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親愛的家長您好!交通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為鼓勵民眾一起參與關懷交通,養成用路人遵守路權習慣,減少交通事故發生,自 96 年 1 月 1 日起推動”改善交通大家一起來”道安執法專案工作,請您共同來推動並影響周邊親朋好友,讓桃園交通更安全,行車更平安!改善交通大家一起來 道安執法專案工作分 4 階段執行,請大家告訴大家 第一階段:96 年 1 月 1 日起1.闖紅燈(罰 1800-5400 元)。2.行人穿越道不讓行人先行(罰 1200-3600 元)。3.嚴重超速(超速 60 公里以上 ) (罰 6000-24000 元) 。4.轉彎、變換車道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罰 600-1800 元)。5.騎乘
2、機車未戴安全帽(罰 500 元) 。第二階段:96 年 4 月 1 日起1.左、右轉彎不依規定駛入內、外(或左、右轉彎專用 )車道(罰 600-1800 元) 。2.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快車道右轉彎(罰 600-1800 元)。3.設有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轉彎專用車道(罰 600-1800 元)。4.設有禁止左轉標誌處所違規左轉(罰 600-1800 元)。第三階段:96 年 7 月 1 日起1.汽車違規行駛機車優先道(罰 600-1800 元)。2.汽車違規行駛慢車道(罰 600-1800 元)。3.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罰 600-1800 元)。第四階段:96 年 10 月 1 日起1.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罰 600-1800 元)。2.支道車不依規定停、讓(罰 600-1800 元)。桃園縣長 朱立倫祝您 學習順利閤家平安 警察局長 林德華 (2006.12.)回條 :如有交通建言,請以 A4 紙書寫並註明您聯絡地址,交由學生交送學校或逕至桃園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網站 http:/61.57.32.155 聯絡如您的建言對我們交通確有助益,我們將會送上 1 份小禮物答謝!(送完為止)學校名稱: 年 班 座號: 學生姓名: 家長簽名: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