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AMICON 上 海 凯 飞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文 件 编 号:编 制 单 位: 发 行 日 期: 2004 年 03 月 25 日分 发 单 位:总经理 V 营业单位 V 制造单位 V 管理单位 V品管单位 V 资材单位 V 技朮单位 V批 准 审 核 编 制名 称: 记 录 控 制 程 序版 本 : 1 版 序 : 1 合 计 页 数 : 5 页A12424-01管 理 单 位(A14423-01)JAMICON 上 海 凯 飞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文 件 编 号 A12424-01 文 件 页 数 2/5发 行 日 期 2005.03.25.上 海 凯 飞 电 子
2、 科 技 有 限 公 司记 录 控 制 程 序 版 次 1.1标 准 书 版 序 修 正 记 录 表修 正 版 序(备 注: 代 表 作 废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标准书页次生效日期04 05 1005 03 251 0 A2 0 A3 0 A4 0 A5 0 A修正代号(A14423-02)JAMICON 上 海 凯 飞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文 件 编 号 A12424-01 文 件 页 数 3/5发 行 日 期 2005.03.25.上 海 凯 飞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记 录 控 制 程 序
3、版 次 1.1标 准 书 内 容 修 正 记 录 表修正版序审核记录编 号 内 容 概 要(A14423-03)1 F2005-0008 第 4 页为配合实际运作需求改善,故修订如下:将:无改为:新增:4.3.5 记录保存 (装箱)需填妥“资料保存明细表”呈单位主管核准后转文檔统一管理,由总务单位编好档案编号后三码流水号,填入“数据归档汇总表” ,如未填写清楚者,不得归档。将: 4.4.1 查阅记录时,任何人不得带走记录;需经保管单位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改为:4.4.1 查阅记录时,任何人不得带走记录;需经保管单位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归档后的资料调借需经总务单位准许后方可调借。第 5 页将:无
4、改为:新增:4.7 档案的销毁4.7.1 资料保存期限截止时,文档需洽询原存单位该资料的续存或销毁,如需续存者,存盘单位需提出续存必要的说明,否则,总务单位拒存以免资料日积月累且浪费人力管理。4.7.2 超过保存期限的资料由总务单位统一焚化烧毁。第 7 页7. 附件或应用表单:将: 无改为:新增:7.2“资料保存明细表 ” (表号:A14424-03)7.3“数据归档汇总表” (表号:A14424-04)JAMICON 上 海 凯 飞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A14423-04)文 件 编 号 A12424-01 文 件 页 数 4/5发 行 日 期 2005.03.25.上 海 凯
5、飞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记 录 控 制 程 序 版 次 1.11. 目的 藉由适切的质量记录控制作业,确保用以证明产品符合规格作业与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记录均能妥善保存,以追溯生产当时状况。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记录之收集、识别、编制、查阅、归档、储存、维护及处理作业活动相关之单位与个人。 3. 权责 3.1 管理单位负责记录的监督。 3.2 各单位自行负责本身所产出或所收受记录的控制工作。4. 内容4.1 收集4.1.1 各作业活动人员,依据程序与工作文件所叙述的方法填写记录。4.1.2 各作业活动的单位主管,应审查记录的适切性与完整性。4.1.3 记录的种类及其收集 (存放)的责
6、任单位,依“记录一览表”建立。 4.2 识别4.2.1 一般作业的识别,系以文件编号及其版次以证明使用正确的文件及适切的版本。依文件制作及编码规范作业规范作业。4.2.2 记录应清晰易于阅读,所书写记录应不易擦试、不能使用铅笔书写涂改,如需修改时,应在涂改处划线并签(章) 。4.2.3 记录的编号分为二类:凡鼎新系统用的表单沿用原编号其它表单按文件制作及编码规范作业规范中的“4.6.2”规定。4.3 记录的收集、归档、保管、贮存4.3.1 各部门依据“记录一览表 ”的规定收集记录,依次序入档;4.3.2 一般系统性的记录可依文件的类别予以分类、编号与建档。4.3.3 各部门自行存储各部门的记录
7、;4.3.4 记录档案之存放,应置于适当环境之场所,以避免损坏或变质。4.3.5 记录保存(装箱)需填妥 “资料保存明细表”呈单位主管核准后转文檔统一管理,由总务单位编好档案编号后三码流水号,填入“数据归档汇总表” ,如未填写清楚者,不得归档。4.4 记录的查阅和复制4.4.1 查阅记录时,任何人不得带走记录;需经保管单位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归档后的资料调借需经总务单位准许后方可调借。4.4.2 记录需复制时,需经保管单位主管同意后方可复制;复制件仅作参考,不作证据;用作证据时,需加盖公司公章;4.4.3 查阅和复制时, 任何人不得涂改、损坏记录;JAMICON 上 海 凯 飞 电 子 科 技
8、 有 限 公 司(A14423-04)文 件 编 号 A12424-01 上 海 凯 飞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文 件 页 数 5/5发 行 日 期 2005.03.25. 记 录 控 制 程 序 版 次 1.14.5 供应商之记录4.5.1 供应商之记录,如检验、测试报告、评审报告等以供应商、外包商、产品、合约(订单 )分别建档保管。4.5.2 涉及商业机密或足以影响供应商之记录,不得对外泄露,非经允许不得复印、携出。4.8 电脑记录4.6.1 若有电脑记录,适当时一般以转换成纸张文件保存之。4.6.2 如须以电脑磁盘方式保存记录时,应建立保管之帐薄以为查索之用。4.6.3 电脑磁
9、盘之保管应存放于空调之场所。为避免重要记录之遗失、损坏,应有定期备份和分别保存之措施。4.7 档案的销毁4.7.1 资料保存期限截止时,文档需洽询原存单位该资料的续存或销毁,如需续存者,存盘单位需提出续存必要的说明,否则,总务单位拒存以免资料日积月累且浪费人力管理。4.7.2 超过保存期限的资料由总务单位统一焚化烧毁。5. 参考文件5.1文件控制程序 (文号:A12423-01)5.2文件制作及编码作业规范 (文号:A13423-01)6. 流程图:略7. 附件或应用表单:7.1“记录一览表” (表号:A14424-01) 7.2“资料保存明细表” (表号:A14424-03)7.3“数据归档汇总表” (表号:A144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