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 税 会 计,王丽萍商学院会计学系,课程简介,“纳税会计”是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是为了培养学生对我国现行税法中各种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和纳税筹划方法的掌握以及运用能力而设置的一门专业课。是由财政学、税收学和财务会计学交叉形成的一门边缘应用性专业学科。是继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国家税收等课程之后的后续课程。,“纳税会计”课程将企业财务会计中的税务问题和企业税务活动中的会计问题相互交织在一起,融财税法规、会计法规和会计核算原理于一体,阐述了包括纳税会计的概念等内容在内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在此基础上,以税法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核算方法,系统全面并突出实务地介绍
2、了我国现行税制下的各税种的基本要素、计算原理及账务处理方法。由于国家税制设计内容繁多,且经常处于变化之中,因此,紧密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使本课程具有及时性特点是本课程的难点。,教学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现行税法的基本内容,掌握各种税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方法,为学习本专业的其他相关知识打好基础,为今后从事税务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成绩与考试,基本要求,1保证出勤率,不无故旷课; 2上课认真听讲; 3独立完成作业; 4必须有笔记本,完整做好笔记, 5. 诚实、严谨,考试不作弊。,第一章 税务会计概述,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纳税会计的纳税基础;掌握纳税会
3、计的概念及特点,熟练掌握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与联系;了解税务会计的账户设置。重点难点本章的重点是纳税基础与税制构成要素、纳税会计的概念以及与财务会计的区别。,本章主要内容:,纳税基础税务会计的概念,第一节 纳税基础,税收制度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税制构成要素,一、税收制度的概念及特征,(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关系。,目的: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筹集资金 分配主体:国家 依据:国家政治权力 客体:一般社会剩余产品,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税收的职能与作用,税收的职能1、财政职能
4、;2、经济职能;3、监督管理职能;,税收的作用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 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 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税收具有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二)税收制度的概念,税收制度即为税收法律制度,简称为税制,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是国家通过法律程序确定的征税依据和工作规范。它包括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和征收管理制度。 税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P12),三、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由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权利义务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一是税法的权利主体包括征税机关(税务机关、海关、
5、财政机关)和纳税人(法人、自然人); 二是我国确定纳税人的原则,采取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三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的; 四是权利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权利主体双方均享有权利并同时须承担义务; 五是征纳双方在权利与义务上是不对等的; 六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二)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1权利主体: 双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另一方面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这是因为他们之间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不
6、同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 我国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2、权利客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税法构成要素中的征税对象。如流转税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流转税(即货物销售收入或提供劳务收入)。,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即权利主体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作为征税一方的国家税务主管机关,其权力主要有:依法征税,进行税务检查,对违章者处罚;其义务主要有:宣传辅导税法,把征收的税物及时解缴国库,依法受理纳税对税收争议申诉等。 作为纳税一方的各类纳税人,其权力主要有: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延期纳税权,依法申请减免税权、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等,其义务主要是:按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7、、进行纳税申报、接受税务检查、依法缴纳税款等。,(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法是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它是由税收法律事实产生和变化而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税收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行为;二是事件。1、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2、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3、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四)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一)税收法律关系保护的主要方式1、日常行政保护2、司法保护(二)税收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1、经济责任2、行政责任3、刑事责任,三、税制的构成要素,纳税人: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 负税人:税收负担的最终承担
8、者。 扣缴义务人:税法规定负有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两种。,(一)纳税人,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的权利主要有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延期纳税权、依法申请减免税权、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等。,纳税人的义务,纳税人的义务主要是按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接受税务检查、依法缴纳税款等。,(二)课税对象及计税依据,税目 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体现一个税种的征税范围。 按确定方式不同,税目分为概括税目和列举税目。,税基:又称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 用税基单位表示。税基的计量单位有实物量单位、价值或价格量单位两种形式。 税基与征税对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计税依据,
9、税率:是应纳税额占征税对象数额的比率。,(三)税率,例题: 全额累进税率表,全额累进税率下:100000元 应纳税额=48000 100100元 应纳税额=53053,超额累进税率表,超额累进税率下:100000元 应纳税额=42170 100100元 应纳税额=42223应纳数额=计税依据全额*该级距税率-该级距速算扣除数,(四)纳税环节,税法规定征税对象在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是税法规定纳税人向交纳税款的限期。 是税收强制性、固定性的体现。 一般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特点和税额大小来确定。 包括: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期限 缴纳期限,(五)纳税期限,(六)纳税地点,在业务所在地 在
10、应税行为发生地 汇总集体缴纳,(七)税额的计算,税额的计算是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或其他具体情况。每种税都明确规定了应纳税额的具体计算公式,但其基本计算方法相同,即: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八)税负调整,税收减免 税收减免的含义。税收减免是对某些纳税人和纳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税收减免主要有三种类型 (1)法定减免 (2)特定减免 (3)临时减免,(1)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 (2)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予以免征。 减税免税体现了税法的严肃性和制度的灵活性。 (3)起征点:征税对象数量达到规定标准应当征税的界限。 (4)免征额:征税对象数量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11、税收减免的形式,税收加征,1)地方附加 2)加成征收 3)加倍征收,第二节 纳税会计的概念,纳税会计是以税收法律为依据,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对纳税单位的纳税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监督和筹划的一门专业会计。从而达到既依法纳税,又合理减轻税负的一个会计学分支。它是专门适应纳税人的需要,将会计的基本理论、方法同纳税活动相结合形成的一门边缘学科。,纳税会计的产生与发展,企业纳税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开始的。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后,企业纳税会计被人们当作一门学科加以研究。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指
