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11/ XXXXXXXXXICS 11.220B 41备案号:33959-2012DB 11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DB 11/T 8692012兽医病理解剖生物安全控制技术规范Technique requirement for bio-safety control specification of veterinary autopsy2012 - 05 - 07发布2012 - 09- 01 实施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DB11/ XXXXXXXXX前 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
2、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兽医实验诊断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靳兴军、王玉田、李志军、韩磊、郑瑞峰、石英男、郭俊林、巴宏宇、于国际、张跃、张弼、罗伏兵。DB11/ T86920120兽医病理解剖生物安全控制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兽医开展解剖的生物安全控制技术要求,包括解剖人员和机构的要求,解剖场所的要求,生物安全控制操作的要求,生物安全控制的记录要求、应急处置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动物尸体解剖活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3、适用于本文件。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 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病理解剖 autopsy对动物尸体进行解剖,检查体表和脏器,观察各脏器有无病理改变,利用专用器具对动物尸体切割分离,检查体表、组织、器官有无眼观病变的活动。3.2 生物安全控制 bio-safety control避免危险生物因子造成实验室人员感染、向实验室外扩散并导致危害的综合措施。3.3 污染区 contactmination zone生物安全实验室中被致病因子污染风险最高的区域。3.4 洁净区 non-contactminati
4、on zone生物安全实验室中正常情况下没有被致病因子污染的区域。3.5 半污染区 semi-contactmination zone生物安全实验室中被致病因子轻度污染区域,是污染区和洁净区之间的过渡区域。DB11/ T869201213.6 生物气溶胶 bioaerosol悬浮于气体介质中粒径一般为 0.001m100m 的固态或液态微小粒子,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分散体系,分散相含有生物因子的气溶胶。3.7 无害化处理 safe disposal用物理、化学或生物学等方法处理带有或疑似带有病原体的动物和动物尸体、动物产品或其他相关物品及场地环境等,达到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阻止病原扩散的目的
5、。4 病理解剖人员和机构要求4.1 解剖人员要求从事兽医病理解剖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病理解剖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参加病理解剖工作的相关技术人员应接受过生物安全培训。病理解剖前应做好人员分工,以便在解剖过程中各尽其职。一般分为解剖操作者、助手、记录人。对于生物安全控制工作分工如下:解剖操作者:解剖前应做好生物安全控制的预案,检查需用的解剖器械和防护用品是否备齐,并决定操作的原则及方法,指挥、组织全部过程和完成主要操作步骤,保证病理解剖工作在安全的情况下顺利进行,是生物安全控制的组织者;助手:协助解剖操作者工作,负责生物安全控制的具体实施;记录人:负责解剖病变的记录,对检验样品进行登记,对采取的生
6、物安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4.2 机构要求4.2.1 开展兽医病理解剖工作的机构应有符合兽医实验室建设标准的病理解剖室及相应的辅助用房。4.2.2 应有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具有解剖操作台、显微镜、照相设备、计量设备、消毒隔离设备、个人防护设备、储存和运送标本的必要设备、尸体保存设施以及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4.2.3 应建立病理解剖工作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技术操作规程,并运转正常,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4.2.4 应具有解剖室人员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5 病理解剖场所要求5.1 固定解剖场所5.1.1 选址固定解剖场所应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不应建在
