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量方法1分 类 型 数 据2数 量 型 数 据3截 面 数 据4时 间 序 列 数 据5频 数 分 布6组 距7组 界 ;8组 中 值9频 数 分 布 表11 条 形 图 和 柱 形 图10直 方 图12饼 形 图 ;3折 线 图 ;14曲 线 图15.散 点 图16茎 叶 图17平 均 数18中 位 数19众 数20方 差21标 准 差22极 差23变 异 系 数24四 分 位 点25四 分 卫 极 差26所 及 实 验27随 机 事 件28样 本 空 间29事 件 的 包 含31事 件 的 交30事 件 的 并32事 件 的 差33互 斥 事 件34对 立 事 件35概 率36随 机 变
2、 量37概 率 分 布38分 布 律39概 率 密 度 函 数40决 策 树41; 极 大 极 小 决 策 原 则42最 小 期 望 机 会 损 失 原 则43最 大 期 望 收 益 原 则44敏 感 性 分 析45抽 样 推 断46总 体47样 本48随 机 抽 样49简 单 随 机 抽 样50系 统 抽 样51分 层 抽 样52整 群 抽 样53抽 样 框54抽 样 误 差55非 抽 样 误 差57无 回 答59样 本 分 布58总 体 分 布60.抽 样 分 布61中 心 极 限 定 理62参 数63估 计 量64估 计 值65点 估 计67无 偏 性66区 间 估 计68; 有 效 性
3、69一 致 性70置 信 期 间71置 信 系 数72参 数 假 设 检 验73检 验 的 统 计 量74接 受 域 和 拒 绝 域75显 著 性 水 平76双 侧 检 验78第 一 类 假 设79第 二 类 错 误80非 参 数 假 设 检 验 ;81拟 合 优 度 检 验83秩 和 检 验数量方法82独 立 性 检 验84等 级 相 关 系 数85相 关 关 系86线 性 相 关 与 非 线 性 相 关87正 相 关 与 负 相 关88相 关 系 数89回 归 平 方 和90剩 余 平 方 和91判 定 系 数92估 计 标 准 差93时 间 数 列94序 时 平 均 数95增 长 量96
4、逐 期 增 长 量 与 累 积 增 长 量97平 均 增 长 量98发 展 速 度99环 比 发 展 速 度 与 定 基 发 展 速 度100增 长 速 度101增 长 1 绝 对 值103季 节 变 动104季 节 模 型105季 节 指 数106循 环 波 动107指 数108数 量 指 数 和 质 量 指 数109个 体 指 数 和 综 合 指 数110加 权 综 合 指 数111加 权 平 均 指 数112总 量 指 数13指 数 体 系114零 售 价 格 指 数16股 票 价 格 指 数115居 民 消 费 价 格 指 数1 分 类 型 数 据 ; 又 称 属 性 数 据 , 他
5、所 描 述 的 是 事 物 的 品 质 特 征 , 从 统 计 的 计 量 水 准 来 说 是 一 种 比 较 原 始 和 低 级 的 计 量 , 称 作 列 名 水 准 。 这 类 数 据 只 能 计 算 各 类 的 频 数 和 比 例 , 不 能 进行 其 它 的 数 学 运 算 。 2 数 量 型 数 据 ; 这 类 数 据 是 用 来 说 明 事 物 的 数 量 特 征 , 从 统 计 的 计 量 水 准 来 说 , 包 括 订 距 水 准 和 定 比 水 准 。 3 截 面 数 据 ; 是 指 用 来 描 述 事 物 在 同 一 时 点 社 会经 济 各 种 不 同 指 标 的 数
6、据 , 可 以 观 察 同 一 时 期 个 指 标 之 间 的 相 互 关 系 。 截 面 数 据 还 包 括 同 一 时 期 相 同 指 标 在 不 同 部 门 的 分 布 , 通 常 又 称 横 向 数 据 。 截 面 数 据 可 以 研 究 客 观 现 象 之 间 的相 互 联 系 。 4 时 间 序 列 数 据 ; 将 数 据 按 时 间 先 后 顺 序 排 列 后 形 成 的 数 据 序 列 , 有 称 纵 向 数 据 。 时 间 序 列 数 据 可 以 反 应 事 物 在 一 定 时 期 范 围 内 的 变 化 情 况 , 研 究 事 物 动 态 变 化 的 规 律性 并 进 行
