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doc

上传人:HR专家 文档编号:7000303 上传时间:2019-04-3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1.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2.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3.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4.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磨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5. 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制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6. 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7.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8. 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 3 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9. 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10. 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载荷不准吊。(十不吊):(1)斜吊不吊; (2)超载不吊;(3)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5)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吊物上站人不吊;(7) 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8)安全装置不灵不吊;(9)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物不吊; (10)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