7、生活用水水源附近、地势低洼之处。应避开人口稠密区、动物饲养密集区。应充分利用现有基础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等公用设施。5.1.2 建筑结构DB11/ T86920122固定解剖场所应建在建筑物的底层,应与动物尸体储存场所、焚烧尸体间相邻。应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人流、物流、空气流合理。通风管道应设置在较为隐蔽处或者墙角处,采用上送下排式排风。5.1.3 建筑布局以病理解剖室为核心设计其他功能室,应将人行通道与动物尸体通道分开。5.1.4 建筑装饰四周墙壁、顶棚及地面应贴瓷砖或其他新型防水材料,防止渗漏。墙面应平整光滑、无缝隙、无明显凹凸。地面应平整,采用耐磨、防水、防滑、耐腐蚀、易清洗材料。
8、门、窗应密封性好,有锁。5.1.5 固定解剖场所器材配置固定解剖场所应配置以下器材:a) 尸体解剖基本器械:解剖刀、手术刀(尖)、骨斧、骨锯、骨锤、骨凿、骨刀、软骨剪、组织切割刀、手术刀(圆)、脑刀、拉钩、磨刀棒、手术剪、肠剪、组织镊、卷尺等;b) 消毒设备和药品:紫外线消毒灯、空气消毒机、火焰喷灯、喷雾器、洗眼器、消毒药;c) 病理取材台、器械柜、检材柜、轮式可移动简易记录架;d) 尸体运输、储存设备:尸体手推车、尸体袋、冷藏库、冰箱、冰柜、移动式冷藏箱;e) 个人防护用品:手术服、一次性橡胶手套、棉线手套、口罩、胶靴、鞋套、围裙、套袖、防护眼镜、洗手液、一次性防护服、洗眼液等。5.2 临时
9、解剖场所5.2.1 临时解剖场所的使用条件怀疑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口蹄疫等重大传染性动物疫病的不应在临时解剖场所解剖。遇下列情况时可在临时解剖场所进行病理解剖:不携带传染性病原的动物尸体开展剖检时;非重大传染性动物疫病的,配备有效防护和灭菌设备,符合消毒要求,具备安全操作条件时。5.2.2 临时解剖场所的选择5.2.2.1 临时解剖场所的选择应当遵循生物安全的原则,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应远离水源、道路;应尽量处在下风口;不宜在人员或饲养动物密集地区建立临时解剖场所。5.2.2.2 在进行临时解剖场所选择时,应首先选择封闭性较好的房间作为解剖操作间;在没有封闭性较好房间作为解剖操作间时,应
10、选择相对空旷和通风换气充足的空间;如在相对野外空旷环境下开放式解剖,应选择在建筑物较少,通风良好的区域,使环境中的污染成分尽快稀释。5.2.3 临时解剖场所的处理5.2.3.1 选择封闭性较好的房间作为解剖操作间时,可用胶带、塑料布等材料对房间门窗进行密闭,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5.2.3.2 解剖操作台面应铺盖防水材料,防止液体渗漏。5.2.4 临时性解剖场所器材配置DB11/ T86920123临时解剖场所应配置以下器材: a) 尸体解剖基本器械:解剖刀、手术刀(尖)、骨斧、骨锯、骨锤、骨凿、骨刀、软骨剪、组织切割刀、手术刀(圆)、脑刀、拉钩、磨刀棒、手术剪、肠剪、组织镊、卷尺等;b)
11、消毒设备和药品:火焰喷灯、喷雾器、消毒药;c) 尸体运输、储存设备:尸体袋、移动式冷藏箱;d) 个人防护用品:手术服、一次性橡胶手套、棉线手套、口罩、胶靴、鞋套、围裙、套袖、防护眼镜、洗手液、一次性防护服、洗眼液等。6 病理解剖场所功能区的划分6.1 固定解剖场所的功能区划分6.1.1 固定病理解剖场所应划分为污染区、半污染区与洁净区,其中污染区为解剖操作间,半污染区为解剖人员、器械等清洗及消毒场所。6.1.2 应根据现场建筑物布局特点及周围环境,合理划分污染区、半污染区与洁净区,各功能区间应进行隔绝。6.1.3 应在半污染区外围设立生物安全警示标志,在病理解剖工作完成并实施环境消毒以前,无关
12、人员不应通行与进入。6.2 临时解剖场所功能划分6.2.1 临时解剖场所外应设置安全线,并设立生物安全警示标志。6.2.2 安全线以内解剖场所视为污染区,安全线以外视为洁净区。解剖后对安全线内的区域进行彻底消毒。7 生物安全控制操作要求7.1 风险评估在开展病理解剖前要对疫病进行评估,选择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当怀疑是炭疽疫病时或当前的防护条件不能保证人员和环境安全时禁止病理解剖。7.2 制定预案在病理剖检前应制定相应的生物安全控制预案,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素,制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7.3 解剖前准备7.3.1 人员防护人员防护用品在洁净区保存,病理解剖人员在洁净区更换消毒过的解剖服、一
13、次性解剖防护服、面罩、口罩、靴子及手套等人员防护用品,经人员互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半污染区。7.3.1.1 身躯防护DB11/ T86920124开展病理解剖应穿着专用的与人员型号相符的解剖服装(包括重复使用的解剖服和一次性使用的防护服),必要时并使用塑料或皮革等围裙、套袖进行防护。服装应保持清洁,不用时,应将清洁防护服置于专用存放处。7.3.1.2 面部防护在处理危险材料时应使用安全眼镜、面部防护罩或其他的眼部、面部保护装置。防止液体、骨肉等物质飞溅到面部。7.3.1.3 手部防护开展病理解剖工作应戴医用橡胶手套进行防护,所戴手套应无漏损,戴好手套后应完全遮住手及腕部,如必要可覆盖解剖防护服