7、预 测 等 。 5 频 数 分 布 ; 又 称 次 数 分 布 , 是 按 照 数 据 的 某 种 特 征 进 行 分 组 后 再 计 算 出 各 类 数 据 在 各 组 出 现 的 次 数 加 以 整 理 , 这 种 次 数 也 称 频 数 , 这 种 整 理 后 形 成 的 表 称 作 频数 分 布 表 。 把 频 数 与 全 体 数 据 个 数 之 比 , 称 为 频 率 , 这 样 的 表 就 为 频 率 分 布 表 。 频 数 分 布 表 可 以 观 察 各 组 数 据 在 全 部 数 据 中 的 状 况 。 6 组 距 ; 在 数 量 型 数 列 中 按 单 变 量 分 组 有时
8、组 数 过 多 , 不 便 于 观 察 数 据 分 布 特 征 和 规 律 , 需 要 将 数 据 的 大 小 适 当 归 并 , 在 每 组 中 规 定 最 大 值 与 最 小 值 之 差 就 称 作 组 距 。 各 组 的 组 距 均 相 等 时 称 作 等 距 数 列 , 不 完 全 相 等 时 称 不等 距 数 列 。 7 组 界 ; 又 称 组 限 , 只 组 距 的 变 量 数 列 的 分 组 中 , 各 组 变 动 范 围 两 端 的 数 值 , 最 小 限 度 的 值 称 作 下 限 , 最 大 限 度 的 值 称 作 上 限 , 上 限 与 下 限 之 差 即 为 组 距 。
9、 8 组 中值 ; 组 距 的 变 量 数 列 中 每 组 上 限 与 下 限 的 平 均 值 , 其 计 算 公 式 为 : 组 中 距 =上 限 +下 限 /2 9 频 数 分 布 表 频 数 分 布 表 的 另 一 种 表 现 形 式 , 它 把 每 组 中 出 现 的 频 数 转 换 为 相 对 次 数 ,记 得 每 组 次 数 除 以 总 次 数 , 称 为 各 组 的 频 数 , 各 组 频 数 相 加 为 1.10 直 方 图 ; 频 数 分 布 表 的 直 观 图 示 形 式 。 它 适 用 于 组 距 数 列 , 图 形 用 一 平 面 直 角 坐 标 系 , 横 轴 表 示
10、 变 量 值 , 各 组的 组 距 大 小 与 横 轴 的 长 度 成 正 比 。 11 条 形 图 和 柱 形 图 一 种 用 来 对 各 项 信 息 进 行 比 较 的 图 示 方 式 。 在 平 面 上 用 相 同 宽 度 但 不 同 长 度 的 条 形 图 来 表 示 数 值 的 大 小 , 器 条 形 可 以 是 横 的 ,也 可 以 是 竖 的 , 当 条 形 竖 立 时 , 也 称 柱 形 图 。 12 饼 形 图 ; 又 称 圆 形 结 构 图 , 一 般 用 来 描 述 和 显 示 总 体 中 各 类 占 全 体 的 比 例 。 通 常 以 圆 的 面 积 表 示 研 究 对
11、 象 的 总 量 , 把 圆 形 分 成 若干 个 扇 形 部 分 , 每 个 扇 形 部 分 代 表 一 种 组 成 部 分 , 该 组 成 部 分 的 大 小 与 扇 形 面 积 的 大 小 成 正 比 , 从 而 表 示 总 量 的 构 成 状 况 , 形 象 地 显 示 总 量 结 构 。 13 折 线 图 ; 有 两 种 折 线 图 ,一 是 研 究 动 态 趋 势 时 , 以 横 坐 标 表 示 时 间 , 纵 坐 标 表 示 现 象 的 数 值 , 将 所 形 成 的 逐 点 相 连 , 就 形 成 动 态 折 线 图 ; 另 一 种 是 在 直 方 图 的 基 础 上 , 将
12、顶 端 的 中 点 , 器 临 近 两 点 用 直 线 加 以连 接 , 就 形 成 频 数 分 配 的 折 线 图 。 14 曲 线 图 ; 是 折 线 图 的 均 匀 , 折 线 图 在 个 点 连 接 时 会 产 生 突 变 , 而 客 观 事 物 的 发 展 往 往 是 逐 渐 变 化 大 的 , 通 过 修 匀 后 的 曲 线 图 则 弥 补 了 这 一 不 足 ,反 应 了 逐 渐 变 化 的 过 程 。 15.散 点 图 ; 又 称 散 布 图 , 通 常 用 来 描 述 两 个 变 量 之 间 的 关 系 , 当 一 个 单 元 具 有 两 个 标 志 值 时 , 在 坐 标
