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零售业的概念零售业是指通过买卖形式将工农业生产者生产的产品直接售给居民作为生活消费用或售给社会集团供公共消费用的商品销售行业。零售业没有一个统一定义。目前比较主流的零售业定义分为两种:一种是营销学角度的定义:认为零售业是任何一个处于从事由生产者到消费者的产品营销活动的个人或公司,他们从批发商、一中间商或者制造商处购买商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这种定义在近三十年的营销学的文献中非常普遍。另一种是美国商务部的定义:零售贸易业包括所有把较少数量商品销售给普通公众的实体。他们不改变商品的形式,由此产生的服务也仅限于商品的销售。零售贸易板块不仅包括了店铺零售商而且包括了无店铺零售商。传统零售业传统零售业
2、是零售业的一种形式,是相对于新型电子商务零售而存在的、主要基于实体店面进行经营活动的零售类企业。传统零售是相对与“电商”等无店铺的新兴零售而言的,其交易的平台为实体的店面,而非虚拟的网络平台。虽然传统零售业在遭受着“电商”的挤压, 但传统零售业的销售超过“电商”,其行业发展也较“电商”更为成熟,并且未来非常有可能会与“电商”相融合,因此,本文选择传统零售业及其培训、培训体系作为研究对象。本章主要内容包括分析传统零售业的主要类型,各业态之间的差异化的培训需求以及传统零售业培训的现状与问题。零售是指商品或服务到达终端顾客,并为个人、家庭或用户使用的一种销售活动。因此,零售不仅包括销售有形产品,而且
3、包括像理发等服务的交易,但是用于商业或工业用途的买卖不属于零售的范畴“。传统零售业, 一般指有店铺经营,零售形式编辑零售商店1、百货商店。指综合各类商品品种的零售商店,其特点:(1)商品种类齐全;(2)客流量大;(3)资金雄厚,人才齐全;(4)重视商誉和企业形象;(5)注重购物环境和商品陈列。2、专业商店。指专门经营某一类商品或某一类商品中的某一品牌的商店,突出“专”。(1)品种齐全;(2)经营富有特色、个性;(3)专业性强。3、超级市场。是以主、副食及家庭日用商品为主要经营范围,实行敞开式售货,顾客自我服务的零售商店。特点是:(1)实行自我服务和一次性集中结算的售货方式;(2)薄利多销,商品
4、周转快;(3)商品包装规格化,条码化,明码标价,并要注有商品的质量和重量。4、便利商店。接近居民生活区的小型商店。营业时间长,以经营方便品、应急品等周转快的商品为主,并提供优质服务。如饮料、食品、日用杂品、报刊杂志、快递服务等。商品品种有限,价格较高,但因方便,仍受消费者欢迎。5、折扣商店。以低价、 薄利多销的方式销售商品的商店。其特点:(1)设在租金便宜但交通繁忙的地段;(2)经营商品品种齐全,多为知名度高的品牌;(3)设施投入少,尽量降低费用。(4)实行自助式售货,提供服务很少。6、仓储商店。是 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才在我国出现的一种折扣商店,特点是:(1)位于郊区低租金地区;(2)
5、建筑物装修简单,货仓面积很大,一般不低于 1 万平方米;(3)以零售的方式运作批发,又称量贩商店;(4)通常采取会员制销售来锁定顾客。无铺零售1、上门推销。企业销售人员直接上门,挨门挨户逐个推销。著名雅芳公司就是这种销售方式的典范。2、电话电视销售。这是一种比较新颖的无店铺零售形式。其特点是利用电话、电视作为沟通工具,向顾客传递商品信息,顾客通过电话直接订货,卖方送货上门,整个交易过程简单、迅速、方便。3、自动售货。利用 自动售货机销售商品。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自动售货已被大量运用在多种商品上。如香烟、糖果、报纸、饮料、化妆品等。4、购货服务。主要服务于学校、医院、政府机构等大单位特定用户。零
6、售商凭购物证给该组织成员一定的价格折扣。联合零售1、批发联号。是中小 零售商自愿参加批发商的联号,联号成员以契约作联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批发商获得了忠实客户,零售商按比例在批发联号内进货,保证了供货渠道。2、零售商合作社。主要是由一群独立的零售商按照自愿、互利互惠原则成立的,以统一采购和联合促销为目的的联合组织。3、消费合作社。由社区居民自愿出资成立的零售组织,实行民主管理。这种商店按低价供应社员商品,或制定一定价格,社员按购物额分红。4、商店集团。这是 零售业的组织规模化形式,没有固定的模式。它是在一个控股公司的控制下包括各行业的若干商店,通常采用多角化经营。新业态1、连锁商业。指众多
7、的、分散的、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零售企业,在核心企业(连锁 总部)的领导下,以经济利益为连接纽带,统一领导,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通过规范化经营管理,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现代流通组织形式。2、连锁超市。是连锁商业形式和超级市场业态两者的有机结合。它是我国现代零售业主流,在发展中进一步细分和完善。如大型综合连锁超市(GMS),主要经营大众商品,其中 70%是百货,30%是食品。又如仓储式会员店连锁超市,以零售方式运作批发,采用会员制。3、特许经营。是一种根据合同进行的商业活动,体现互利合作关系。一般是由特许授予人(简称特许人)按照合同要求,约束条件给予被授予人(简称受许人,亦称加盟者) 的一种权
8、利,允许受许人使用特许人已开发出的企业象征 (如商标、商号)和经营技术、诀窍及其他工业产权。特许经营分为:(1)商品商标型特许经营。(2)经营模式特许经营。(3)转换特许经营。4、商业街。 由经营同类的或异类的商品的多家独立零售商店集合在一个地区,形成的零售商店集中区,也有集购物、休闲、娱乐综合功能的商业街。5、购物中心。由 零售商店及其相应设施组成的商店群体,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开发和管理,通常包括一个或多个大的核心商店,并有许多小的商店环绕其中,有庞大的停车场设施,顾客购物来去方便。购物中心占地面积大,一般在十几万平方米。其主要特征是容纳了众多各种类型的商店、快餐店、餐饮店、美容、娱乐、健身、休闲,功能齐全,是一种超巨型的商业零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