导磁率的含义十分宽泛,从 80 Gs/Oe 至 83.5104 Gs/Oe 均被柏万清称为高导磁率。柏万清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在涉案专利所属技术领域中,本领域技术人员对于高导磁率的含义或者范围有着相对统一的认识。最后,柏万清主张根据具体使用环境的不同,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确定具体的安全下限,从而确定所需的导磁率。该主张实际上是将能够实现防辐射目的的所有情形均纳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保护范围过于宽泛,亦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所述,根据涉案专利说明书以及柏万清提供的有关证据,本领域技术人员难以确定权利要求 1 技术 特征 C 中“导磁率高”的具体范 围或者具体含义,不能准确确定权利要求 1 的保 护范围,无法将被诉侵权产品与之进行有实质意义的侵权对比。因此,二审判决认定柏万清未能举证证明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并无不当。作者:香槟编辑;IPRdaily 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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