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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练习.doc

上传人:kpmy5893 文档编号:6951864 上传时间:2019-04-28 格式:DOC 页数:33 大小:18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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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1 年司法考试辅导 法理学 司考资料联系 QQ:398630206 司考资料联系 E-MAIL: 第 1 页第一章 法的本体(答案分离版)一、单项选择题1.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后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这为下列哪一法律的规范作用?( ) A.指引作用 B.评价作用 C.预测作用 D.强制作用 2.下面的哪一项法律规范,属于准用性规范?( ) A.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B.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C.公民享有劳动和休息的权利 D.军队与特定部门的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

2、办法,由相应部门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3.社会中有各种规范,包括道德、宗教、习惯、政策、法律等。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法具有自己的特点,下列关于法的特点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只有经过公共权力机构亦即有权的国家机关的制定或认可才能成为法 B.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法具有普遍约束力 C.法具有可诉性,判断一种规范是否属于法律,可以从可诉性的角度加以观察 D.法是以权利义务的模式来调整社会关系的,人们遵守一定的权利义务就能实现一定的后果。遵守自然法则的要求,同样也能实现一定的后果,所以自然法则也是法的范畴 4.下列关于“法的渊源”的说法:(1)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

3、,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习惯等;(2)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它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3)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一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均可以构成当代我国法律的渊源之一;(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5)国际法是国内法的渊源;(6)在我国,习惯可以成为法的非正式渊源;(7)近代以来西方国家法的渊源,在英美法系国家主要是制定法,而大陆法系国家判例法为主要的法的渊源。下列完全正确的组合是( )。 A.(1)(2)(3 ) B.(2)(4)(5 ) C.(5)(6)(7 ) D.(4)(5)(6 ) 5.下列有关法的渊源

4、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 B.在我国,宪法、法律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作出的分类 C.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一切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均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 D.根据有关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 6.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性质的描述,不正确的有( )。 A.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必要前提 2011 年司法考试辅导 法理学 司考资料联系 QQ:398630206 司考资料联系 E-MAIL: 第 2 页B.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 C.除了法律规范本身,法律关系的产生还必须有法律关系参加者

5、个人的意思表示 D.法律关系表现为权利义务关系,是法律规范在社会关系中的体现 7.合同法第 162 条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关于此条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它包含法律规则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大部分 B.从法的规范作用来看,它是确定的指引 C.从法律规则的分类角度来看,它是确定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D.此法律条文是非规范性条文 8.关于“法律是什么”或者“什么是法律”的问题,自古以来人们就有各种各样的争议。下列关于法的概念的说法,哪种是错误的?( ) A.围绕着法的概念的争论的中心问题是关于法与道德之间的关系 B.所有的法的争议

6、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立场:即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和非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 C.法实证主义者以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这两个要素来定义法的概念,二者是相互对立的,即在考虑权威性制定时是不能和社会实效相融合的,反之亦然 D.非实证主义者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一个必要的定义要素,不排除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 9.下列关于法律价值的表述不成立的有( )。 A.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 B.法律本身所有的各种属性是法律价值得以形成的基础和条件 C.秩序是法律的基础价值,处于法律价值的顶端 D.正义能推动法律内部结构的完善 10.我国刑法第 21 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7、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同时,又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该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体现了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哪种原则?( ) A.秩序优先原则 B.比例原则 C.个案平衡原则 D.价值位阶原则 11.下列有关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描述正确的是( )。 A.法律关系客体是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客体所承载的利益本身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联系的中介 B.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和种类是不变的 C.物是传统上法律关系的客体,对何物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并没有做出规定,而是将其交由当事人自治 D.人身

8、在任何时候都不得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12.下列有关法律后果、法律责任、法律制裁和法律条文等问题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 2011 年司法考试辅导 法理学 司考资料联系 QQ:398630206 司考资料联系 E-MAIL: 第 3 页A.任何法律责任的设定都必定是正义的实现 B.法律后果一定是法律制裁 C.承担法律责任即意味着法律制裁 D.不是每个法律条文都有法律责任的规定 13.下列属于委任性规则的是( )。 A.水法 第 78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国际或者国境边界河流、湖泊有关的国际条约、协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

