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横塘学校米粉店(小食堂)承包合同甲方(发包方):横塘学校乙方(承包方):为方便学生生活,甲方将学校米粉店发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商定,达成以下:1、甲方提供乙方操作间一间(学校谷仓旁房间) 。2、承包期限为 2011.8.12012.7.31。3、全年承包费为_仟_佰_拾_元整(¥_) 。4、乙方经营范围:乙方只准经营粉汤、面汤、饺子、熟蛋、包子、卷子、馒头、油条、汤圆,其他食品不准出售。5、合同签字前一次性交清承包款(中标 48 小时内交款) ,甲方给予乙方 2的优惠。6、乙方必须讲究卫生,注意清洁,不得出售过期、变质或腐烂的食品,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患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健康,否则,由此造成的一
2、切事故,乙方负担全部责任。7、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安全措施、伙食费决算等进行过问和监督。8、乙方经营所需的卫生许可证、执照等证件的办理及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9、乙方不享受学校的福利待遇。乙方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准养鸡、猪、鸭、狗等,其活动也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违者每人每次罚款二十元。10、乙方应注意安全,否则出现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11、学校来客学校自行安排,承包户无权干涉。12、甲方调课、放假等乙方均无权干涉,即使由此影响了乙方的收益,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13.如果米粉店和文具用品商店是同一个人承包的,学校只提供一个场所(即现在的文具用品商店所在地。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后生效。甲方(法人代表):乙方: 乙方经济担保人:201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