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装作业许可证编码:NGNY/W26-R01吊装作业许可证 编号:申请单位(部门) 作业内容吊装人员及作业证号 作业地点吊装指挥及作业证号 吊装工具 起吊物重量作业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始至 月 日 时 分止危害辨识作业人员对以下安全措施逐项检查确认序号 安全措施 确认人1 吊装质量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装物体虽不足 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已编制吊装作业方案,且经作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领导批准。2 作业人员持有法定的有效的操作证。3 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许进入作业现场。4 检查吊装设备、钢丝绳、缆风绳、
2、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5 吊装绳索、缆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6 不准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7 严禁在悬吊重物下方站人、同行、工作。8 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绳打结、绳不齐;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的不准吊装。9 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装。10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11 作业过程中应先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12 作业现场出现危险品泄漏时,立即停止作业,马上撤离。13 作业完成后清理现场杂物。14 其他安全措施:编制人:安全教育人 作业单位负责人 基层/监理单位 专业主管 生 产 ( 设 备 ) 管 理 部 经 理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 : 此 证 一 式 四 联 , 第 一 联 : 作 业 单 位 留 存 , 第 二 联 : 基 层 单 位 留 存 , 第 三 联 : 生 产 ( 设 备 ) 管 理 部 存 留 ; 第 四 联 : 质 量安 全 环 保 部 留 存 保存期: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