13、轴 上 分 别 用 横 坐 标 和 纵 坐 标 表 示 , 在 它 们 取 值 的 交 叉点 上 坐 点 , 这 些 点 所 形 成 的 图 形 , 就 称 散 点 图 。 16 茎 叶 图 ; 形 象 地 把 每 个 数 据 分 为 茎 和 叶 两 部 分 , 用 数 字 的 主 干 部 分 加 以 归 类 作 为 茎 , 然 后 在 分 类 时 把 其 余 的 部 分 作 为 叶 , 列 在相 应 的 茎 上 , 其 优 点 是 可 以 把 统 计 的 分 组 和 频 数 分 配 的 划 记 工 作 一 次 完 成 。 即 保 持 了 直 方 图 的 直 观 形 象 , 又 保 留 了 原
14、 有 数 据 的 原 始 信 息 , 从 中 可 以 得 到 平 均 数 , 中 位 数 和 众 数 等 特 征值 。 17 平 均 数 又 称 均 值 , 其 中 最 长 用 的 是 算 术 平 均 数 , 是 指 一 组 数 据 之 和 除 以 数 据 的 个 数 , 。 18 中 位 数 ; 将 一 组 数 据 按 照 由 小 到 大 次 序 排 序 后 处 于 中 间 位 置 上 的 变 量 值 , 也 就数 说 中 位 数 将 整 个 数 据 一 分 为 二 , 正 好 有 一 半 的 数 据 比 中 位 数 小 , 另 一 半 的 数 据 比 中 位 数 大 。 19 众 数 ;
15、是 指 一 组 数 据 中 出 现 次 数 最 多 的 那 个 变 量 值 , 众 数 的 优 点 在 于 反 应 了 数 据中 最 常 见 的 数 值 , 它 不 仅 适 用 于 数 量 型 数 据 , 也 适 用 于 分 类 型 数 据 。 20 方 差 ; 是 一 组 数 据 的 每 一 个 观 察 值 与 其 平 均 值 离 差 平 方 的 平 均 数 。 21 标 准 差 ; 方 差 的 平 方 根 。 也 是 反应 数 据 离 散 程 度 的 指 标 , 由 于 方 差 是 变 量 与 平 均 数 离 差 平 方 的 平 均 数 , 因 而 方 差 的 量 纲 与 原 来 数 据
16、的 量 纲 不 一 致 , 标 准 差 将 其 开 平 方 根 , 就 恢 复 了 原 来 数 据 的 量 纲 。 22 极 差 又 称 全 距 , 指 一 组 数 据 中 最 大 值 与 最 小 值 之 差 。 23 变 异 系 数 ; 又 称 离 散 系 数 , 是 指 一 组 数 据 的 标 准 差 与 其 平 均 数 之 比 。 24 四 分 位 点 ; 将 一 组 数 据 由 小 到 大 顺 序 排 列 , 用Q1,Q2 和 Q3 三 个 点 将 整 个 数 据 进 行 四 等 分 , 它 们 分 别 位 于 25 , 50 和 75 的 位 置 , 这 三 个 点 就 成 为 四
17、分 位 点 , 这 三 个 点 的 数 值 称 为 四 分 位 数 。 25 四 分 卫 极 差 ; 基 于 四 分 位点 计 算 的 数 据 值 之 差 , 又 分 为 四 分 位 极 差 和 四 分 位 半 距 , 四 分 位 极 差 是 指 第 三 个 四 分 位 数 Q3 与 第 1 个 四 分 位 数 之 差 , 即 Q3-Q1, 它 表 明 两 端 各 25 的 数 据 后 的 极 差 , 四 分 位半 距 是 将 四 分 位 极 差 除 以 2.26 所 及 实 验 ; 广 义 第 将 , 凡 是 一 个 运 动 或 过 程 会 导 致 一 系 列 可 能 结 果 之 一 , 但
18、 具 体 发 生 哪 一 个 结 果 则 是 不 确 定 的 , 这 种 行 动 行 动 或 过 程 称 为 随 机 试 验 。27 随 机 事 件 ; 随 机 试 验 的 每 一 个 可 能 的 结 果 称 为 随 机 事 件 , 又 称 不 确 定 性 事 件 , 简 称 事 件 。 28 样 本 空 间 ; 随 机 试 验 的 所 有 可 能 结 果 所 组 成 的 全 体 , 称 作 样 本 空 间 , 通 常 用 O表 示 。 样 本 空 间 应 该 无 一 遗 漏 地 包 括 所 有 基 本 结 果 。 29 事 件 的 包 含 ; 如 果 事 件 A 的 每 一 个 样 本 点
19、都 包 括 在 事 件 B 中 , 或 事 件 A 的 发 生 必 然 导 致 事 件 B 发 生 , 则 称 事 件 A 包 含与 事 件 B, 或 称 事 件 B 包 含 事 件 A, 记 作 A B 或 B A30 事 件 的 并 ; 又 称 事 件 的 和 , 即 表 示 事 件 A 和 事 件 B 至 少 有 一 个 事 件 发 生 的 事 件 , 记 为 A B 或 A+B.31 事 件 的 交 ; 又 称事 件 的 积 , 时 间 A 与 事 件 B 同 时 发 生 的 事 件 称 为 事 件 A 与 事 件 B 的 交 , 它 是 由 即 属 于 A 也 属 于 B 的 所 有