12、出:“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计观念的发展。如促进寻求更好的折旧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澄清了计税收益的实质和所应包括的,范围等等。”,我国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税务管理得到加强。增值税凭专用发票抵扣税额方法的实行,使应纳税额的核算逐步走向规范化。对此,各地税务机关试行了在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中培训办税员,指定取得办税员合格证的会计人员办理纳税事项办法。这一办法,完善了企业涉税事项的会计核算
13、,可以说是建立我国企业纳税会计的初步探索。,二、 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与区别,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纳税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与财务会计一样,同属于会计学科范畴。它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来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因此,纳税会计的资料一般来源于财务会计,他只是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符的会计事项,或出于税收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纳税会计方法计算、调整,并作调整会计分录,再融于财务会计帐簿或报告之中。,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会计目标不同 财务会计是按照会计准则核算企业的财务成果,并为企业利益相关人(
14、包括银行、债务人、潜在投资者)提供真实相关的信息,便于他们投资决策。纳税会计则是按照税法来核算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和所得税的会计核算系统,其目的是保证国家税收的充分实现,调节经济和公平税负,同时减轻企业税负。,法律依据不同财务会计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讲求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正因为两者的基本处理依据不同,所以他们在会计核算基础、损益确认口径和会计计量属性等具体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纳税会计是严格依据税收法规进行会计处理,讲求足额、及时地缴纳税款,在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时往往会排斥财务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基础不同财务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原则为企业的核算基础,其立
15、足点是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为主,并有完整的账证体系。纳税会计是以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共同作用为核算基础。因为税法对纳税人有“钱财支付能力”和“征收管理方便与一致”的要求,故征收即期收益的必要性与财务会计的配比原则往往是有矛盾的,最主要体现在收益确认的口径和费用扣减的标准上,其立足点为国家对财政收入的要求和纳税人对应税事宜的筹划,一般不另设独立的账证体系;,会计要素和会计等式不同财务会计有六大会计要素,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财务会计反映的内容,就是围绕着这六大要素进行的,这六大要素构成的会计等式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纳税会计的要素有四个,即应税收入
16、、准予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其中心要素是应纳税额,另外三个要素都是为计算应纳税额服务的。税务会计四要素构成的等式是:应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额。,三、 纳税会计的特点,业务处理的法律性会计目标的两重性核算方法的融合性会计差异的互调性,四、 纳税会计的目标,纳税会计的目标 纳税会计的总目标是向纳税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纳税决策的会计信息纳税会计的具体目标 1. 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2协调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3科学进行纳税筹划,五、纳税会计的账户设置,应交税费 负债类科目, 该账户贷方登记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实际缴纳的各种税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
17、方,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本账户可按应缴的税费项目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纳税人计算应交纳的税金时 借: 有关科目贷: 应交税费应交*税 实际缴纳各种税金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税贷: 银行存款,营业税金及附加属于损益类账户,该账户借方登记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各项税费,贷方登记期末接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结转后该账户应无余额。 纳税人计算应交纳的税金时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应交营业税应交资源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属于损益类账户,该账户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各项属于管
18、理费用核算范围税金,贷方登记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结转后该账户应无余额。 纳税人计算应交纳的税金时 借: 管理费用贷: 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车船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六、税法分类(了解),1.按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划分,2.按税法的职能和作用划分,3.按税收征管权限和收入归属划分,税种收入的划分,七、 税收立法与实施,1. 税收立法机关 2. 税收立法程序 3. 税法实施,1. 税收立法机关,2. 税收立法程序,包括以下三个阶段:,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基本上是由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三个具有不同法律效用的层次所构成。其各自的立法机关可归纳如下6类: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
19、委员会制定的税收法律。在税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如: 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2、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 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暂行规定或者条例。我国目前的授权立法主要是5个暂行条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 营业税暂行条例 消费税暂行条例 资源税暂行条例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如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4、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有权制定税收地方性法规。 其他省、市一般都无权自定税收地方性法规。,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有权制定税收部门规章的税务主管机关
20、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如:财政部颁发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如: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等地方性税种暂行条例都是由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3、税法的实施,注意掌握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即税收法律 税收法规 部门规章 二是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三是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四是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例题】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主要体现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答案】,【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权限的有( )。 A.缓期征
21、税权 B.税收行政法规制定权 C.税法执行权 D.提起行政诉讼权【答案】AC【解析】税收行政法规的制定权属于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或经授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而不属于税务机关,故选项B错误;在税务行政诉讼中,起诉权是单向性的,税务机关不享有起诉权,只有应诉权,故选项D错误。,【例题】下列税种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确立的有( )A.增值税B.企业所得税C.营业税D.契税【答案】B,【例题】国务院经授权立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和地位。( )【答案】,【例题】税收立法程序通常包括的阶段有( )。A.提议阶段B.审议阶段C.通过和公布阶段D.试行阶段【答案】ABC,【例题】下列税种,全部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的有( )。A.消费税B.增值税C.车辆购置税D.资源税【答案】AC,【例题】下列税种中,使用定额税率的有( )A.土地使用税B.土地增值税C.车船税D.资源税【答案】ACD,下课了.,休息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