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黄浦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及日常生活中,项目部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治安员、卫生保洁员对整个施工场所、生活区域内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卫生等现场管理及监督。在实施管理、监督过程中,项目部派陈胤及林永民进行专职管理,如有不妥之处应向专职管理员及项目经理部汇报并协商解决,若有不服从管理和监督擅自闹事者,经调查核实项目经理部有权随时开除责任人,并由责任人自负一切后果及经济责任。为此特进行如下交底:一、安全生产 1、 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在工程施工中,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 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不得穿高跟、易滑
2、及硬底鞋。发现违反者一次罚款 5-100 元。 3、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条例及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个人以及其他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地方,如脚手架、电线、机械设备等,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提出,并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 施,杜绝事故发生。 4、 在工程施工中应爱护好一切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工具和公共设施等,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再加罚款。项目部配有专职机修工、电工陆洪民负责处理和排除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机械设备、机具、电器、线路以及照明故障。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开各种机械
3、设备,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必须由专业人员拆修或开启施工机械。5、 要合理使用各种原材料,合理节约用料,不得图方便,如木工不得随意乱锯模板、方料、支撑;钢筋工不得乱剪、乱锯钢筋,能焊接利用的必须焊接;瓦工不得乱砍乱堆砖块、随地乱倒砂浆、混凝土,必须及时收集好当日落地灰,不得有过剩的水泥砂浆及混凝土留过夜,做到工完场清。各工武汉黄浦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 种不得随意乱堆乱放各种材料以及机具,在楼层或脚手架上施工千万不得向下乱抛东西(如砖块、板头、钢筋头、灰桶等一经发现给予 50-500 元的经济处罚,并调查其原因。 6、 脚手板上放砖不得超过 2 皮,当脚手板发生过大变形,要及时
4、更换或增加脚手板。有裂缝、疖疤、霉烂等易造成脆断因素的脚手板不得使用。每到工序完成后必须及时清除脚手架上的一切料物。 7、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中经检查发现有违犯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8、 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内外墙上和外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二、文明施工 1、 必须严格执行文明施工、治安管理条例及有关制度。凡宿舍、食堂、厕所、生活区域内的卫生以及生活用水、电和生活设施,全部由林永民负责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如有不符合要求处应及时整改。若发现有意损坏设施者除按
5、原价赔偿外并追加罚款,罚款金额在工程款内当月扣除。 2、 工作之余打麻将、打扑克作为娱乐可以,但不能进行赌博,娱乐时间超过晚上 11 点钟的经发现第二天不得上班。日常上班时间内,一律禁止喝酒,一旦发现给予班组长及酗酒本人经济惩罚各 50 元,当日给予停工处理。工作之余适量饮酒是人之常情,但酒后闹事者,不听劝阻者一律交于派出所处理,项目部有权要求酒后闹事者择日打包回家。 3、 凡各班组工人进入工地后,身份证交给治安员进行登记并办理暂住证。非工地施工人员一律不得带入施工场地及生活区域内,更不能留宿,特殊情况应与治安员协商经同意后方可留宿。职工晚上外出时不得超过 11 点钟,否则不得入内。 4、 在
6、生活区内不得追赶、打闹、喧哗。晚上 11 点钟后不得影响他人休息。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 10-50 元罚款。 5、 本工地 24 小时供应开水,各人不得使用非生产性电热器具,经发现没收器具,待工程竣工后返还。 武汉黄浦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 6、 个人现金妥善保管,发生遗失自行负责,发现有偷窃行为者,应及时向项目部汇报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7、 各位员工应相互帮助、相互关心,和睦相处。如遇不愉快的事情,要相互谦让、相互谅解。相互之间不得谩骂、打架。打架斗殴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后果(如医药费、损坏财物等)由责任人负责。不听劝阻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8、 搞好宿舍内清洁卫生,生活用品必需摆放整齐,地面必须天天打扫干净,晾晒衣物应按规定地点进行晾晒,不得到处乱放乱挂。 9、 在职员工如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及不能适应本职工作的应及时向班组长及项目部反映,并协商采取相应解决办法。 10、发现外来闲杂人员及行为可疑者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或项目部汇报,以免发生意外。交底人: 交底时间: 接受人: 接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