20、 公 共 样 本 点 所 组 成 的 集 合 , 记 为 A B 或 AB 32 事 件 的 差 ; 事 件 A 发 生而 事 件 B 不 发 生 , 这 一 事 件 称 为 事 件 A 与 事 件 B 之 差 。 它 由 属 于 事 件 A 而 不 属 于 事 件 B 的 那 些 样 本 点 构 成 的 集 合 , 记 作 A-B 或 AB.33;互 斥 事 件 ; 事 件 A 与 事 件 B 没 有 共 同 的样 本 点 , 即 两 事 件 不 可 能 同 时 发 生 , 称 事 件 A 与 事 件 B 为 互 斥 事 件 , 又 称 A 和 B 互 不 相 容 。 否 则 这 两 个 事
21、 件 是 相 容 的 。 34 对 立 事 件 ; 又 称 互 补 事 件 或 逆 事 件 , 一 个 事 件 B 若与 事 件 A 互 斥 , 且 它 与 事 件 A 的 并 是 整 个 样 本 空 间 O, 则 称 B 是 事 件 A 的 对 立 事 件 。 35 概 率 是 对 于 不 确 定 性 事 件 出 现 可 能 性 大 小 的 一 种 度 量 。 由 于 概 率 应 用 的 发 展 , 统 计 学 家 对概 率 哟 不 同 的 解 释 , 有 古 典 的 定 义 , 统 计 的 定 义 以 及 公 理 化 定 义 等 。 36 随 机 变 量 把 一 个 随 机 试 验 的 所
22、 有 可 能 的 结 果 用 数 量 来 描 述 时 , 与 一 定 事 件 对 应 的 数 值 称 为 随 机 变 量 。 随 机变 量 可 以 分 为 离 散 的 随 机 变 量 和 连 续 的 随 机 变 量 两 类 。 37 概 率 分 布 ; 对 随 机 变 量 总 体 规 律 性 的 描 述 , 综 合 反 应 随 机 变 量 在 取 某 一 值 时 的 概 率 。 有 多 种 表 示 形 式 , 如 分 布 规 律 , 概率 密 度 函 数 等 38 分 布 律 是 概 率 分 布 的 一 种 表 示 形 式 , 通 常 适 用 于 离 散 型 的 随 机 变 量 , 即 用 列
23、 表 的 形 式 , 一 方 面 列 出 随 机 变 量 的 可 能 取 值 , 另 一 方 面 列 出 各 种 取 值 的 概 率 。 39概 率 密 度 函 数 ; 用 数 学 函 数 的 形 式 来 表 示 概 率 分 布 , 这 种 方 式 一 般 适 用 于 连 续 的 随 机 变 量 , 而 且 比 较 简 洁 , 同 一 类 型 的 随 机 变 量 的 分 布 , 只 要 用 不 同 的 参 数 就 可 以 表 示 不 同 的 分 布 。40 决 策 树 ; 是 在 不 确 定 条 件 下 进 行 决 策 时 , 形 象 地 利 用 树 分 支 的 结 构 图 形 进 行 决 策
24、 的 一 种 方 法 。 一 般 是 从 左 向 右 展 开 , 用 一 方 框 代 表 决 策 点 , 然 后 根 据 方 案 的 多 少 向 右 边 分 出 几 根树 枝 , 每 根 树 枝 的 末 端 有 一 原 点 作 节 点 , 根 据 决 策 面 临 的 状 态 又 分 成 若 干 树 枝 , 将 决 策 方 案 与 每 一 种 状 态 结 合 , 就 得 到 各 种 不 同 的 收 益 或 损 失 。 41; 极 大 极 小 决 策 原 则 不 确定 情 况 下 的 决 策 原 则 之 一 , 这 一 原 则 的 基 本 思 想 是 在 选 择 方 案 是 要 从 最 坏 处 着
25、 想 , 即 将 各 种 结 果 的 最 坏 -极 小 收 益 进 行 比 较 , 从 中 选 择 以 个 收 益 最 大 的 方 案 。 42 最 小 期 望 机 会损 失 原 则 ; 机 会 损 失 是 指 由 于 没 有 选 择 正 确 的 方 案 而 带 来 的 损 失 。 在 采 用 这 一 原 则 时 , 首 先 要 计 算 出 各 种 情 况 下 实 行 的 方 案 与 最 优 方 案 之 间 的 差 额 , 即 机 会 损 失 。 然 后 根 据 各 种 状 态的 概 率 算 出 个 方 案 的 期 望 机 会 损 失 。 最 小 期 望 机 会 损 失 原 则 就 是 选 择
