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火既可以服从人们的意志,造福于人类;也会违反人们的意志,造成很大的危害。古人说得好“火善用之则为福,否之则为祸。”也很有哲理。那么,要做好消防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这一方针就是要把同火灾作斗争两个基本手段预防和扑救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损失,是很有必要的,也是现实的。一、认清“防”与“消”的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科学、正确地阐明了“防”与“消”的辩证关系。做好消防工作,必须认真执行消防工作方针,而执行好消防工作这一方针,有赖于对这个方针的准确理解,尤其是对防火工作与灭火工作之间的
2、关系的正确理解。“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要把同火灾作斗争两个基本手段预防和扑救有机地结合起来。例如,2006 年 2 月 24 日广西东兰县木材公司的木材烘烤房发生火灾,由于发现及时,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扑灭火灾,短时间内就将火扑灭,减少了灾害损失。如果该公司没有安装消火栓设施,发生火灾得不到及时处理,那就是将遭到重大损失。事实证明,只要人们思想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火灾多数可以预防和扑救的。当然,由于人们认识水平的不同,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及各种偶然性发生的因素,要完全避免火灾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因此,我们必须有两种手段准备,一要千方百计地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二要认真做好灭火战斗的
3、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就有效的或者说尽快的发现,及时地采取措施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在农村就流传着“灶前清,水缸满”的说法,那么,灶前清,就是说灶前清理干净可燃物,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水缸满,就是说水缸经常要盛装满水,做灭火的准备,做到有备无患,体现了“防消结合”科学哲理。防火与灭火是一个“两重性”,是互相作用,有机结合的整体。虽然,在实际工作中有防火与灭火的分工,有关部门的工作各有侧重,但是,它们就是相互结合的,“防”中有“消”,“消”中有“防”,“防”是“消”的前提条件,而“消”为“防”作后备军,是“防”的补充条件。“防”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避免火灾的危害,而“消”就是可以减少已发
4、生火灾所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必须将“防”与“消”结合起来,才是个完整的东面。二、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消防工作的方针,首先强调的是对火灾的预防。在防火管理方面,自古以来就有“防患于未然”的传说,周易中就有“水火相息”、“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预防之”的论述。而汉代史学家荀悦的申鉴杂言中,也有“先其末然谓之防”的说法。清代武汉三镇曾明确指出:“一切花爆,流星诸凡引火之的不时示禁,小心火烛,责成地保”。民间广为流传的“小心灯火”、“穷灶膛,富水缸”。都说明了防患于未然的道理。火灾是一种常见的灾害,但实际上绝大多数火灾是人为造成的。因此,火灾并不是不可预防的,只有把预防工作做好了,就
5、能够减少火灾的发生,即使发生了火灾,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所造成的危害,从东兰这几年发生的火灾原因来看,用火、用电、用气等不慎引发火灾占火灾总数的 80%。很多火灾都有是与人的因素有关,而且,许多火灾是由于人的思想麻痹,放松警惕性,缺少防火意识所造成的。如 2005 年 10 月 24 日广西河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岩连黄提取车间的员工,在提取酒精的过程中,未按操作规程执行,当日 15 时,4 名员工直接向提取罐注入酒精时,不慎将酒精桶碰烂探照灯引发火灾,当场烧伤 3 人。火灾时消防设施有效发挥作用,财产免遭重大损失。所以在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方面,必须在“预防为主”之上,下大力气,抓好防火工
6、作。“预防为主”,一是要抓好消防宣传教育,促使人们重视消防工作,每个部门和各行各业都有宣传防火工作的义务,要充分利用一切宣传工具,进行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火灾的危害性和做好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二要确立一整套科学的规章制度,保证措施和制度得到有效的落实。例如,“逐级防火责任制”、 “电气防火安全制度”、“明火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等,都必须严格执行,这是预防火灾的必需。三是要有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以消除火灾隐患。火灾的发生是有先兆的,如果能及时发现,及