14、的袖子,防止被病原感染危险。当可能发生刺伤、划伤、抓咬等物理性伤害时,应加戴棉线手套,对所涉及的危险提供足够的防护。应对病理解剖工作人员进行手套选择及使用的培训。7.3.1.4 脚部防护应穿鞋底防滑的胶靴或一次性防水鞋套,不应将脚部暴露。7.3.1.5 呼吸系统防护应佩戴口罩,当怀疑存在呼吸系统感染风险时,应佩戴相应的呼吸防护装备。7.3.2 物品准备在半污染区准备好个人清洗和消毒所用器具及消毒液,并整理清点解剖所用物品。7.4 解剖过程中生物安全控制7.4.1 解剖过程中,人身防护物品在撕破、损坏或怀疑内部受污染时应及时更换。7.4.2 病理解剖过程中,辅助人员随时用消毒液喷洒地面与墙面,以
15、保持污染区环境中消毒液的浓度。7.4.3 解剖过程中使用的冲洗用水,应添加相应的消毒药品。7.4.4 动物尸体的血液、体腔积液等液体废弃物需用脱脂棉吸干,不应直接排入下水道。7.4.5 进行容易产生生物气溶胶的操作时,应在适当的负压、下排风条件下或生物安全柜中操作,同时应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其它物理防护设备。在临时性解剖场所人员应该在上风口进行操作。7.5 解剖后生物安全控制7.5.1 病理解剖完毕后,在解剖操作间内对解剖服、面罩、眼罩等人员防护用品进行初次消毒处理。7.5.2 在半污染区采用洗刷与喷淋结合的方式对衣物、面罩及手套等表面进行彻底消毒。脱掉解剖服、手套、面罩、口罩和鞋等后,浸
16、泡在预先准备好的消毒桶中。需要反复使用的解剖器械需要在半污染区内用 2%的戊二醛浸泡 10 小时以上,再用清水漂洗 3 遍,擦拭干净后装箱运走,放入洁净区保存。重复性使用的人员防护物品经消毒清洗后放入洁净区保存。一次性使用物品经消毒处理后,按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处理。7.5.3 解剖中必须使用的不可用浸泡消毒的物品,如:解剖记录本、笔等可以使用照射、熏蒸消毒的方法消毒。7.5.4 所有操作人员在完成病理解剖工作后都应进行彻底的淋浴消毒。DB11/ T869201257.5.5 固定解剖场所病理解剖完成后, 对解剖场所采用消毒药喷洒、冲洗、浸泡的方式进行环境彻底消毒,解剖台、地面等操作区域需重点
17、消毒。7.5.6 解剖场所应定期进行消毒,可以使用紫外线消毒灯或消毒药熏蒸对污染区、半污染区、洁净区消毒。7.5.7 在建筑内做为临时解剖场所的按照 7.5.5 执行,对于在野外空旷场所进行解剖的,安全线以内污染区的地面采用喷洒消毒药或撒石灰的方法进行消毒后,用土覆盖。7.5.8 解剖过程中使用的冲洗用水,浸泡解剖服、面罩、解剖器械等用的消毒液,应进行无害化处理。7.5.9 动物尸体的储存,应使用防渗透、密封的尸体袋封存保存。开展兽医病理解剖工作应有专门的动物尸体、组织储存冰箱或冷库,并及时清理,采用熏蒸方法对冷库进行消毒。7.5.10 动物尸体运输应采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运输,运送具有严重危害的
18、物品时,应由专业人员运送,并且制定相应预案。运输过程应保证安全,不应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等事件。动物尸体的运输按 GB 19489 规定执行。7.5.11 病理解剖废弃物(破碎组织、纱布、脱脂棉、记录纸笔等)应装入专用的医疗垃圾袋,密封消毒后集中焚烧。7.5.12 解剖后的尸体、组织不能随意处理,处理方法按 GB 16548 规定执行。8 病理解剖生物安全控制记录8.1 应对解剖室、解剖器具等的使用情况;人员进出情况;动物尸体、检测样品、废水等废弃物处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8.2 生物安全控制记录应符合以下要求:a) 书写规范,字迹清晰;b) 签名应由本人签,不可代签;c) 记录不得随意删
19、除、修改或增减数据。如必须修改,须在修改处划一斜线,不可完全涂黑,保证修改前记录能够辨认,并应由修改人员签字,注明修改时间及原因。9 应急处置9.1 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处置9.1.1 疫情报告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时,工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并同时向负责感染控制工作的人员和机构报告。9.1.2 人员隔离观察当人员接触危害较大的人畜(禽)共患病后,根据疫病的特点和相应的隔离制度,对人员进行隔离观察。9.2 人员感染后的应急处置DB11/ T86920126开展病理解剖接触相关病原后,人员出现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时,应向负责感染控制工作的人员和机构报告,同时派专人陪同及时就诊;应将近期所接触的病原微生物的种类和危险程度如实告知诊治医疗机构。9.3 染疫病料、器械丢失的应急处置当染疫的动物尸体、组织、剖检废弃物、器械等物品发生丢失时,应及时通知单位生物安全控制负责人,及时上报兽医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及时寻找染疫的病料和器械等物品并进行处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