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银行基金保险境外理财正式放行.doc

上传人:gnk289057 文档编号:6884474 上传时间:2019-04-25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银行基金保险境外理财正式放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银行基金保险境外理财正式放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银行基金保险境外理财正式放行(2006-04-14 07:05:25)新华社记者日晚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为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支持贸易投资便利化,进一步培育外汇市场,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日 发布公告调整六项外汇管理政策。 按照人民银行公告,三项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得以调整,同时还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基金公司、保险机构可采取各自方式,按照规定集合境内资金或购汇进行相关境外理财投资。 具体政策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 业 开立、 变更和关闭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由事前审批调整为由银行按外汇管理要求和商业惯例直接办理,并向外汇局备案。提高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允许有真实交

2、易背景需对外支付的企业提前购汇。 二、 简化服 务贸易售付汇凭证并放宽审核权限。 三、 进一步 简化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手续,提高购汇限额,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在额度之内,个人凭真实身份证明在银行办理购汇并申报用途;银行对超过额度部分的个人购汇在审核相关凭证后按实际需求供汇。 四、拓展境内 银行代客外汇境外理财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 五、允 许 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自有外汇,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包含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 六、拓展保 险机构境外证券投资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购汇额按保险机构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控制。 人民银行称,上述政策措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分项组织实施。同时,密切跟踪分析国际收支形势,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切实防范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中证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