7、时采取处理措施,就能有效地防止火灾的发生。例如,2003 年 12 月 15 日,广西东兰县水星棉胎加工厂,因车间配电板周围沉积了很多棉绒,由于没有人及时发现及时清除棉絮,员工将电气开关合上时,突发火灾,烧毁棉花数拾捆,员工当场烧伤。如果发现火灾隐患后能及时消除,火灾事故就被消灭在萌芽状态了。三、防消结合,要做好灭的准备工作消防工作方针,强调在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的同时,必须做好各项灭火的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发现的初起火灾。做好灭火准备,一是要有思想准备。树立战备观念,打有准备之仗,一旦发生火灾做到心中有数,科学指挥灭火战斗工作,迅速扑灭火灾;二是要有组织准备。就是要建立健全一支训练有素,召之即来,
8、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消防队伍;三是要有物资装备。一个城镇要有规划建设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讯、消防车道等公共消防设施,配备先进的消防技术装备。在重要的建筑物内,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设计和安装相应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给水系统、防排烟系统、事故照明、消防电梯、人员疏散等设施功能,并在建筑物内配置一定数量相应品种的灭火器材。“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正确的反映了人们同火灾作斗争 的客观规律,“防”与“消”是相互作用,相互配合的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是达到同一个目标的两种手段。只有全面地把握住客观规律,才能将消防工作做细,做好,做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谈建
9、筑消防设计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各地不断的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火灾,惨无人道的火龙肆无忌惮的吞没着无数个幸福的家庭,渺小的人类,躲藏于庞大的建筑身躯之中,自以为是安全,却至死也没有想到,先天缺陷的庞大建筑却成了把自己送往地狱之门的魔鬼。此时,幸存的人们沉浸在悲伤之余,开始思考建筑消防设计的重要。如果不采用国家规范的产品,不按照国家规定的设计方案进行安装、施工,看似渺小的排气道、电路装置等家居设置,同样会残酷的吞噬弱小的生命。排气道设计 首先应考虑消防安全通风排气烟道和通风设施是为了保持空气净化、防止空气污染的有效设计。经过规范设计由非燃性材料制成、加入防火部件的防火型排风系统,一方面,可以及时排除空
10、气中含有的天燃气和煤气热水器排出的有害气体;另一方面,还可以将空气中含有的容易起火或爆炸的危险气体在进入排风道前进行净化,然后排出室外。利用这种防火设计,能有效避免多楼层,通过排风道引起火灾串联的事故发生。2001 年 11 月 22 日 6 时 25 分,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德路苑小区 12 号居民楼 5 单元102 室住户高某家,发生液化气泄露引起爆燃,并引发重大火灾。据了解,火灾现场为1997 年建造的单元式住宅楼,属砖混建筑结构,过火面积 150 平方米。爆炸造成 1 人死亡,2 人受伤,室内部分物品烧毁,并使该居民楼 5 单元 12 户居民住房严重受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 996658.
11、78 元。造成火灾直接原因是:该楼 5 单元 102 室液化石油气灶台塑料软管,长期处于高温状态,软管被烤老化,造成液化气泄露,遇电冰箱启动电火花引起爆炸燃烧,通过排风道,引发整个单元串联火灾。针对排风道在消防上的重要作用,住宅设计规范(2003 年版)规定:厨房排油烟机的排气管通过外墙直接排至室外的,应在室外排气口设置避风和防止污染环境的设备;当排油烟机的排气管通过通风道排烟时,其竖向通风道的接口处的设备安装,应根据其所担负的排气量计算确定,并且应采取支管无回流、竖井无泄漏的保护措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同样对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提出了规范的要求。目前,北京金盾华通建筑工程
12、公司最新研制出 ZDA 防火型系统排气道技术产品,则完全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这一系统,在为居民创造安静、清新的居住环境的同时,更在部件构造设计方面加入防火元素,进而从消防角度保护消费者的生命财产,不受火灾威胁。随着消防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各类专项治理的进一步深入,消防设计、消防设施的逐步专业,火灾隐患严重的局面将得到有效遏制,消防安全环境将进一步得到改善。电路盘根错节 消防设计很重要据统计,近年来居民家庭火灾起数、人员伤亡所占的比例呈整体上升趋势,其中由于电线和用电器具短路、超负荷、接触不良等原因造成的家庭火灾高居榜首。以成都市为例,电气火灾在该市家庭火灾总起
13、数中占的比例在 19982003 年一直高达 40%。所以,居民住宅电气设计与防火的重要性也就日益凸现:首先,在配电盘的布置方面。配电盘上装有熔断器,在熔断器中安装有保险丝,当通过保险丝的电流超过允许的安全数值时,它就会熔断,因此不能将配电盘安装在堆放可燃物品的上方,防止保险丝熔断后将物品引燃。其次,在电线的选择方面。目前很多家庭使用的电源线路大多还是十几年前或更早建房时铺设的,与现代家庭电气化的要求不相适应。首先,是电线绝缘层经过十几年使用,逐渐松散老化会造成轻微漏电,严重时会造成短路起火,因此要更换电线。还有用电负荷对电线的压力。如果家中电线的安全用电量在于 2200 瓦(10 安培),晚
