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帐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竞争的日益激烈,国际贸易买方市场逐渐形成。对进口商不利的信用证结算的比例逐年下降,赊销日益盛行。由于保理业务能够很好地解决赊销中出口商面临的资金占压和进口商信用风险的问题,因而在欧美、东南亚等地日渐流行。在世界各地发展迅速。据统计,98 年全球保理业务量已达 5000 亿美元。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理公约对保理的定义 保理是指卖方/供应商/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 /供应商/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 (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
2、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贸易融资 销售分户账管理在卖方叙做保理业务后,保理商会根据卖方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帐款的回收情况、逾期帐款情况、信用额度变化情况、对帐单等各种财务和统计报表,协助卖方进行销售管理。 应收帐款的催收保理商一般有专业人员和专职律师进行帐款追收。保理商会根据应收帐款逾期的时间采取信函通知、打电话、上门催款直至采取法律手段。 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卖方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后,保理商会为债务人核定一个信用额度,并且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根据债务人资信情况的变化对信用额度进行调整。对于卖方在核准信用额度内的发货所产生的应收帐
3、款,保理商提供 100%的坏帐担保。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业务是指银行应客户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申请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特色保函业务:对外承包工程保函 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保函 银行保函业务的特点1、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客户接受; 2、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银行保函种类1、投标保函;2、履约保函;3、预
4、付款退款保函;4、借款保函;5、租赁保函;6、付款保函;7、来料加工保函;8、质量/维修保函;9、海事保函;10、补偿贸易保函;11、延期付款保函;12、海关保函/免税/关税保付保函;13、代理行转开保函。 银行保函办理手续1、申请人需填写开立保函申请书并签章;2、提交保函的背景资料,包括合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3、提供相关的保函格式并加盖公章;4、提供企业近期财务报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文件;5、落实银行接受的担保,包括缴纳保证金、质押、抵押或第三者信用担保等;6、由银行审核申请人资信情况、履约能力、项目可行性、保函条款及担保、质押或抵押情况后,可对外开出保函。 保证贷款保证贷款:是指按担保法
5、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按贷款合同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其特点是:手续简便,一般不需办理有关登记评估等手续;保证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保证人愿意长期(一年)作保的,可签订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在最高额保证期限内,不再办理相关的保证手续。保证人必须具备保证资格、保证能力、保证意愿等条件。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指一家银行(开证行)应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2、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跟单信用证是一种有
6、条件的银行支付承诺。 信用证业务功能跟单信用证根据用途、性质、期限、流通方式的不同可分为: 1、跟单信用证与光票信用证。 2、可撤销信用证与不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是指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指示,银行为申请人提供不经受益人(出口商)同意或通知,随时由申请人提出修改、撤回或注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的确定付款承诺和信用证的不可撤销性。 3、保兑信用证与不可保兑信用证。保兑信用证是指另外一家银行接受开证行的要求,对其开立的信用证承担保证兑付责任的信用证。 4、即期付款信用证、议付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与假远期信用证。 (1)即期付款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出口商)根据开证行的指
