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尊敬的患者、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您好!首先欢迎您入住我院,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我院始建于 1949 年,是一所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具有多年优良传统,“以病人为中心”是我们一贯的服务宗旨。现将住院患者须知通知您,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温馨的环境,使您早日康复。您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一、在我院就诊中您享有的权利:1、您享有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2、您享有知道疾病诊断、病情进展、诊疗方案、费用、相应风险、疗效及愈后的权利,医护人员会将有关情况向您说明,如您有不明之处,请及时提出请医护人员解答。您对医生提出的诊断及治疗方案享有选择
2、权和决定权。3、您身体出现不适或需要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4、您可以书面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您的代理人,代您行使相关的知情同意权利和诊疗选择决定权利。5、您有权利复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6、我院尊重您的隐私权,您可以要求医生对您的病情进行保密。7、我院规定,工作人员不得收受“红包”、“吃请”,请您监督,如有违反者,请举报至纪检办公室,电话 5108756,5111939 。8、我院在每个病区、住院收费处、门诊等处设立了意见箱,欢迎您及家属对医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以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和服务。 9、如果发生
3、医疗纠纷,您可向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反映并协商解决,或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我院一贯坚持文明服务、优质服务,欢迎您对我院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质量进行监督。如有不满请投诉至:医务科 5923361、护理部 5108944、纪检办 5111939。二、在我院就诊中您应履行的义务:1、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自负。2、您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
4、诊治、费用等后果自负。3、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不要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师垂询。4、入院后请您遵守医院规定,住院期间身着病号服。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由于您擅自离开而引起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5、医护人员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6、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时,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您应签署知情同意书。文书一经自愿签署,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7、为配合治疗,住院期间医生
5、会根据您的病情为您合理定制饮食,请您遵照执行。8、您应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出院,出院后,您应该按照医生的医嘱进行活动、休息并且保证定期复诊。9、您应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如果由于医药费用不到位延误诊疗从而导致不良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10、您不能要求医护人员为您提供虚假医学文书和票据。11、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您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12、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饮酒,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电饭煲、电暖气及其他家用电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13、医保和新农合
6、病人请在住院 3 日内办理手续,住院期间请随身携带医保卡或身份证。14、病房为公共场所,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患者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15、在输液期间请不要自行调节滴速,勿带液体离开病房,以免发生感染、针头堵塞、液体外渗等意外。16、请您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床头桌保持清洁,床下及窗台上不得摆放杂物,请您不要干扰其他患者诊疗。17、如果您在本院被确诊为法定传染病,医院将依法律规定对您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或限制您的某些人身自由,您应该积极配合。18、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人格权、人身权。19、陪护人员做好非治疗期间的看护,妇产科、儿科陪护人员请看护好自己的孩子。20、住院过程中不可擅自使用热水袋(瓶)或冰袋,如需使用请告诉值班护士或责任护士,以便给予指导,防止烫伤或冻伤。21、在起床、洗漱、入厕、行走特别是保洁员拖地期间,请您小心、谨慎,防止发生跌倒、坠床等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