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1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工作时间的种类 (1)标准工作时间 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非标准工作时间 缩短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和计件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的种类 (1)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2)连续二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3)公休日。(4)法定节假日。(5)探亲假。(6)年休假。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7)婚丧假。三天。(8)女职工的产假。不少于90天的产假。,延长工作时间 1怀孕七个月以上和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禁止安排未成年人延长工作时间。 2经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 4. 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