7、示开立即期汇票、或无须汇票仅凭运输单据即可向指定银行提示请求付款的信用证。 (2)议付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承诺延伸至第三当事人,即议付行,其拥有议付或购买受益人提交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单据权利行为的信用证。如果信用证不限制某银行议付,可由受益人(出口商)选择任何愿意议付的银行,提交汇票、单据给所选银行请求议付的信用证称为自由议付信用证,反之为限制性议付信用证。 (3)承兑信用证是指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对于受益人开立以开证行为付款人或以其他银行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在审单无误后,应承担承兑汇票并于到期日付款的信用证。 (4)延期付款信用证指不需汇票,仅凭受益人交来单据,审核相符,指定银行承担延期付款责任起,
8、延长直至到期日付款。该信用证能够为欧洲地区进口商避免向政府交纳印花税而免开具汇票外,其他都类似于远期信用证。 (5)假远期信用证又称买方(进口商)远期信用证,银行为买方(进口商)提供资金融通的信用证,买方为获得票据贴现市场的资金融通,对于合同证明即期信用证,申请开立以票据贴现市场所在地银行为汇票付款人的信用证。 客户使用五种信用证的便利程度比较种类条件 即期付款信用证 延期付款信用证 承兑信用证 假远期信用证 议付信用证 自由议付信用证 汇票 需要或不要 不要 需要 需要 需要或不要 需要或不要 汇票期限 即期 远期 远期 即期 即期 受票人 指定付款行 指定承兑行 指定承兑行 开证行或议付行
9、以外的其他银行 开证行或议付行以外的其他银行 限制/自由使用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自由 付款给受益人的时间 即期付款 延期付款 远期付款 即期付款(票面金额=净款+ 买方支付利息) 即期付款扣减利息 即期付款扣减利息 起算日 装运日、交单日或其它日 承兑日 承兑日 对受益人有无追索权 无 无 无 有 有 有 使用信用证的银行 开证行、通知行或其他行 开证行、通知行或其他行 开证行、通知行或其他行 开证行通知行或其他行 通知行或其他行 被选择愿意议付的银行 5、可转让信用证与不可转让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向中间商(受益人)提供对信用证条款权利履行转让便利的一种结算方式。它是指受
10、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请求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转让行) ,或如果是自由议付信用证时,可以要求信用证特别授权的转让行,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一次性转让给一个或多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6、背对背信用证与对开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或第二信用证)是以中间商人作为开证申请人,要求原通知行,或指定银行向第二受益人开立、条款受约于原信用证条款的信用证。 背对背信用证和可转让信用证比较背对背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 1、背对背信用证的开立,并非原始信用证申请人和开证行的意旨,而是受益人的意旨,申请人和开证行与背对背信用证无关。 1、可转让信用证的开立是申请人的意旨,开证行同意
11、,并在信用证加列“transferable”字样 2、凭着原始信用证开立背对背信用证,两证同时存在。 2、可转让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出去,该证就失去那部分金额之存在。 3、背对背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得不到原始信用证的付款保证。 3、可转让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可以得到开证行的付款保证。 4、开立背对背信用证的银行就是该证的开证行。 4、转让行按照第一受益人的指示开立变更条款的新的可转让信用证,通知第二受益人,该转让行地位不变,仍然是转让行。 7、备用信用证。备用信用证是银行以客户担保债务偿还或贷款融资为目的而提供的银行信用保证。一般有借款担保和履约担保。8、循环信用证。循环信用证是指其金额被全
12、部或部分使用,无需经过信用证修改,根据一定条件就可以自动、半自动或非自动地更新或还原再被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使用次数、期限或规定的金额用完为止的信用证。 信用证 01 信用证是 19 世纪发生的一次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上的革命,这种支付方式首次使不在交货现场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处于同等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使他们重新找回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场交易所具有的安全感,解决了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我们知道,采用汇付进行预期付款,是买方处于不利地位,而采用汇付进行迟期付款则是卖方处于不利地位,而采用托收方式,即使是即期交单付款方式,对卖方来说,也是一种迟期付款。因为,卖方必须在装运后,才能获得全套收款的
13、单据。一旦买方拒付货款,即使货物的所有权还在卖方手里,卖方的损失还是难以避免的。为了使买卖双方都处于同等地位,人们发明了信用证支付方式,由银行出面担保,只要卖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就可拿到货款,而买方又无须在卖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前支付货款。信用证是有条件的银行担保,是银行(开证行)应买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保证立即或将来某一时间内付给卖方(受益人)一笔款项。卖方(受益人)得到这笔钱的条件是向银行(议付行)提交信用证中规定的单据。例如:商业、运输、保险、政府和其他用途的单据。注析:1 开证申请人(买方):请求银行开立信用证的人。2 开证行 :是进口国的一家银行,应买方的要求而开立信用证。3