9、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 66 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C.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 53 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军队的相关规定执行。” D.农业法第 91 条:“违反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14.下列关于表述法的效力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A.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 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

10、 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 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 15.下列关于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下列关于二者的区别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调整性法律关系是法实现的正常形式,而保护性法律关系是法实现的非正常形式 B.调整性法律关系需要制裁,而保护性法律关系不需要制裁 C.调整性法律关系以行为模式为实现规范的内容,而保护性法律关系以否定的法律后果为实现规范的内容 D.调整性法律关系的产生根据是合法行为,而保护性法律关系的产生根据是违法行为 16.关于效力等级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

11、.地方性法规在效力上低于部门规章 B.部门规章在效力上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C.部门规章之间在效力上没有高低之分 D.行政法规定的效力低于行政规章 17.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17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对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言,该条法律规定显示了法的哪种作用?( ) A.确定的指引作用 B.有选择的指引作用 C.评价作用 D.强制作用 二、多项选择题2011 年司法考试辅导 法理学 司考资料联系 QQ:398630206 司考资料联系 E-MAIL: 第 4 页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下列有关法律本质的看法,正确的有哪

12、一或哪些选项?( ) A.“公共性 ”是法律的初级本质,也就是说,法律总是把公共利益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B.法律具有阶级性。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根本不顾及被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 C.法律出自国家,所以法律首先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D.法律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律的社会性 2.法律作为社会规范与技术规范、自然法则和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表现在( )。 A.自然法则是自然现象之间的联系;而社会规范则是无数思维着的理性的个人行动的结果 B.技术规范调整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社会规范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C.法律是一种以公共权力为后盾的、具有特殊强制性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宗教、政策等社会规范通过社会舆论

13、、传统的力量、社团内部的组织力或人们的内心发生作用 D.法与其他社会规范没有区别 3.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包含哪几个要素?( ) A.法的权威性 B.法的社会性 C.法的正确性 D.法的阶级性 4.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根据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因驾驶车辆不慎,将路边行人乙撞伤,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这说明法的效力来自于国家的强制力 B.甲乙结婚 5 年,育有一子 2 岁,后因甲长期重病,乙与丙非法同居,甲无法忍受旁人的嘲讽与挖苦,遂根据婚姻法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过错方支付赔偿,这说明法的效力来自于道德 C.丁的父亲是法官,母亲是检察官,从小就养成了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这说明法的

14、效力来自于社会 D.个体水果商贩戊长期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进行流窜经营,在市政府规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后,为了免遭罚款和正常赢利,自觉办理了相关证照,这说明法的效力来自于经济 5.下列有关法的渊源表述,正确的有( )。 A.通常对法的渊源的认识有历史渊源、本质渊源、思想理论渊源、效力渊源、文件渊源等 B.同一个法律共同体在不同历史时期,法的渊源和范围也是不同的 C.在法律实践中,法的渊源最主要的分类是正式的法的渊源和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D.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等 6.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政府采购法第

15、 8 条规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此规定属授权性规则 B.我国 拍卖法 第 56 条第 1 款规定:“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此规定属准用性规则 C.我国招标投标法第 20 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此规定属确定性规则 2011 年司法考试辅导 法理学 司考资料联系 QQ:398630206 司考资料联系 E-MAIL: 第 5 页D.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10 条规定:“出口产品可由合营企业直接或与其有关的委托机构向国外市场出售,也可通过中国的外贸机构

