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基、桩基检测方案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结构/层数基础类型 基础面积 设计承载力(kPa 或 KN)桩型 桩的规格 桩的数量检测方法 地基轻便触探试验 压板试验 低应变法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钻芯法检测数量试验载荷( KN)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勘察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设计单位(盖章) 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章):监理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章):责任主体会签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备案意见经办人: 备案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地基、桩基检测方案一式四份,质监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测站各一份。检测前报质监站技术
2、室备案,备案后方可实施。2有关检测规定见页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规定的检验数量:1第 4.1.5 条: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 3 点,1000以上工程,每 100至少有 1 点,3000以上工程,每 300至少有 1 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 1 点,基槽每 20 米应有 1 点。2第 4.1.6 条: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
3、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 0.51%,但不应少于 3 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 0.51%,但不应少于 3根。3第 5.1.5 条: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 1%,且不应少于 3 根,当总桩数少于 50 根时,不少于 2 根。4第 5.1.6 条: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对设计等级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检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 30%,且不应少于 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 20%,且不应少于 10 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10%,且不得少于 10 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 1 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