26、 期 望 损 失 最 小 的 方 案 。 43 最 大 期 望 收 益 原 则 ; 采 用 不 同 方 案 时 对 于 不 同 的 状 态 会 得 到 不 同 的 收 益 , 可 以 根据 不 同 的 概 率 , 计 算 出 期 望 收 益 。 最 大 的 期 望 收 益 原 则 就 是 选 择 期 望 收 益 最 大 的 方 案 。 44 敏 感 性 分 析 ; 是 指 某 一 决 策 方 案 确 定 以 后 , 决 策 中 的 自 然 状 态 变 动 对 最 优 方 案 的 变 动 是否 敏 感 。 45 抽 样 推 断 ; 从 研 究 对 象 的 全 部 中 抽 取 一 部 分 单 元
27、进 行 观 察 研 究 取 得 数 据 , 并 从 这 些 数 据 中 获 得 信 息 , 以 此 来 推 断 全 体 。 46 总 体 ; 是 研 究 对 象 的 全 体 , 它 是 具 有 某 种共 同 性 质 的 许 多 个 体 的 集 合 , 这 些 个 体 称 为 总 体 单 元 或 元 素 47 样 本 ; 是 按 照 某 种 抽 样 规 则 从 总 体 中 抽 取 一 部 分 总 体 单 元 加 以 观 察 研 究 并 用 来 推 断 总 体 的 那 部 分 但 愿 的 集 合 。 样 本中 包 括 的 总 体 单 元 数 目 称 作 样 本 量 或 样 本 容 量 48 随 机
28、 抽 样 又 称 概 率 抽 样 , 在 抽 取 样 本 的 过 程 中 排 除 主 观 上 有 意 识 地 选 择 样 本 单 元 , 而 是 按 照 一 定 的 设 计 原 则 , 是 每 个 总 体 单 元 都数量方法有 一 个 已 知 的 概 率 被 抽 中 的 抽 样 方 法 。 49 简 单 随 机 抽 样 ; 又 称 纯 随 机 抽 样 , 是 指 总 体 有 N 个 单 元 , 从 中 抽 取 n 个 单 元 作 样 本 , 使 得 所 有 的 样 本 都 有 同 样 的 机 会 被 抽 中 的 方 法 。50 系 统 抽 样 ; 又 称 等 距 抽 样 或 机 械 抽 样 ,
29、 这 种 抽 样 方 法 是 将 总 体 单 元 在 抽 样 之 前 按 某 种 顺 序 排 列 并 按 照 设 计 的 规 则 确 定 一 个 随 机 起 点 , 然 后 每 隔 一 定 的 间 隔 逐 个 抽 取 样 本 的 方 法 。51 分 层 抽 样 ; 又 称 分 类 抽 样 或 类 型 抽 样 , 是 在 抽 样 之 前 将 总 体 划 分 为 互 不 交 叉 的 若 干 层 , 每 个 总 体 单 元 被 化 在 某 一 层 内 , 然 后 在 各 层 中 独 立 地 抽 取 一 定 数 量 的 单 元 作 样 本 的 抽 样 52整 群 抽 样 是 在 抽 样 之 前 把 总
30、 体 的 单 元 按 自 然 形 成 的 或 人 为 地 分 成 的 整 群 作 为 抽 样 单 位 在 包 括 全 部 总 体 单 元 的 群 中 随 机 地 抽 取 若 干 群 体 作 为 样 本 的 抽 样 方 法 。 53 抽 样 框 ; 用 来代 表 总 体 从 中 抽 选 样 本 的 框 架 , 为 了 实 施 抽 样 通 常 把 总 体 单 元 划 分 成 抽 样 单 元 , 把 抽 样 单 位 编 制 成 名 册 、 清 单 活 地 图 就 称 作 抽 样 框 。 54 抽 样 误 差 ; 通 过 样 本 的 估 计 值 B 来 推断 总 体 的 相 应 值 b 时 , 这 时
31、 假 定 各 个 样 本 单 元 的 数 值 是 可 以 正 确 取 得 的 , 但 由 于 样 本 是 随 机 抽 取 的 , 有 样 本 对 总 体 代 表 性 引 起 的 误 差 ( B-b) 称 作 抽 样 误 差 , 因 此 抽 样 误 差 是 一种 随 机 误 差 。 55 非 抽 样 误 差 ; 是 指 抽 样 调 查 的 估 计 推 断 中 除 了 抽 样 误 差 以 外 其 它 所 有 误 差 的 总 称 。 56 偏 差 ; 又 称 偏 误 , 是 一 种 系 统 性 的 误 差 , 它 定 义 为 样 本 估 计 量 的 数 学 期 望与 带 估 的 总 体 参 数 之