16、出售。”此规定属任意性规则 7.甲有一架 650 万像素的“七星”数码照相机。其同事乙因到海南旅游,向甲借用了该相机。但因登山中保管不善,相机摔下山遭损毁。归来时,某乙购买一架 600 万像素“锁尼”数码相机作为赔偿,甲不允,遂至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其所借出的相同型号的相机。法院审理后对甲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于此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某甲对此 “七星”相机享有的权利是一种相对权 B.在没有出借前,某甲对该相机的权利所针对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 C.某甲的照相机被某乙损毁,某甲便拥有了向某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某乙则有义务赔偿某甲的损失。这种权利所针对的义务属于“对人义务” D.根据

17、法院的判决,在某甲和某乙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型法律关系,同时也是一种第二性法律关系 8.甲是乙的小女儿,甲在 20 岁的时候准备与其男朋友结婚。而乙以其男朋友不可靠为由,不同意两人结婚,并禁止他们来往。从此,乙只要发现甲与男朋友往来,就对她拳打脚踢,并不允许她外出。甲忍无可忍,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该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 257 条第 1 款的规定(即“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判处乙拘役 5 个月。根据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所引用的刑法条款所规定的内容属于强行性法律规则 B.该刑法条款对甲的起诉行为起到了一种确定性的指引作用 C.法院在该案

18、件中适用的法律推理属于归纳推理 D.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中需要进行法律判断,运用价值导引的思考方式 9.下列关于法律部门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 A.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包括不同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 B.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就是一个部门法 C.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其规范的性质,可以归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 D.民法通则是“民法”这一部门法的主要组成部分 10.法律关系有纵向法律关系和横向法律关系之分,在以下法律关系中,属于横向法律关系的有哪些?( ) A.刑事审判中公诉人与被告人间的法律关系 B.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原材料购销协议,因此形成的法律关系 C.在父亲对儿子提起的民事诉

19、讼中所形成的二人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D.甲公安局向乙公司购买了一批葡萄酒,准备作为福利发放,因而在甲公安局与乙公司之间产生的买卖法律关系 11.下列有关对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有法律责任必然有法律制裁,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相辅相成,没有无法律责任的法律制裁,也没有无法律制裁的法律责任 B.法律责任规定了行使权力的界限以及越权的后果,使权力的运作成为主体所施发的一种具有负责精神的行为过程 C.法律责任的履行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具有国家强制性 2011 年司法考试辅导 法理学 司考资料联系 QQ:398630206 司考资料联系 E-MAIL: 第 6 页D.法律制裁是国家

20、对违反法律义务、超越法律权利或滥用法律权利的违法行为所作的否定性评价 12.下列哪些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 ) A.因侵权产生的损害赔偿关系 B.因违法拘留产生的国家赔偿关系 C.因订立租赁合同而形成的合同关系 D.因订立抵押合同而成立抵押关系 13.下列属于法的溯及力规定的是( )。 A.我国 行政诉讼法 第 75 条规定:本法自 1990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B.我国 行政复议法 第 9 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 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

21、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C.我国著作权法第 59 条第 1 款规定: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 D.我国刑法第 1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 4 章第 8 条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14.法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下列( )属于有选择的指引。 A.宪法规定,公民的

2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B.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C.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D.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15.下列关于法的渊源和法的体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法的体系是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司法考试范围内的各个科目就是对我国法的体系的全面考察 B.法的渊源是法的发展历史上各个时期的法的体系的总和 C.成文法渊源一般是法的正式渊源,而不成文法渊源则一般是法的非正式渊源 D.法的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

23、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6.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我国法的空间效力遵循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 B.不论是规范性法律文件还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一般来说都具有普遍约束力 C.在我国的法律中,有些法律不仅在国内生效,而且还适用于国外发生的特定事件和行为 D.法的时间效力就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的问题答案部分 2011 年司法考试辅导 法理学 司考资料联系 QQ:398630206 司考资料联系 E-MAIL: 第 7 页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的预测作用。法律的预测作用包括对如何行为的预测、对行为后

