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2,一、合伙企业概述,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3,二、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2个以上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2、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合伙企业名称中应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合伙人的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合伙事务的执行; 入伙与退伙; 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违约责任等。,5,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其合伙协议部分内容如下: (1)甲的出资为现金1万元和劳务作价2万元;(2)乙的出资为注册商标使用权,作价2万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 (3)丙的出资为作
3、价5万元的房屋一栋,不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于合伙企业成立满2年时再协商确定。 试分析该合伙协议上述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p29,6,2、合伙企业的财产,一是合伙人出资形成的财产; 二是合伙经营创造和积累的财产;1)、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可从以下两方面理解: A、合伙人出资财产。以现金或明确以财产所有权出资的,意味着所有权的转移,出资人不再享有出资财产的所有权,而由全体合伙人共有。 以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商标使用权,专利使用权等权利出资的,出资人并不因出资行为而丧失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这些出资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属于出资人,合伙企业
4、只享有使用权和管理权。 B、合伙积累财产。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7,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财产独立于合伙人个人财产,合伙企业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只能向该合伙人进行追索。,8,(2)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3)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
5、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9,李、赵、王三人为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李因购车急需一笔现金。在未征得赵、王同意的情况下,李私自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张。 试分析: (1)李的转让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若李未经赵同意,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了王,是否有效?为什么?,10,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例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
6、存续期间,甲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借款。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无需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 B、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 C、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无效 D、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的,按退伙处理 【答案】BCD,12,4、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1)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13,(2)重大事项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
7、经营场所的地点;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14,(3)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帐目等财务资料;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
8、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15,5.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重点)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
9、部亏损。,16,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比例为1:1:3,但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年终盈利2万元,应如何进行分配? 甲、乙、丙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其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也不承担企业亏损。”试分析该约定是否合法? 【例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中,可以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 A、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B、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C、聘任合伙企业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D、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答案】B,17,6、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合伙企业对合伙人
10、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7、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18,【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2000年)A、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B、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办理入伙的新合伙人C、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办理退伙的退伙人D、被聘为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答案】ABC,19,8、
11、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 (1)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的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2)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3)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转让给他人的,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20,【例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12、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方式是( )。(2001年) A、对内对外均承担按份责任 B、对内对外均承担连带责任 C、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D、对内承担连带责任,对外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C,21,.某合伙企业欠甲到期借款3万元,该合伙企业合伙人乙亦欠甲到期借款2万元;甲向该合伙企业购买了一批产品,应付货款5万元。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甲可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万元到期借款以及合伙人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相抵销,甲无需再向合伙企业偿付货款 B.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万元到期借款进行
13、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2万元 C.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3万元 D.甲所欠合伙企业之债务与该合伙企业及乙所欠其债务之间均不能抵销,22,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所以甲可以其对合伙企业的3万债权抵销其欠合伙企业的3万债务,但不能以其对合伙人乙的2万债权抵销欠合伙企业的剩余2万债务。因此选
14、项B正确。,23,【例题3】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之间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该借款,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5万元。借款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丁清偿。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5万元 B、只有在甲、乙确实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元 C、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 D、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24,【答案】AD【例题2】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的清偿责任,也可以
15、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偿。( ) 【答案】,25,9、入伙与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原合伙人愿意以更优越的条件吸引新合伙人入伙,或者新合伙人愿意以较为不利的条件入伙,也可以在入伙协议中另行约定。,26,【例题1】李平、李亮和李光为明星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李平欠张石人民币2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张石在不满足于用李平从明星合
16、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 )。(1999年)A、代位行使李平在明星合伙企业的权利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李平在明星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C、自行接管李平在明星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D、直接变卖李平在明星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答案】B,27,【例题2】甲向乙借款5万元作为出资与其他2人共同设立了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期间,乙欠合伙企业货款5万元,乙可以将其对甲的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2001年) 【答案】 【例题】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可以在入伙协议中约定,新合伙人比原合伙人享有较大的权利,承担较小的责任。( )(2005年) 【答案】,28,2.退
17、伙,合伙人退伙一般有两种原因:一是自愿退伙;二是法定退伙。 (1)自愿退伙。 分为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两种情况。 关于协议退伙,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关于通知退伙。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29,【例题1】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
18、知其他合伙人。( ) 【答案】 【例题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合伙人属于当然退伙的是( )。 A、个人丧失清偿能力 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D、未履行出资义务 【答案】AC,30,(2)法定退伙。法定退伙分为当然退伙和除名两类。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
19、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当然退伙以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1,【例题】2004年3月,刘、关、张三人分别出资2万元、2万元、1万元设立甲合伙企业,并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损益。8月,甲合伙企业为乙企业的借款提供担保;12月因乙企业无偿债能力,甲合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为乙企业支付1万元。12月底,刘提出退伙要求,关、张同意,经结算,甲合伙企业净资产3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退还
