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邑大学集邮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五邑大学集邮协会是校团委、市青少年集邮协会、校社团联合会领导下的一个校级活动团体。第二条 本协会宗旨:以邮会友,促进交流;团结在校集邮爱好者,传播集邮文化知识,繁荣校园文化,推动校风建设。加强与省各高校集邮组织之间的友好交流。第三条 本协会任务:在校团委、市青少年集邮协会、校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下组织和领导集邮爱好者,开展形式多样有意义的集邮活动和集邮学术交流,传播集邮文化知识,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申请加入集邮协会者,应承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凡在该学年向本协会注册登记的本校学生均为本协会会员。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一、权
2、利:(一)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 对理事会工作有建议、监督和批评的权利;(三) 有参加本协会活动的权利;(四) 享受优先供给会员的集邮品和集邮资料的权利。二、义务:(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 按规定缴纳会费;(三) 努力提高自身集邮水平,积极参加各项集邮活动;(四) 向本会反映有关情况,承担本会委托的任务,接受本会工作上的指导积极参加本协会举行的活动;(五) 遵纪守法,不得泄漏本会机密,积极宣传社会主义集邮道德,维护本会声誉;(六) 严禁会员以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第三章 组 织 第六条 本协会的组织机构为:校邮协理事会。理事会分为:会长、副会长、 秘书处、外联部、宣传部、组
3、织部、网络部。理事会根据民主程序产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门设置,依照五邑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第七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决定本协会的工作安排和任务,筹备和召开本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及会员代表大会上决议均须由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 2/3 以上票数赞成方能通过。第八条 新的理事会由会长组建,理事会成员每届更新不少于二分之一,会长任期为一年,最多连任一届。第九条 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可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代行职权。第十条 考勤制订。若理事会成员多次缺席例会或不参加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事先请假),则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讨论 2/3 以上票数通过,可取消该理事会成员资格。 第四章 奖 励第十一条 学年评优活动。本协会根据会员的出勤、积极参加活动情况(如征稿、参加知识竞赛活动、为活动积极筹备者)等评出优秀会员。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会费和其它合法收入,由秘书长管理,受理事会监督。 第六章 细 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理事会。第十四条 本章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 2/3 以上票数赞成方能通过。自通过日即时生效。五邑大学集邮协会2006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