32、间 的 离 差 。 57 无 回 答 ; 是 指 抽 样 调 查 的 样 本 中 , 由 于 各 种 原 因 未 能 获 得 调 查 数 据 通 常 是 发 生 在 调 查 对 象 是 人 的 总 体 , 包 括 有 意 或 无 意 的 无 回 答 。 58 总 体分 布 ; 是 研 究 对 象 这 一 总 体 中 各 个 单 元 标 志 值 所 形 成 的 分 布 。 总 体 分 布 的 一 些 特 征 如 数 学 期 望 等 往 往 是 抽 样 推 断 中 待 估 的 参 数 。 59 样 本 分 布 ; 又 称 子 分 布 或 经 验 分 布 , 是 指 从总 体 中 抽 取 容 量 为
33、 n 的 样 本 , 这 些 单 元 标 志 值 所 形 成 的 分 布 。 60.抽 样 分 布 ; 是 指 样 本 估 计 量 的 分 布 。 样 本 估 计 量 是 样 本 的 一 个 函 数 , 在 统 计 学 中 称 作 统 计 量 , 因 此 抽 样 分 布 也 是指 统 计 量 的 分 布 。 61 中 心 极 限 定 理 ; 是 统 计 学 中 阐 明 在 什 么 条 件 下 随 机 变 量 趋 近 于 正 态 分 布 的 一 类 定 理 。 最 常 用 的 极 限 定 理 是 : 一 个 具 有 任 意 分 布 形 式 的 总 体 , 从 中 抽 取 容 量 为 n的 样 本
34、 , 随 着 样 本 容 量 的 增 大 , 样 本 平 均 数 则 逐 渐 趋 近 于 正 态 分 布 。 62 参 数 ; 狭 义 的 参 数 是 指 决 定 理 论 分 布 的 函 数 中 一 个 好 哦 若 干 个 数 值 , 它 决 定 了 随 机 变 量 的 分 布 状 况 。 广 义的 参 数 是 指 反 应 总 体 特 征 的 数 值 , 入 总 体 均 值 , 总 体 的 总 值 , 总 体 的 比 例 及 总 体 的 方 差 等 。 63 估 计 量 ; 是 根 据 样 本 来 估 计 总 体 参 数 的 一 个 规 则 , 它 通 常 表 示 为 样 本 数 值 的 一
35、个 函数 统 计 量 。 它 不 包 含 总 体 的 任 何 未 知 参 数 。 64 估 计 值 ; 是 估 计 量 在 某 一 次 抽 样 中 的 具 体 数 值 。 如 在 估 计 总 体 均 值 这 一 参 数 是 , 通 常 使 用 样 本 均 值 作 为 估 计 量 , 但 某 一 具 体 抽 样 结果 所 得 到 的 样 本 均 值 就 是 估 计 值 。 65 点 估 计 ; 是 参 数 估 计 的 一 种 类 型 或 方 法 , 它 是 指 从 抽 到 的 具 体 数 据 计 算 出 单 个 估 计 值 作 为 待 估 总 体 参 数 的 估 计 值 。 66 区 间 估 计
36、 ; 是 参 数估 计 的 另 一 种 类 型 和 方 法 , 它 是 在 点 估 计 的 基 础 上 给 出 一 个 估 计 的 范 围 , , 推 断 总 体 参 数 有 多 大 的 概 率 被 涵 盖 在 这 一 范 围 之 内 。 67 无 偏 性 ; 评 价 估 计 量 的 标 准 之 一 , 它 是 指 估计 量 抽 样 分 布 的 数 学 期 望 等 于 总 体 参 数 的 真 值 。 68; 有 效 性 ; 也 是 评 价 估 计 量 的 指 标 之 一 , 它 是 估 计 量 离 总 体 参 数 摆 动 比 较 小 的 一 个 性 质 。 69 一 致 性 ; 又 称 相 合
37、 性 , 是 指 随 着样 本 容 量 的 增 大 , 估 计 值 愈 来 愈 接 近 总 体 参 数 真 值 这 一 性 质 。 70 置 信 期 间 ; 指 区 间 估 计 时 给 出 的 估 计 范 围 。 置 信 区 间 总 是 与 一 定 的 概 率 相 联 系 的 , 这 一 概 率 通 常 称 作 置 信 水 平 ,与 置 信 水 平 相 联 系 的 数 值 范 围 称 作 置 信 区 间 , 数 值 的 两 端 称 作 置 信 水 平 , 按 大 小 分 为 置 信 上 限 与 置 信 下 限 。 71 置 信 系 数 ; 又 称 置 信 水 平 , 通 常 是 在 区 间 估
