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140.10X 55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DB32/T XXXX2019代替DB32/T 1817-2011连云港云雾茶第 2 部分:产品质量等级Lianyungang Yunwu teaPart 2: Quality and safety requirement2019-发布 2019-实施江 苏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B32/T XXXX2019前 言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DB32/T 2019连云港云雾茶分为如下两部分:第1部分:生产技术规程;第2部分:产品质量等级。本部分为DB32/T 2019连云港云雾茶的第2部分。
2、本部分替代DB32/T 1817-2011花果山云雾茶,与DB32/T 1817-201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原感官品质要求中等级“特级、一级、二级”改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本部分由连云港市林业局提出和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连云港市林业技术指导站、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葛建国、金基强、陈亮、王圳、郝万军、刘景荣、黄建庭、高亚军、李华清、姜雷、朱晓红。DB32/T XXXX20191连云港云雾茶 第 2 部分:产品质量等级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连云港云雾茶的分级、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部分适用于连云港云雾茶的产品质量安全要求。2 规
3、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10 茶 粗纤维测定 GB/T
4、8311 茶 粉末及碎茶含量测定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30375 茶叶贮存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3 分级连云港云雾茶分为4个级别,依次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4 要求4.1 感官指标不同级别连云港云雾茶的感官指标符合表 1 的要求。表 1 不同级别连云港云雾茶的感官指标要求DB32/T XXXX20192等级 外形 汤色 香气 滋味 叶底特级 条索细紧稍弯曲、绿润显锋毫 嫩绿明亮 清花香 鲜醇 细嫩绿润明亮一级 条索紧结稍弯曲、绿有毫 绿明亮 清香 浓醇 绿明亮二级
5、条索较紧结稍弯曲、深绿带毫 较绿明亮 有清香 较浓醇 绿较匀三级 条索尚紧结、深绿带毫 尚绿明 尚清香 醇和尚浓醇 黄绿尚匀4.2 理化指标连云港云雾茶的理化指标要求见表 2。表 2 连云港云雾茶的理化指标要求项 目 指 标水分/(g/100 g) 6.5总灰分/(g/100 g) 7.5碎末(质量分数)/% 0.8水浸出物(质量分数)/% 36.0粗纤维(质量分数)/% 16.04.3 卫生指标4.3.1 污染物: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4.3.2 农药残留: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5 试验方法5.1 感官品质按 GB/T 23776 规定执行。5.2 理化指标5.2.1 水
6、分按 GB/T 5009.3 规定执行。5.2.2 水浸出物按 GB/T 8305 规定执行。5.2.3 总灰分按 GB/T 5009.4 规定执行。5.2.4 粗纤维按 GB/T 8310 规定执行。5.2.5 粉末和碎茶按 GB/T 8311 规定执行。5.3 卫生指标5.3.1 污染物限量检验按 GB 2762 的规定进行。5.3.2 农药残留限量检验按 GB 2763 的规定进行。6 检验规则6.1 取样6.1.1 取样以“批”为单位,同一批投料生产、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班次的产品为一个批次,同批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一致。6.1.2 按 GB/T 8302 规定执行。DB32/T XXXX2
7、01936.2 出厂检验6.2.1 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并附有合格证明,方可出厂。6.2.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品质、水分、净含量。6.3 型式检验6.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正常生产每年进行一次;b) 正式投产后,如原料、工艺、机具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 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6.3.2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按 GB/T 8302 的规定随机抽取。6.3.3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6.4 判定规则凡劣变、有污染、有异气味或卫生指标不合格的产品判为不合格产品。其余指标若有不合格,可加倍抽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若仍有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志、标签、包装7.1 标志产品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 标签标签应符合 GB 7718 规定。7.3 包装应符合 GH/T 1070 的规定。8 运输、贮存8.1 运输8.1.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污染。8.1.2 运输中应稳固,应防潮、防淋、防晒。装卸时应轻装轻卸,防止挤压、碰撞。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和混运。8.2 贮存应符合GB/T 30375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