14、通知行 :是出口国的一家银行,把开证事宜通知出口人。 4 出票人(卖方) :出售货物并向开证行或买方出具汇票。5 受票人(卖方) :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的责任者。6 议付行 :向卖方支付或承兑汇票7 偿付行:通常是开证行本身,他向议付行偿付后者预先垫付的货款。在有些场合,它可能是开证行在第三国的偿付代理行。8 受益人:以此人为抬头开立信用证,也就是有权开具汇票并领取货款者。一般信用证格式一般信用证格式 (本证)由华盛顿中国银行转递。“ZHUNGKRO“广州广东中国银行2000 年 4 月 5 日广州兹开立第 987 号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受益人:华盛顿公司开证人:广州市中国进出口公司最高金额:$80
15、0,000(捌佰万美元,溢交或短交货物金额以 5为限) 。本信用证凭受益人开具以我行为付款人按发票金额 100计算无迫索权的即期汇票用款,该汇票一式两份,并须附有下列写上数字的装运单据:(1)全套清洁无疵,“货已装船 “,“运费预付“,空白抬头,空 白背书的海洋提单,并须注明:“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2)发票(一式五份 ),注明合同号码。(3)重量单装箱单,一式二份,载明每箱毛重和净重。(4)制造商出具的品质,数量重量证明书份。(5)受益人出具的证明书证明上述各单据的另外四份已经分发如下:一套已与货物一起,随船带交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一套已航空邮交开证人,另外二套已航空
16、邮寄交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此项单据,均已在载货船只启程后五天内付邮。证明装运:800 公吨,(允许溢交或短交以 5为限) ,每公吨净重为 1,000 公斤的四甲基毗啶,纯度 9899,净重每公斤一美元 C&F 广州港,包装费在内。生产国别:华盛顿制造厂商: _有限公司。 包装:货物用适宜海运的新铁桶装。自英国口岸运往新港。不得分批装运。准许转船,但须交联运提单。装运日期不得晚于 1993 年 3 月 30 日并须由“和平“ 轮装运。 本证在伦敦议付有效期至 1993 年 3 月 30 日截止。所有根据本证开具的汇票须注明“根据北京中国银行总管理处营业部第 846 号信用证出具的“。 本
17、行兹向根据本证并按照本证内条款开出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和合法持有人保证,在单据提交本行办公室时,本行即应以电汇方式承兑该汇票。所有根据本证议付的汇票金额必须在本证背面批注。单据处理办法:本证条件之一是,所有单据应分两次连续以航邮寄交本行。第一次邮寄包括所有各项单据,但如某项单据不只一份者则留下一份由第二次邮寄。本行一旦收到此证要求的各项单据,并审核无误后,即刻以即期电汇方式偿付。请将此证通知受益人。特别指示:(1) 本证在通知行见到受益人提交的有关出口许可证以后,才开始生效。(2) 必须提交船舶代理人(海运代理人 )出具的证明书,证明载运船只系由北京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或北京中国租船公司所租用
18、或预定。(需要此项单证时,租船提单可予接受。) (3) 必须提交轮船公司出具的预定航程表,表明载运船只在到达本证指定目的港以前,不经过也不停靠台湾的任何口岸。 打包放款一. 打包放款的概念打包放款(PACKING FINANCE)又称信用证抵押贷款,是指出口商收到境外开来的信用证,出口商在采购这笔信用证有关的出口商品或生产出口商品时,资金出现短缺,用该笔信用证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出口货物进行加工、包装及运输过程出现的资金缺口。二. 打包放款的条件1.在本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有进出口经营权、在银行开有人民币帐户或外汇帐户的企业。2.出口商应是独
19、立核算、自负盈亏、财务状况良好、领取贷款证、信用等级评定 A 级以上。3.申请打包放款的出口商,应是信用证的受益人,并已从有关部门取得信用证项下货物出口所必需的全部批准文件。4.信用证应是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并且信用证的结算不能改为电汇或托收等其他的结算方式,开证行应该是具有实力的大银行。5.信用证条款应该与所签订的合同基本相符。6.最好能找到另外企业提供担保,或提供抵押物。7.出口的货物应该属于出口商所经营的范围。8.信用证开出的国家的政局稳定。9.如果信用证指定了议付行,该笔打包放款应该在议付行办理。10.信用证类型不能为:可撤销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备用信用证、付款信用证等。11.远期信用证不能超过 90 天。三. 申请打包放款需要向银行提供的资料1.信用证正本 2.流动资金借款申请书 3.外销合同 4.境内采购合同 5.营业执照副本 6.贷款证 7.近三年度的年度报表 8.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9.法人代表证明书四. 金额和期限1.最高金额为信用证金额的 80%。2.期限不超过信用证有效期后的 15 天,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半年。3.展期:当信用证出现修改最后装船期、信用证有效期时,出口商不能按照原有的时间将单据交到银行那里,出口商应在贷款到期前十个工作日向银行申请展期。4.展期所需要提供的资料:贷款展期申请书、信用证修改的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