38、 计 时 人 为 确 定 的 , 通常 上 用 1- 来 表 示 。 置 信 系 数 的 确 定 通 常 根 据 研 究 事 物 的 客 观 要 求 而 定 。 72 参 数 假 设 检 验 ; 对 总 体 的 未 知 参 数 先 做 出 某 种 假 设 , 通 常 称 作 原 假 设 。 与 此 相 对 应 的 另 一 个 假 设 称 作备 择 假 设 或 对 立 假 设 。 将 样 本 试 验 所 有 的 可 能 结 果 均 匀 包 括 在 这 两 个 假 设 之 内 , 然 后 抽 取 样 本 , 根 据 样 本 的 结 果 来 判 断 接 受 哪 一 个 假 设 , 这 种 推 断 方
39、 法 称 作 参 数 的 假 设 检 验 。 73 检验 的 统 计 量 ; 是 假 设 检 验 中 建 立 在 样 本 数 据 基 础 上 的 一 个 函 数 , 用 来 判 断 是 否 接 受 原 假 设 。 74 接 受 域 和 拒 绝 域 ; 判 断 是 否 接 受 原 假 设 时 要 把 抽 样 所 有 可 能 结 果 组 成 的 样 本 空 间分 成 两 部 分 , 当 原 假 设 为 真 时 , 统 计 量 在 允 许 范 围 内 变 动 的 区 域 称 作 接 受 域 , 也 就 是 说 , 当 统 计 量 的 直 落 入 之 一 区 域 , 就 应 该 接 受 原 假 设 。
40、 当 统 计 量 的 值 超 出 之 一 区 域 , 原 假 设 为 真时 , 只 有 很 小 的 概 率 会 出 现 这 种 情 况 , 因 此 将 拒 绝 原 假 设 的 区 域 称 作 拒 绝 域 。 75 显 著 性 水 平 ; 原 假 设 为 真 时 , 决 策 规 则 判 定 为 假 的 概 率 , 通 常 用 来 表 示 。 因 为 在 检 验 中 由 于样 本 的 随 机 性 与 要 求 检 验 的 总 体 参 数 是 有 差 别 的 。 这 种 差 别 只 有 达 到 了 一 定 的 界 限 才 能 判 断 有 显 著 差 别 。 这 种 界 限 以 一 定 的 小 概 率
41、作 为 准 则 , 这 一 小 概 率 水 平 就 称 作 显 著 性 水 平 。 76双 侧 检 验 ; 是 拒 绝 域 位 于 两 侧 的 假 设 检 验 。 77 单 侧 检 验 ; 是 拒 绝 域 位 于 一 侧 的 假 设 检 验 。 78 第 一 类 假 设 ; 又 称 错 误 或 弃 真 错 误 。 当 原 假 设 H0 为 真 时 而 拒 绝 H0 的 错 误 , 因此 它 也 是 接 受 备 择 时 可 能 犯 的 错 误 , 当 显 著 性 水 平 规 定 为 时 , 接 受 H1 时 犯 错 误 的 概 率 即 为 。 79 第 二 类 错 误 ; 又 称 B 错 误 或
42、 伪 错 误 。 当 原 假 设 H0 为 假 时 而 接 受 H0 的 错 误 ,因 此 它 是 接 受 原 假 设 时 可 能 犯 的 错 误 。 通 常 用 B 表 示 , 故 称 B 错 误 。 80 非 参 数 假 设 检 验 ; 通 常 是 指 不 依 赖 与 总 体 分 布 的 检 验 , 其 变 量 的 计 量 水 准 比 较 低 , 如 等 级 的 , 顺 序 的 或 属性 的 计 量 水 准 。 它 还 包 括 参 数 以 外 的 总 体 分 布 特 征 的 检 验 , 入 随 机 变 量 是 否 服 从 某 种 规 律 的 检 验 。 81 拟 合 优 度 检 验 ; 对
43、 一 组 数 据 是 否 服 从 某 种 规 律 的 一 直 非 参 数 检 验 。 82 独立 性 检 验 ; 是 对 于 某 个 变 量 分 布 中 两 个 变 量 之 间 是 相 依 还 是 独 立 的 检 验 。 这 中 检 验 通 常 是 将 所 有 观 察 值 按 两 个 变 量 进 行 分 类 形 成 双 向 分 类 表 , 称 作 列 联 表 , 然 后 进 行 检 验 , 估 称 列 表检 验 。 83 秩 和 检 验 ; 又 称 等 级 求 和 检 验 。 因 为 参 数 中 的 均 值 检 验 在 小 样 本 时 必 须 要 求 总 体 变 量 服 从 正 态 分 布 ,
44、 当 数 据 不 符 合 正 态 分 布 时 , 可 以 把 数 据 按 大 小 转 换 成 等 级 , 然 后 检 验 。这 一 类 检 验 统 称 为 非 参 数 的 秩 和 检 验 。 84 等 级 相 关 系 数 ; 试 测 定 两 组 变 量 之 间 的 相 关 系 数 。 最 常 用 de 有 斯 皮 尔 曼 等 级 相 关 系 数 。 85 相 关 关 系 ; 是 指 现 象 之 间 存 在 的 不 确 定 的数 量 关 系 。 86 线 性 相 关 与 非 线 性 相 关 ; 如 果 变 量 之 间 的 关 系 近 似 地 表 现 为 一 条 直 线 , 则 称 线 性 相 关
