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匀速巡航装置为了解放踩油门的脚,这个装置可以将速度保持在大约 30 公里小时以上,发动机功率允许的范围里。在斜坡路面上行驶时,这个巡航装置不再控制保持车速。速度会凭借车辆自重来提高。请您自己对车辆进行刹车制动。注意:本巡航装置不允许在道路拥挤、路况不良(光滑、Aquaplaning 多水、Rollsplitt)时使用。在本装置功能打开时,不要不踩刹车踏板就关闭到怠速状态!说明:行驶带自动变速箱的车辆时,速度调节器只在“D” 、 “4”、 “3”、 “2”挡位工作。当挡位在其它位置(“P、N、R 或 1”)时,最终设定的速度将被消除,此装置也彻底被关闭。此装置用在转向和远光拨杆上的开关 A 和
2、B 来操作。带多功能方向盘的车上,在转向和远光拨杆上没有开关 A 和 B,见第 25 页。开启:将 A 开关拨至 ON 的位置来开启 此装置。在巡航装置打开时,仪表板上有一个监视灯就会亮,见第 16 页。但不是所有车型的仪表板都有那盏监视灯。设定速度当车辆行驶速度达到欲设定速度时,在 B 开关的下端快速的按一下(在 SET 点上) 。之后脚就可以从踏板上拿开了。这种状态下仍可以用加油踏板来提高车辆行驶速度。当脚再次拿开,此装置会将车速再次调节回到原来设定的速度。但当行驶速度高于已设定速度 10 公里小时超过 5 分钟时,巡航装置将不会再次将车辆自动调整到设定速度,而是需要重新设定。注意:当已设
3、定的速度对于交通状况不是太高时才允许再次起用。改变已设定速度减速存储设定的速度可以通过按开关 B 的下端()来降低。通过快速点压开关 B()速度会级别式地降下来。通过持续按住开关 B() ,速度会通过自动收油降下来。当松开开关 B()时,当前的速度就会被存储上。如果当速度低于 30 公里小时的时候松开了开关 B() ,存储器就不会存储上这个速度。当车辆加速超过 30 公里小时以后就可以用开关 B()将速度再次被存储。加速存储设定的速度可以通过按开关 B 的上端() ,而不踩油门来提高。通过快速点压开关 B(+)速度会级别式地升上去。通过持续按住开关 B() ,速度会通过自动给油提高。当松开开关
4、 B()时,当前的速度就会被存储上。装置暂时关闭带手动变速箱车辆:通过踩刹车和制动或者是将 A 开关推到 OFF,装置就会暂时关闭 。在这个时间点上设定的速度就会保留起来。如要重新起用设定好的速度就要松开刹车踏板,或离合器踏板,或是将 A 开关推至 ON 位置,紧接着请您按下开关 B 的上端(RES) 。注意: 当已设定的速度对于交通状况不是太高时才允许再次起用。带自动变速箱的车辆:通过踩刹车,或者是将 A 开关推到 OFF,装置就会暂时关闭 。在这个时间点上设定的速度就会保留起来。如要重新起用设定好的速度就要松开刹车踏板,或是将 A 开关推至 ON 位置,紧接着请您按下开关 B 的上端(RE
5、S ) 。注意: 当已设定的速度对于交通状况不是太高时才允许再次起用。除此以外,当挡位在 N 或 1 上时装置会暂时关闭。在这个时间点上设定的速度就会保留起来。设定速度:如果在暂时关闭装置时没有设定的速度,或者设定的速度被删去了,就可以按照以下方法重新设定速度:将开关 A 推至 ON,接着按着 B 开关的上端()直到达到理想的速度。这时松开开关B()速度就存起来了。或者快速按一下开关 B 的下端(SET) 。当前的速度就被存储起来。装置彻底关闭带手动变速箱的车辆:将开关 A 推至右端(OFF)或者车辆在静止时关闭点火开关,装置就会彻底将关闭。带自动变速箱的车辆:装置彻底关闭,当手柄在P、N、R 或 1 挡时开关 A 推至右侧(OFF)时或者:车辆在静止状态下关闭点火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