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 械 租 赁 协 议甲方:新疆通力路桥水利公司二二七项目部(承租方)乙方:徐春雷(出租方)甲方因 和什力克公路 工程施工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租赁机械的要求: 日立 EX300 履带式挖掘机 二、租赁费及结算方式:经协商机械租赁费为 280 元/小时,(贰佰捌拾圆每小时) 。由于是短期租赁(一个月以内) ,甲方根据施工情况,完成后即结算机械费。三、甲方负责挖掘机调遣费 贰千圆 整。四、乙方对所出租的机械必须保证正常完好,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施工。五、乙方机械操作手在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和调度;乙方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其安全、防盗等工作由甲方负责。如属甲方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和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如属乙方原因或操作不当造成机械或安全事故,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存档各一份,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