14、上同时使用电灯、电视、空调等用电器用电量达到达 2100 瓦,此时再使用一个功率为 500 瓦的电熨斗电路就超负荷了,如果再使用微波炉就更加危险了。在超负荷情况下使用的电线绝缘层的老化速度会快,如果线芯放出的热量使绝缘层的温度超过 250电线就会着火,因此对电线的选择要考虑用电电流,然后加以确定。最后还要根据环境,正确的选择导线类型。在干燥的屋子里可以采用一般绝缘导线,而在潮湿的屋子里则要采用有保护层的绝缘导线,如铝皮线、塑料护套线等,对经常移动的电气设备要采用软线等等。再次,在合理的布置电线方面。对电线采取明敷时要防止绝缘层受损,通过可燃装饰物表面时要穿轻质阻燃套,有吊项的房间其吊顶内的电线
15、应采用金属管配线。对于需要穿过墙壁的电线,为了防止绝缘层破损应将硬塑料管砌于墙内,两端出口伸出墙面约 1 厘米。安全出口消防设计至关重要据公安部资料显示,在近 10 年来发生的群死群伤特大火灾事故中,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数量不足、锁闭是导致人员严重伤亡的主要原因。其中,在全国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的近 100 起特大火灾中,三分之二以上都存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计不合理、被封堵或锁闭的问题。在发生火灾时,人员主要通过安全出口进行疏散,如何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快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方至关重要,因此消防设计合理与不合理,直接影响到火灾时的逃生安全与否。也许,已经没有太多的人记得 1994 年 1
16、2 月 8 日傍晚,新疆的克拉玛依市“友谊馆”,举行“两基”教育汇报演出,不幸发生火灾,造成 325 人死亡,136 人被烧伤。灾后鉴定报告里显示,死者中有 288 人是学生,其中独生子女占 98%。据医生鉴定,死难者中有近百名孩子是被人挤死或踩死的。灾后警方调查表明:肇事原因是由于舞台纱幕距离舞台光柱灯只有 23 公分,不符合安全要求。而纱幕被上千度的高温烤燃,酿成大火。但为什么面积如此庞大的友谊馆,竟然仅有一个出口,其余通道全被防盗栅栏和卷闸门封死呢?今天,我们或许可以为 11 年前的惨案找一些安全防火知识薄弱的借口,但是事隔多年,我们的国家依然会发生由于消防设计问题而引起的火灾,延误救援
17、。熊熊大火给我们铭刻惨痛记忆的同时,留给我们的更多的是对火灾原因的深刻思考。后记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高层建筑的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真正实现温家宝总理提出的“人民的生命安全重于泰山”的论断。如何贯彻1、健全消防管理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3、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18、4、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6、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7、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8、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其消防意识。浅谈消防工作方针里蕴含的哲学文化中国消防在线 | 时间: 2009-02-10 | 文章来源: 珠海消防支队 | 作者: 钟君梅1986 年 10 月,江泽民同志任上海市市长时曾在有关专业会议上指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有专家认为,江泽民同志的这一论断为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消防安全方
19、针等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在历史不断变迁、形势不断发展变化,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任务重点难点不断变更的情况下,我国在八十年代将全国消防工作的方针修订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并一直沿用至今。这个方针从提出至今十多年里,在我国全国范围内的实际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制约作用。这一方针中包含着深刻的消防安全认识论和消防安全方法论的哲学道理。唯物论:物质与意识的关系物质和意识的关系作为唯物辩证主义哲学的最基础观点,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它体现在消防方针上就是消防方针的提出应该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我国从建国初期消防工作基本上参考和借鉴前苏联的做法,