24、果的预测。预测作用是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如何行为。法的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包括公民之间、社会组织之间、国家、事业单位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行为的预测,故 C 项符合题意而当选。 【该题针对“法的作用”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0041008】 2.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准用性规范是指本身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规则内容,但明确规定可以或应当依照、援用、参照其他规则来使本规则的内容得以成为明确的规则。本题中,A 项为表述为准用性规则,故 A 项当选。 【该题针对“法律规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0041009】 3. 【正确答案】:D【答

25、案解析】: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法具有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概括起来包括:法是调整人的行为而非思想的社会规范;法律由国家制定和认可,法具有普遍性;法律以权利义务为内容;法具有国家强制力;法是可诉的规范体系,具有可诉性。可诉性是指法律具有被任何人在法律规定的机构中通过争议解决程序加以运用以维护自身权利的可能性,判断一种规范是否属于法律,可以从可诉性的角度加以观察。因此,ABC 项说法正确。权利义务模式是法律调整社会的一个特征,而其他规范也可能设置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依据自然法则实现一定的后果,并不需要人们按照权利义务的模式来实现,所以自然法则是区别于法律的,故 D 项表述错误。 【该题针对“法的特征

26、”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0041011】 4.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但是这些准则与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的明文体现,(1)错,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主要是根据法的效力而作出的分类,(2)错,我国已经缔结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才构成我国法的渊源之一,(3)错,近代以来西方国家法的渊源,在英美法系国家主要是判例法,而大陆法系国家制定法,(4)正确,在我国,国家政策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如民法通则第 6 条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5)正确,国际法是我国国内法的渊源。(6

27、)正确,习惯属于我国法的非正式渊源。(7)错,近代以来西方国家法的渊源,在英美法系国家主要是判例法,而大陆法系国家制定法为主要的法的渊源。 【该题针对“法的渊源的概念 ”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0041012】 2011 年司法考试辅导 法理学 司考资料联系 QQ:398630206 司考资料联系 E-MAIL: 第 8 页5.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A 项的表述是不正确的,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则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乡规民约、社团规章、权威性法学

28、著作,还有外国法等。任何国家的法的正式渊源都不可能是一个包罗万象的体系,总会有一些法律同题不可能从正式的法的渊源中寻找到确定的大前提,这时就需要诉诸于法的非正式的渊源。因此不能绝对的否定非正式渊源被法院适用的可能性,它们只是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的明文体现,所以这个表述是有错误的,应该选上。B 项是错误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是从法的渊源的角度来进行分类的,根据社会关系作出的分类是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等。C 项也是错误的,条约是必须遵守的,但是只有我国参加的才是。 根据有关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故 D 项正确而当选。 【该题针对“法的渊源”

29、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0041014】 6.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必要条件和前提,A 项正确。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而该社会关系的特殊性正是表现在受到法律规范的调整,B 项正确。法律关系的形成一般要求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但并不是全部都需要,如单方法律行为,只要行为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产生法律关系,故 C 项错误。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这正是法律规范的具体落实和体现,D项正确。 【该题针对“法律关系概念和种类 ”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0

30、041016】 7.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A 项错误,此条规定仅包括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两大部分;B 项错误,此条规定是不确定性的指引,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C 项正确,此条规定,内容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故是确定性规则,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故是任意性规则。D 项错误,此条文属于法律规则,故属于规范性法律条文。 【该题针对“法律规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0041018】 8.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法实证主义者以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这两个要素来定义法的概念的,可以进一步分为两大类:以社会实效为首

31、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和以权威性制定为首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首要”意味着一类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并不绝对地排除另一类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因此,C 选项后半部分的表述是错误的。 2011 年司法考试辅导 法理学 司考资料联系 QQ:398630206 司考资料联系 E-MAIL: 第 9 页【该题针对“法的概念”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0041021】 9.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秩序是法律的基础价值,但不处于法律价值的顶端,一般认为自由处于法律价值的顶端。因此 C 项不成立,而 A、B、D 三项成立。 【该题针对“法的价值”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0041025】 10

