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盐阜公路运输集团大丰有限公司GPS 监控员监控操作流程一、为了规范 GP 监控工作方法,提高监控工作水平,特制本操作规程。二、本规程适用于大丰有限公司 GPS 监控员,监控员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三、违章限定(一)速度限定:1、良好天气和正常道路通行条件下,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 上行驶的最高时速,白天不得超过 100 公里/ 小时,夜间(2 2 时至次日凌晨 5 时)不得超过 8 0 公里/小时。2、在其它级别道路上行驶车辆的最高时速,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交安全法实施条例 有关规定和本路段最高限速标 识执行。夜间不得超过白天规定车速的 80%。行驶路段有路面限速规定的或因有其它特殊情
2、况规定速度的,按当时、当地交警部门和公司有关限速规定执行。(二)未按规定休息:1、同一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 4 小时;2、连续行车超过 4 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不足 20 分钟;3、同一驾驶员 24 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 8 小时。(三)不按规定使用 GPS 卫星定位装置:1、拒不接受 GPS 监控平台监管,故意遮挡 GPS 天线;2、故意破坏或关停 GPS 监控终端;3、故意安装干扰 GPS 正常工作的装置。四、每日工作要点1、监控员每天对个人所分管的车辆保持时刻关注、及时发 现各类问题,并加以处理。原则上每两小时记录一遍,借助轨迹 回放加以分析落实车辆休息情况,认真填写车辆监控
3、检查记录表。 若发现车辆出现劫警信号,应设法予以确认并作出相应紧急处理(转接 110),以确保车辆人员安全。2、早班监控员查看全国气象预报,了解公司当天所有参运 车辆行经省市的天气情况,发送天气预报短信通知公司参运车辆。 如遇车辆行经某地区有恶劣天气,以及高速封路、事故拥堵、临时限行、断路等特殊路况,要及时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相关车辆,并做好记录。3、监控人员白天每隔 4 小时、夜间 22 点至次日凌晨2 点每 隔两小时向本单位所有运行车辆发送短信,提示驾驶员休息,注意行车安全,并做好短信群发记录。4、对监控中发现有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章的车辆,以及凌晨 2 时至 5 时不
4、按规定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的卧铺客车,要及时发送短信、打电话对驾驶员的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并立即开出 GPS 监控检查传递单通知相关部门,同时要填写每日监控违规情况汇总台账,向分管科长汇报,由分管科长负责落实处理结果。5、监控员需每日按时上班,进行交接班,当班监控员应将本班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填写交接班记录,保证监控工作无缝衔接。五、故障处理1、出现系统故障时,如无法登陆,车辆全部离线等,应及时拨打电话向提供终端运营商反应问题,让其及时解决,并做好相关记录。2、发现 GPS 终端故障时,应及时通知车辆驾驶员注意安全行驶,并联系提供终端运营商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营运车辆在大丰车站发班前 GPS 存在故障的,应及时通知驻站安全员,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