45、 ; 如 果 两 个 变 量 之 间 的 关 系 近 似 地 表 现 为 一 条 曲 线 , 则 称 非 线 性 相 关 或 曲 线 相 关 。87 正 相 关 与 负 相 关 ; 在 线 性 相 关 中 , 若 两 个 变 量 的 变 动 方 向 相 同 , 一 个 变 量 的 数 值 增 大 ( 或 减 少 ) , 另 一 个 变 量 也 随 之 增 大 ( 或 减 少 ) , 称 为 正 相 关 ; 若 两 个 变 量 的 变 动 方 向 相反 , 一 个 变 量 数 值 增 大 , 另 一 个 变 量 的 数 值 随 之 减 少 , 或 一 个 变 量 的 数 值 减 少 , 另 一
46、个 变 量 随 之 减 增 大 , 则 称 为 负 相 关 。 88 相 关 系 数 ; 它 是 测 度 变 量 之 间 关 系 密 切 程 度 的 一 个量 ; 对 两 个 变 量 之 间 线 性 相 关 程 度 的 度 量 称 为 简 单 相 关 系 数 ; 若 相 关 系 数 是 根 据 总 体 全 部 数 据 计 算 的 , 称 为 总 体 相 关 系 数 ; 若 是 根 据 样 本 数 据 计 算 的 , 则 称 为 样 本 相 关 系 数 。 89 回归 平 方 和 ; 它 是 回 归 值 ()与 因 变 量 的 均 值 的 离 差 平 方 和 , 即 ( -) , 它 反 映 了
47、 Y 的 总 变 量 中 由 于 X 与 Y 之 间 的 线 性 关 系 引 起 的 Y 的 部 分 的 变 化 , 是 可 以 由 回 归 直 线 来 解 释的 变 差 部 分 , 因 而 也 称 为 可 解 释 的 变 差 平 方 和 。 90 剩 余 平 方 和 ; 它 是 各 实 际 观 察 值 与 回 归 值 的 残 差 平 方 和 , 即 ( -) 它 是 除 了 X 对 Y 的 线 性 影 响 之 外 的 其 它 因 素 对 Y 变差 的 作 用 , 是 不 能 有 回 归 直 线 来 解 释 的 , 因 而 称 为 不 可 解 释 的 变 差 平 方 和 。 91 判 定 系
48、数 ; 回 归 平 方 和 ( SSR) 占 总 变 差 平 方 和 ( SST) 的 比 例 定 义 为 判 定 系 数 , 它 测 度 了 回 归 直线 对 各 观 测 数 据 的 拟 合 程 度 。 92 估 计 标 准 差 ; 它 是 实 际 观 测 值 与 回 归 估 计 值 之 间 的 品 均 离 差 , 它 测 度 了 各 实 际 观 测 点 在 直 线 周 围 的 散 布 状 况 。 93 时 间 数 列 ; 同 一 现 象 在不 同 时 间 上 的 观 察 值 排 列 而 成 的 数 列 称 为 时 间 数 列 。 94 序 时 平 均 数 ; 是 现 象 在 不 同 时 间
49、 上 的 观 察 值 的 平 均 数 , 又 称 平 均 发 展 水 平 。 95 增 长 量 ; 是 时 间 数 列 中 不 同 时 期 的 发 展水 平 之 差 , 同 于 描 述 现 象 在 观 察 期 内 增 长 的 绝 对 数 量 。 96 逐 期 增 长 量 与 累 积 增 长 量 ; 逐 期 增 长 量 是 报 告 期 水 平 与 前 一 时 期 水 平 之 差 , 说 明 本 期 比 前 一 时 期 增 长 的 绝 对 数 量 ; 累 积增 长 量 是 报 告 期 水 平 与 某 一 固 定 时 期 水 平 之 差 , 说 明 报 告 期 与 某 一 固 定 时 期 相 比 增 长 的 绝 对 数 量 。 97 平 均 增 长 量 ; 是 观 察 期 内 增 长 量 的 平 均 数 , 用 于 描 述 现 象 在 观 察 期 内 平 均增 长 的 数 量 , 它 等 于 逐 期 增 长 量 之 和 除 以 逐 期 增 长 量 个 数 , 也 可 以 根 据 累 积 增 长 量 除 以 观 察 值 个 数 减 1 求 得 。 98 发 展 速 度 ; 是 时 间 数 列 中 两 个 不 同 时 期 的 发 展 水 平 之 比 , 用 于描 述 现 象 在 观 察 期 内 的 相 对 发 展 程 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