32、.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原则有三个:(1)价值位阶原则(又称价值排序原则),即按照价值高低排出主次、先后;(2)个案平衡原则,即具体案件适用考虑价值之平衡;(3)比例原则,即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但应当将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实现“最小损害” 或“最少限制”,也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本题题干明显属于比例原则,故 B 项当选。 【该题针对“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0041027】 11.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由于权利义务类型的不断丰富,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和种类有不断扩大和增多的趋势,因此 B

33、项说法错误。C 项中前半句是正确的,物是法律关系的传统意义的客体,但是,物理意义上的物要变为法律关系的客体,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应得到法律之认可;第二,应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第三,能够给人们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第四,须具有独立性。因此,C 项中后半句是错误的。D 项过于绝对,人身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承载者,一般来说不能成为客体,但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在一定条件下,人身体的部分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该题针对“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 ”知识点进行考核 】 【答疑编号 10041031】 12.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法的价值包括自由、正

34、义、秩序和利益等。正义是法的价值之一,而非唯一价值。因此,法律责任的设定未必是正义的实现。另外,法律责任的设定是实然,而实现正义是应然,实然与应然间总会存在不一致。据此,选项 A 错误。法律后果包括肯定的法律后果和否定的法律后果(即法律责任),法律制裁是被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因此选项 B 错误。承担法律责任,可以主动承担,也可以被动承担,而法律制裁是被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因此选项 C 错误。法律条文与法律规则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法律规则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法律条文可能只表述假定条件,或只表述行为模式,或只表述肯定的法律后果,当然也可能只表述否定的法律后果,即法

35、律责任。因此 D 项正确。 【该题针对“法律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0041033】 2011 年司法考试辅导 法理学 司考资料联系 QQ:398630206 司考资料联系 E-MAIL: 第 10 页13.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委任性规则,也称委托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ACD 项均为准用性规则,答案为 B 项,要注意两者的区别。 【该题针对“法律规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0041036

36、】 14.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D 项“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 不知法者得免其罪”,这个选项也是出得比较多的套路,前半句是真话,后半句是假话,行为人不能以不知道法律规定为由而免除其责任。C 项“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书上只是提了从旧兼从轻原则,当然还有很多原则书上没有具体说出来,从旧原则、从新原则、从旧兼从轻、从新兼从轻,等等,不知道具体含义没有关系,可以推论一下,从新原则就是有溯及力,对于它颁布生效以前的行为,从旧兼从轻就是讲原则上没有溯及力,但新法和旧法相比较的时候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新法的处罚更轻的时候就

37、要按照新法来处理,这个时候就有溯及力了,所以这个说法也是错误的。B 项错误在于法律效力的高低是由正式的法律渊源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决定的,由于这些正式的法的渊源本身是有层次或等级划分的,因而其效力当然具有层次或等级性。A 项,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公布是法律真正具有效力的关键步骤。 【该题针对“法的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0041038】 15.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

38、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规则(指示)的内容。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各种依法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合同关系等等。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执行着法的保护职能,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保护规则(否定性法律后果)的内容,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它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B 项。 【该题针对“法律关系概念和种类 ”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0041041】 16

39、.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立法法第八十六条,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2011 年司法考试辅导 法理学 司考资料联系 QQ:398630206 司考资料联系 E-MAIL: 第 11 页(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 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

40、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本题选项中,C 项表述正确因此而当选。A、B 项分析:如有权的省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中央某部的部门规章无高低之分,根据立法法第八十六条进行裁决,AB 项表述错误。D 项分析:行政规定、行政规章根据制定主体、依据的不同会有所差异,D 项说法过于绝对,故D 项表述错误。 【该题针对“法的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0041042】 17.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指引作用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从立法技术来看,法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确定的指引

41、,一种是不确定的指引。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角度来看,该条规定宣告了它们的法律权利,即允许它们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合法权利,因此属于法的有选择的指引。 【该题针对“法的作用”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0041045】 二、多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了对法律本质的理解。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公共性” 是法律的初级本质,但是法律不是把公共利益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而是把统治阶级的利益放在第一位,A 项说法错误。法律具有阶级性,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但不可能根本不顾及被统治阶级的利益要