20、同时依据和遵循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左右, “以防为主, 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的提出; 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左右, 确立“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方针并沿用至今,充分体现了消防工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的基本方法论观点。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既表现在正确的意识对事物发展的推动作用也表现在错误的,不符合实际的意识对事物发展存在的制约作用。消防方针对消防工作的导向和制约作用正是反应了这一点。消防方针是否较为全面和充分的反应了现实的工作,在实践中是否能够体现出应有的成效和价值都是这一方针是否作为正确的意识存在的基本检验方法。坚持的是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原则,完全是必要的,否
21、则就否认了正确意识的能动作用。因此只有按照实际情况决定我们的工作方针, 才能避免陷入形而上学的误区, 才能因势利导地指引消防工作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辩证法:要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看待问题首先,世界上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任何事物都以各种形式与其他事物发生着关系。根据社会的发展和需要制定的消防方针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而变化是消防方针与外界环境的关系;消防方针引导着具体的消防实践工作的进行是该方针发挥其效用的基本作用也是其作为消防这个概念中的理念和实践之间的关系;不论是“以防为主, 以消为辅”还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其本身就是“防”和“消”两者关系的一种阐述。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那么如何去看待消防
22、方针这三层联系是此方针制定和执行的基础,是人们认识和把握该方针的基础。“防消结合”清晰的表明了防与作为消防工作的两个方面,是一个整体,两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其次,把事物如实地看成是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在弄清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和地位的同时要有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这是辩证法发展观的方法论。前面谈到,消防方针从建国至今多次的改动是与时俱进的表现,人的认识是一个由不知到知,由浅到深的发展过程。消防方针的确立也正是如此,随着工作任务的不断变化,针对工作研究的不断深入,消防方针也将随着不断发生上升的、向前的、进步的变化。在这个变化发生的过程中,需要人们使用创造新的思维,在实践中
23、去完善这样一个方针,再次,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将在实践中接受严格的检验,随着社会的发展,形式的变化,这个方针也将受到补充和完善,甚至将被取代。矛盾观: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谓矛盾是指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内部矛盾就是“防”“消”的矛盾。预防为主,是说在消防工作上,矛盾的主要方面是预防。根据多年火灾情况统计,从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看,因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占了大部分,那么如果思想上高度重视,预防措施落实到位,火灾是可以预防的。把握好矛盾的主要方面,就在最大限度上的避免了因为人为火灾隐患的问题。而矛盾的次要方
24、面就是当火情已经发生,灾难无可避免,那么我们就要尽最大的力量去抢救,将损失降到最低。东汉政治家苟况指出“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其救,行而责之谓之戒,但是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防火患于未燃,就像用兵之道,不战而能屈人之兵。抓住关键的同时,“防”和“消”对立统一的关系表现在两者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的情况上。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我们在消防工作的实践具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认识论:认识要不断深化,不断扩展,不断向前推移变化认识的根本任务是透过现象认识本质,在消防工作的基础上发展对消防方针的认识,不断扩展,要不断地向前推移。在消防监督,消防审查,消防宣传等
25、等形式的消防具体工作中,我们既按照已定的消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我们的工作,同时,也不断在实践中充实和完善这些方针政策。综上所述,消防方针从确立到变更,从其内涵和外延的角度来看,都包含着深刻的消防唯物辩证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它将继续接受实践的检验,继续发挥其作为方针理论的作用直至其被新的理论所代替。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一厂行政部 余思筠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中指出,我国安全生产的管理格局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企业全面负责的内涵表明了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必须自我约束,自我规范