20、刘的财产数额是( )A、2万元 B、1.2万元 C、1万元 D、0.8万元 【答案】B,32,除名。,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33,下列情形中,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属于当然退伙的有( )。 A.个人丧失清偿能力 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被人民
21、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D.未履行出资义务 答案;AC,34,(3)退伙后的相关事务处理 一是财产继承问题;二是退伙结算问题。 关于财产继承。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合法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
22、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35,退伙结算。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法分担亏损。 合伙人退伙以后,并不能解除对于合伙企业既往债务的连带责任。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经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6,10、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如合伙开办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
23、合伙”字样。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分为两种: (1).有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7,(2).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8、合,38,三、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
24、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1、设立条件 2、事务执行 (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39,(2)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帐簿等财务资料;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执行事务
25、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40,(3)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4)有限合伙人求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作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4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6、。( 2008) A.国有企业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B.有限合伙人可以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和劳务出资 C.自然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可以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D.若合伙协议无相反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42,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选项A错误。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因此选项B错误。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因此选项C错误。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
27、此选项D正确。,43,3、有限合伙企业财产转让的特殊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的特殊规定 入伙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44,退伙,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
28、因此要求其退伙。因为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而言,只是投资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影响有限合伙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45,5、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的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
29、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6,四、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一)合伙企业解散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47,(二)合伙企业的清算,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
30、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48,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剩余财产分配。,49,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50,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与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
31、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特征: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一个主体)自然人 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 承担无限责任; 独立的实体(不是组织,不是法人)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 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51,(二)对企业名称的限制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三)出资方式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
32、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000年) 【答案】,52,自然人甲拟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下列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该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可以使用“公司”字样,但是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B.甲只能以其个人财产投资,不得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C.甲可以根据业务需要,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 D
33、.设立后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贷款,但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53,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因此选项A错误。投资者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因此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因此选项D错误。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选项C正确。,54,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适用范围:外商独资企业不适用此法。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
34、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例题2】投资人在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申请书上没有注明是以个人财产出资还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答案】,55,(二)申请文件: 设立申请书 投资人身份证明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三)设立程序: 申请企业的名称、住所、投资姓名、经营范围、出资额。 工商行政部门审核,15 天内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营业执照。不符合的书面通知。,56,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义务,权利:在第一章总则中,国家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第 24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贷款,取
35、得土地使用权,并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依法纳税 诚实信用,产品质量,信守合同 依法招用职工,依法设立工会 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参加劳动保险。,57,五、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1、投资人的主体资格限制: 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港、澳、台设立的为外资企业。 国家公务员、党政干部、法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与投资人的关系 (1)企业的财产,个人的财产,捆在一起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
36、,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例题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2002年)【答案】,58,六、事务管理: 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1、投资人的内部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P26)。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
37、,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P29) 。,59,【例题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乙的职权予以限制,凡是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合同,必须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2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1年)A、该合同为有效合同,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该合同为无效合同,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甲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D、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经甲追认后有效 【答案】A,60,【例题2】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
38、委托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丙可以决定10万元以下的交易。丙以乙企业的名义向丁购买15万元的商品。丁不知甲对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乙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4年) A、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应履行付款义务 B、丙仅对1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 C、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D、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10万元,其余款项丁只能要求丙支付 【答案】A,61,2、对受托人的职权限制(P26),(1)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2)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例题】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聘用甲管理企业事务,在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中,甲有权决定将该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给他人使用。( ) 【答案】 (七)解散和清算,62,八、法律责任 突出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罚款是行政责任,罚金是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首先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