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83.080.01G 3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SH/T 15412006代替SH/T 1541-1993热塑性塑料颗粒外观试验方法2006-05-12 发布 2006-11-01 实施中 国 石 油 化 工 公 司 发 布SH/T 15412006I前 言本标准代替SH/T 1541-1993热塑性塑料颗粒外观试验方法。本标准与SH/T 1541-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范围内将本标准中适用于高密度聚乙烯、低密度聚乙烯和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合并,统称为聚乙烯(PE)。(第 1 章) 范围中增加苯乙烯-丙烯腈(SAN)树脂以及改性塑料。(第 1 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由不
2、注日期引用文件改为注日期引用文件。(第 2 章) 增加术语和定义一章。(第 3 章) 指明小粒中包括碎屑和碎粒。(3.4) 增加了蛇皮粒、拖尾粒、絮状物和带泡粒子的定义。(3.5、3.6、3.7 和 3.8) 试验用套筛规格按照 GB/T 6003.21997 描述。(5.1) 试验用套筛装配好后,增加“在水平方向”充分摇动。(7.2) 增加“结果表示” 一章。(8)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化塑料树脂产品分会(SAC/TC15/SC1)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树脂应用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晓丽、陈宏愿、杨春
3、梅、王树华、李震环、徐桂芹、石迎秋。本标准于1993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SH/T 154120061热塑性塑料颗粒外观试验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热塑性塑料颗粒外观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热塑性塑料中聚乙烯(PE) 、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抗冲击聚苯乙烯(PS-I)、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苯乙烯-丙烯腈(SAN)等本色颗粒状树脂。本标准也适用于改性塑料。本标准不适用于热塑性塑料中的粉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
4、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6003.21997 金属穿孔板试验筛(eqv ISO 3310-2:1990)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黑粒黑色粒子及深褐色粒子。3.2 色粒除黑粒和树脂应有的颜色外其它颜色的粒子。3.3 大粒任意方向尺寸大于5mm的粒子,包括连粒。3.4 小粒任意方向尺寸小于2mm的粒子,包括碎屑和碎粒。3.5 蛇皮粒形似蛇皮的带状树脂。3.6 拖尾粒因切粒不良产生的带锥角或毛刺的粒子。注: 上一版标准称为“丝发”。3.7 絮状物絮状的树脂。3.8 带泡粒子内部含有水泡、气泡的
5、粒子。3.9 杂质除本体外的其他物质。4 原理将1000g树脂粒料经试验用套筛筛出定义中规定的大粒、小粒。在不少于10min的时间内,用镊子拣净1000g粒料中的各类粒子 , 并分类统计。SH/T 1541200625 仪器和设备5.1 试验用套筛, 由30050/5R GB/T 6003.2-1997(A筛)和30050/2R GB/T 6003.2-1997(B筛)两个金属穿孔板试验筛和与筛框基本尺寸相同的上盖及接料盘套叠在一起组成。5.2 白色搪瓷盘,尺寸不小于500mm355mm40mm。5.3 天平5.3.1 最小分度值1g;5.3.2 最小分度值0.1g;5.4 卡尺,精确到0.1
6、mm;5.5 镊子;5.6 计时器;5.7 培养皿,直径120mm;5.8 烧杯,250mL。6 试样取试验样品作为试样。7 试验步骤7.1 将A筛(5.1)装在B筛(5.1)上面,并在筛子的下面装配上接料盘。7.2 用天平(5.3.1)称取1000g1g试样,放入A筛,在筛子的上面装配上盖。在水平方向充分摇动试验用套筛后,留在A筛内的试样即为大粒,接料盘内的试样即为小粒,并将大粒和小粒分别放入两个培养皿内。7.3 将过筛后留在B筛内的物料倒入干燥、洁净的白色搪瓷盘内,以摊平盘底为宜。开启计时器,在良好的照明条件下,在不少于10min的时间内,用镊子拣净白色搪瓷盘和培养皿内的各类粒子,分别放入烧杯内(5.8)。试验过程中也应拣净7.2中未筛出的大粒和小粒。必要时,用卡尺测量粒子尺寸,并分别放入大粒和小粒的培养皿内。7.4 计数或用天平(5.3.2)称量各类粒子。8 结果表示黑粒、色粒、蛇皮粒、拖尾粒、杂质按个/kg计;大粒、小粒、絮状物、带泡粒子按g/kg计。9 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a.注明按本标准;b.试样名称、批号、来源或生产厂;c.试验所需时间;d.1000g试样中各类粒子的个数(个/kg)或质量(g/kg);e.试验日期和试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