26、,自加压力,自觉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责任压力传递机制,层层负责,狠抓贯彻落实,实现安全生产。 CCTC 是生产电子线路板的综合性企业。生产使用的原料有硫酸、盐酸、硝酸、酒精、过氧化氢、丙酮等,在生产中存在高温、高压、生产过程连续,生产使用的原料部分具有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等特点。对此,公司领导十分重视,在 4 月份, 专门请来消防局人员为我们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指导大家如何处理好消防措施,怎样以防为主,碰上火灾怎样正确使用灭火安全设施,怎样火场逃生等。7 月份,一厂安排全厂为期半个月的消防安全培训, 由设备组许恭敬先生以幻灯演示实物现场演示及讲解播放教学片等形式指导全员了解一厂的消防设施,
27、提高安全救助能力及认识常见生产过程的安全隐患、安全应急处理措施等共安排了 19 场专项培训。还在一楼走廊新增加 13 个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其中还有各楼层安全走火图介绍。这充分体现了公司领导层对员工安全、健康的关怀,对安全管理做到综合治理,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来源于安全教育。 公司不仅要使员工具有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更要让员工们掌握化学品的理化特点、危害性以及防护知识,使其做到懂工艺流程,懂物理、化学变化,懂设备的结构、性能、用途和保养方法。通过安全技能培训,让直接作业人员知道应该做什么,怎样做;不应该做什么,为什么不能这样做。使直接作业人员
28、不仅知其然,而且还知其所以然,从而能够熟悉、了解、掌握危险化学品生产操作的各个要素。只有做到以人为本,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把对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心下移,切实落实生产一线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由救火式的管理改变为规范性的管理,由事后的处理改变为事前的控制,才能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才能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做好。 其实,人们工作、生活中处处都要有消防知识。加强防火、防爆、防中毒、防灼烫等“三不伤害”的教育,使员工能够正确选择和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防护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要进
29、行技术改进, 广泛开展岗位及身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的查找和消除活动,不断改善员工的生产作业条件,为员工安全文明生产创造条件。针对加强危险源的控制,把对突发性事故的处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 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制度制订容易执行难。 在生产一线,特别要反对低标准、坏习惯,克服图省事、怕麻烦,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冒险蛮干行为,纠正习惯性违章和消除常规安全缺陷。习惯性违章和常规安全缺陷就是低标准、坏习惯的典型表现,并且往往就是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起源。反对自由散漫,加强工艺指标的控制和巡回检查,使生产过程始终处于安全监控状态。 安全生产是企业管理永恒的
30、主题。“6.10”重大火灾事件使我们更进一步了解到消防意识的重要性。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必须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正确理解八字方针切实加强防消结合试论遏制特大恶性火灾的对策浙江省消防总队副总队长孙伯春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出后,十五年来,我国的消防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然而,消防工作的总体水平仍然滞后,回顾思考多年来消防工作之得失,使人深感必须重新学习和正确理解“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这一方针的含义,深入贯彻“预防为主”,切实加强“防”与“消”的最佳整体工作效能,更有效地减少火灾,遏制重特大火灾频发的势头。1 防和消需要深层结合近年来,我国的火灾事故尤其是特大恶性火灾
31、频频发生,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从消防工作本身来看,防和消没有真正有机结合,消防工作整体效能不高,是一个重的原因。防和消未能真正结合的表现主要是:11 两大业务相互脱节消防工作是一项系统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防火与灭火两方面工作既有各自之特点,又有互相包含、互相交叉的相关内容,是同火灾作斗争不可分割的两个组成部分。而在现行的机制下,防火与灭火工作基本上是单一进行的。特别是在城市,各区消防科(大队)负责防火,执勤中队负责灭火,科(大队)与中队之间没有业务上的录属关系。两块业务也往往各管各,久而久之,就导致了两块业务的相互脱节,出现了许多漏洞,削弱了防消工作的整体效能。12 两大业务缺乏经常性的
