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五中笔记本电脑管理协议书为加快我校教育信息化步伐,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学校为专任教师配置办公用笔记本电脑一台,供教师办公使用。使用过程中所有教师必须遵守如下协议:1、笔记本电脑作为教学工具提供给专任教师使用。笔记本电脑是学校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学校,教师拥有使用权,承担保管责任。2、教师必须按校方要求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好所有设备,若教师在使用过程中电脑遗失或被盗,必须照价赔偿。教师在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电脑的必须负担全额修理费。如因未按要求使用或不正当操作等损坏笔记本电脑及其附件(电源线、电池、光 驱等),责任自负。3、教师因退休、调离时,必 须把笔记本电脑及所有设备、保修卡、等归还给学校。4、教师应自觉文明上网,严禁在互联网上散发、传播不良信息;自觉抵制互联网有害信息,在上班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看电影、打游戏、炒股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一旦发现,按违反师德规定处理。5、学校要求教师充分利用这些设备,开展现代化办公,积极承担现代化课堂教学的试验和实践,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与科研水平。6、笔记本电脑属于贵重教学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清洁卫生,悉心爱护,禁止私自拆装。做好病毒及安全防护工作。7、此协议归学校存档,有效期三年。望双方互相制约,共同遵守,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学校(盖章): 教师(签字):2013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