42、求,在一定情况下要适当考虑被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B 项说法错误。“法律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律的社会性”是指法律要受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 CD。 【该题针对“法的概念”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0041052】 2. 【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作为社会规范,法律不同于技术规范和自然法则。自然法则是自然现象之间的联系,自然现象的存在与人的思维和行动无关。而社会规范则是无数思维着的理性的个人行动的结果。因此 A 项正确。至于技术规范,它的调整对象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规定人们如何使用自然的力量和生产工具以有效地利用自然的行为准则。而社会规范则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

43、会关系的,违反社会规范会招致来自社会的惩罚,而不仅是自然的惩罚。因此 B 项正确。至于其他社会规范,如习惯、道德、宗教、政策等则是建立在人们的信仰或确信的基础上,大体上通过社会舆论、传统的力量、社团内部的组织力或人们的内心发生作用。而法律是一种以公共权力为后盾的、具有特殊强2011 年司法考试辅导 法理学 司考资料联系 QQ:398630206 司考资料联系 E-MAIL: 第 12 页制性的社会规范。而则因此,它们不仅是人的行为的准则,而且也是人的意识、观念的基础。综上所述,C 项正确,D 项错误。 【该题针对“法的特征”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0041053】 3. 【正确答案】:

44、AB【答案解析】:法实证主义者是以下列两个要素定义法的概念的: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有的法实证主义者是以权威制定作为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有的是以社会实效作为定义要素。但是,更多的法实证主义者是以这两个要素的相互结合来定义法的概念的。我们可以将法实证主义者的法的概念区分为两大类:以社会实效为首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以权威性制定为首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以社会实效为首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的主要代表是法社会学和法现实主义。以权威性制定为首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的主要代表是分析主义法学,如奥斯丁、啥特和凯尔森等。综上所述,本题 AB 项为实证主义关于定义法的概念的二要素,故 AB 符合题意而当选。 【该

45、题针对“法的概念”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0041056】 4. 【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法的效力的根据和原因十分复杂,一般包括法律本身、道德、利益等经济、伦理、法律、心理、社会方面:(1)法的效力来自于法律:法律有国家强制力,法律规定了具体的否定性法律后果,任何明显的违法行为都会受到国家相应的制裁-罚款、监禁甚至处死;法律保障社会成员的利益满足,因此法律具有效力。(2)法的效力来自于道德:法律与人们的道德观念相一致,法律建立在社会主流道德基础之上,法律体现了公平、正义,因而人们服从政府、遵守法律。(3)法的效力来自于社会:民众从小就养成了模仿他人所为的习惯,包括按照别人的

46、行为守法的习惯。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社会要求人们的行为符合法律。可见 A、B 、C 、D 选项均正确。 【该题针对“法的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0041058】 5. 【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法的渊源是一个具有不同含义的概念,它可以指法的历史渊源、法的本质渊源、法的思想理论渊源、法的效力渊源和法的文件渊源。因此 A 项正确。由于社会制度、国家管理形式和结构形式的不同及受政治思想、道德、历史与文化传统、宗教、科技发展水平、国际交往等的影响,哪些资料能够作为特定法律共同体的法的渊源的范围与种类是不同的。即使同一个法律共同体在不同历史时期,法的渊源的范围与种类也是不同的。因此

47、B 项正确。法的渊源多种多样,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作不同的分类。但是,在法律实践中,法的渊源最主要的分类是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因此 C 项正确。 D 项错误,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是当代中国法的法律部门或法律体系;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规章、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才是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该题针对“法的渊源”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 10041059】 2011 年司法考试辅导 法理学 司考资料联系 QQ:398630206 司考资料联系 E-MAIL: 第 13 页6. 【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法律规则分为三类:(1)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 的规则。它又可分为权利性规则和职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它也分为两种:命令性规则与禁止性规则。(2)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法律条文中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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