32、沟通防火、灭火业务的相关性、决定了防火、灭火人员要共同了解掌握相关联的信息和知识。尤其是在经济、科技、城市建筑、消防装备迅速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下,这一问题就更加迫切。防火监督人员需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灭火的新的业务知识,灭火人员也需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防火的新的业务知识,以适应现代消防工作的需要。例如,有哪些新出现的建筑结构和建筑材料?其防火、耐燃烧的性能能如何?哪些新型的装修装饰材料燃烧时会产生大量的烟雾和有毒气体?等等,都是灭火人员所应当了解掌握的。而防火监督人员在审核建筑设计中涉及建筑结构、防火分区、消防通道、停靠场地、消防水源、建筑消防设施等内容,以及制订城市消防规划等工作中,也非常需要熟悉
33、当前的消防装备类型、性能和灭火技术发展等知识。长期以来,由防火、灭火工作在业务交流和探讨方面少之又少,因而缺乏科学的干部培训、交流制度,以致于干部知识结构不佳,综合素质不高,直接影响了整体战斗力的提高。在大多数特大恶性火灾案例中,都可以找到由于平时防火与灭火脱节而留下漏洞使火灾得以恶性发展,灭火战果不够理想的沉痛教训,令人值得深思。13 两大业务缺乏互补互利和相互制约的机制1997 年公安部 30 号令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规定,消防监督机构内部应当将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权和建筑消防工作验收权分离,在实施消防验收时必须有灭火战训人员参加。这一规定打破了过去长期存在的由一个部门甚至一个人包揽建
34、审、验收管理的现象,不仅提高了建审工作的质量,而且促进了“防”、“消”工作的有机结合,开始建立了防火、灭火两个职能部门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有效机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目前为止,其他许多方面的工作仍然缺乏这种技术上能够互补互利、权力上能够相互制约的机制。2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的深刻内涵1984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将我国沿用多年的“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改为“预防为方,防消结合”。这一修改虽是几字之差,却是一次质的飞跃,蕴含着丰富的含义。“以防为主,以消为辅”只是简单地提出了谁主谁次的问题,并没有清楚地提出“防”和“消”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辩证统一关系;将“防”与
35、“消”以主次而论,将灭火工作置于次要和辅助的地位更是有失偏颇,不符合消防工作本身的规律。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则揭示了“防”和“消”必须紧密结合,双管齐下,联合运用。消防工作方针的这一修改,是一个重大的理论突破,是建国后 35 年消防工作的实践成果。它从理论上防止了“重防轻消”的倾向,明确提出了消防工作应当有机结合的要求,反映了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21 消防工作中“预防”的概念在我们的习惯上,各市地各市地以为“预防为主”中的“预防”就是指防火工作,而把相关火灾扑救的工作都视为“预防”之外的事,自觉不自觉地将其置于次要地位。这显然是不全面的。“预防为主”应当指的是对付火灾的各种防范和预
36、备工作,既包括防火宣传、防火监督等工作,也包括灭火队伍教育训练,灭火物资、装备、器材的准备,各种火灾扑救方法的研究等等。也就是说,是要求我们把各项工作做在前头,把预防发生火灾的各项措施和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充分、有效地做早做好,以达到最大程度地少发生火灾和及时将每一起的火灾扑灭于初起阶段,使其不成灾、少成灾、不成大灾的目的。2 2“防”和“消”和辩证统一关系在长期的工作中,我们往往习惯于把防火工作和灭火工作割裂开来对待,这是不利于整个消防工作的。预防和消防是与火灾斗争过程中相互结合、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不可分离,不可偏废。“预防为主”是指整个消防工作要侧重于“预防”,其中包括防火、
37、灭火等方面的预备工作;而不能理解为防火是主要的、第一位的,灭火是次要的、第二位的。火灾是一个矛盾综合体,始终处在复杂的运动之中,不发生火灾只能是相对的,经过努力能够减少火灾的发生,却不能杜绝火灾的发生;而充分做好灭火的准备,一旦火灾发生能够在最快的时间内以最佳的方式予以扑灭,也同样是少成灾和避免酿成大灾的重要因素。2 3 树立“防”(防火监督)与“消”( 灭火作战)有机结合的观念防火监督的主要任务是致力于消除火灾隐患。而这里所说的火灾隐患,既包括直接导致火灾发生的因素,又包括可能妨碍火灾扑救的因素。例如公用的和建筑物内的火灾报警设施,公用的和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源,建筑物结构、材料、通道等方面的安
