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水运输合同甲方(委托方):倒墩子学校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运输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信、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就拉水运输事项,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乙方将水运输至王团镇倒墩子学校。第二条 甲方收到乙方水,数量,趟数经双方一致认可后,由甲方指定专人在送货单上签字。第三条 水运输到达后由乙方负责卸车,甲方应进行配合。第四条 甲方需要变更倒货地点,或者取消运输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要求,并按实际情况付给乙方所需费用。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_元趟(大写: 元)计算,付款时乙方需免费提供税票,由甲方用转账或现金方式付款。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合同附件,并经双方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一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倒墩子学校 2013 年 2 月 25 日 乙方:_ _年_月_ 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