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函郑州华力电缆有限公司:王建中总经理:张庆伦经理:您们好:首先感谢贵公司对我公司的大力支持,我公司和贵公司合作以来一直非常愉快,在此深表谢意!在 2007 年 1 月 15 日贵公司与我公司签定购销合同 100 吨电工圆铝杆(合同编号 070115-4)单价 21280.00 元/吨。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为货到付清全额货款,但贵公司至今仍欠我公司货款金额:叁拾万零叁仟贰佰柒拾陆元捌角肆分整(¥303276.84元, )我方多次通过电话及去人催要,至今货款未付,已给我公司资金周转造成困难。请贵公司于本月 11 日前将所欠货款汇至我公司帐户。否则我公司将履行合同有关违约条款。请贵公司领导于今、明两天书面回复!顺祝商祺!山东邹平振龙金属有限公司2007 年 4 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