38、全要求,建筑物周围和社区内的消防车通道等方面的要求既需考虑到不发生或少发生火灾,也必须考虑到发生火灾后扑救、疏散和防止蔓延的需要。消防法不担在总则中重申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而且将消防站的建设和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关系到灭火的规定均列入第二章“火灾预防”之中,因此,在防火监督人员的观念和防火监督工作中,必须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更加自觉地把防与消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3 加强促进“防消结合”的若干建议为促进和切实加强“防”、“消”两方面工作的结合,建议从消防部门内部运行机制和实施社会消防监督工作中采取以下一些措施。3.1 从体制上理顺市以下防火监督与灭火作战部门的关系
39、这是使防消两方面工作达到有机结合的重要条件。目前,许多城市的区防火科(消防大队)与执勤中队不相隶属,互不联系。防火科只管防火监督,中队只管灭火。这种管理机制不仅不利于防、消工作的结合,更不利于消防工作整体效能的发挥和综合实力的挖掘。为了做到在消防体制与工作机制上协调统一,应当将同一辖区的执勤中队纳入大队建制,实行消防大队(消防科)对辖区消防工作全负责,统筹安排防与消两方面工作,而下属执勤中队也应承担相关的防火巡查任务。只有这样,才能为防与消工作的有机结合和消防部门的正规化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3.2 防火监督与灭火作战两大部门在具体工作上要配合协作,互相结合、互补互利(1) 对重点单位的防火档案
40、和灭火预案要相互了解,逐步统一起来。“两案”是做好重点单位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的重要依据。所以,防消人员对“两案”的准确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应当共同负责。以便在火灾扑救中能充分利用单位自身的消防设施,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采取相应对策,做到事半功倍,确保扑救成功。(2)防火监督人员和灭火人员对重点单位要联合开展检查监督,共同熟悉有关情况。对重点单位之外的单位,可以授权给消防中队结合熟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火险患后反馈给大队进行监督整改。从长远看,除了技术性的审核、验收、批准开业(使用)等专门工作外,对各单位的日常检查巡视,一般均可交由当地消防中队进行。这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3)要把火灾扑救和火因
41、调查密切配合起来。火灾扑救与火灾原因调查工作密切相关,许多火灾之所以成为死案、悬案,与火灾扑救时随意地破坏了现场有重要关系。根据消防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灭火人员一定要摒弃“火因调查是防火人员的事”的观念,一到火场就要密切关注起火部位、火势的发展方向,在火灾扑救随时考虑到如何有利于查明火灾原因,该记录的记录,该保护的保护。火因调查中,也应注意邀请灭火人员参加。(4)完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要切实贯彻公安部 30 号令,将审核和验收分离,竣工验收和批准投入使用必须有战训人员参加。尤其是建筑灭火系统和排烟系统部分,须经战训部门组织参与实地测试合格后方可予以认可。3.3
42、在灭火工作中也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先谋而后战”是孙子兵法中的一条取胜之道。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灭火工作中,就是要重视事业的谋划和准备,这样才能将可能发生的群死群伤等特大恶生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要加大训练改革力度,缩短练与战的距离,注重提高部队实战能力。在实施过程中,应当做到有什么任务就设计什么训练内容,有什么装备就设置什么训练课目,尤其是应加强应用性训练,加深道路水源、器材装备、重点单位熟悉程度,并尽可能创造条件经常性地开展模拟训练,增强指战员在高温、浓烟、毒气等各种子恶劣条件理的心理、生理的适应能力。二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制订好扑救特大恶性火灾的预案,消防部门制定的灭火预案和单
43、位内部制定的灭火预案,两者要相互衔接配合,步调一致。战训人员和防火人员对两个灭火预案都应熟悉。3.4 实行轮换交流制度,全面培养消防干部消防队伍的各级领导骨干,都应该具备防与消两方面的相关知识,培养具有一职多能的素质。各级消防院校在教学中也要注意防与消的有机结合。同时,要建立和实行在防、消岗位上的干部轮换交流制度,以利于促进防火人员和灭火人员的知识互补,促进两大业务部门水平的全面提高,培养造就一批新世纪的防消兼能型的消防人才。3.5 对重大火灾隐患,必须用防和消结合的手段综合治理重大火灾隐患,有些是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加以根治的,有些是必须采取停业、停产等坚决措施予以消除的;但有些隐患势必要有一个较长的解决过程,甚至成为老大的顽症。对这些隐患的治理,必须从加大力度监督整改和制定扑救预案两个方面着手,即防和消防两手结合进行。综上所述,我们必须根据消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深入思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正确理解八字方针上入手,真正做到预防为主和防、消工作的有机结合,以适应保卫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需要,并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