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 16010 章基本電氣規則第 16061 章接地第 16120 章電線第 16132 導線管第 16133 章電機接線盒及配件第 16140 章配線器材第 16150 章接線裝置第 16401 章低壓配電盤第 16471 章分電箱第 16510 章屋內照明設備第 11315 章廢水泵第 15105 章管和管件第 15110 章閥第 15151 章衛生排水管線系統第 15410 章給排水及衛生器具第 16530 章緊急照明設備2第16010 章基本電機規則1. 通則1.1 本章概要本規範規定電機裝設的詳細設計、供、安裝、測試、權責和維護之需求。包括所有產品、材、人、設備的供應,所需要的設計
2、、製造、供應、交貨及工地的卸貨、保險、安裝、油漆、監督、工作之配置及檢測,使電機系統工程符合規範及設計圖要求,且所有涵蓋工程項目竣工後須能安全、有效且無危險的操作及維護。1.2 工作範圍本工程附屬電機裝置必須包括,但設限於下各項:1.2.1 變電站。1.2.2 高低壓配電。1.2.3 一般照明及緊急照明。1.2.4 接地及避 。1.2.5 火災警報及廣播系統。1.2.6 電話管線設施。1.2.7 緊急發電機設備。1.2.8 其它合約規定之相關工程。1.3 相關章節1.3.1 第01330 章-資送審1.3.2 第01450 章-品質管制1.3.3 第 0509 章焊接1.4 相關準則1.4.1
3、 中國國家標準( CNS)1.4.2 建築技術規則1.4.3 各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1.4.4 台灣電公司營業規則(TPC)1.4.5 屋內線裝置規則及屋外供電線裝置規則(經濟部)1.4.6 美國國家電機法規( NEC)1.4.7 美國標準協會( ANSI)1.4.8 國際電機安全法規( NESC)1.4.9 美國電子電機工程師協會(IEEE)1.4.10 國際電工委員會(IEC)1.4.11 美國電機製造業協會(NEMA)1.4.12 美國防火協會(NFPA)31.4.13 美國保險業實驗所(UL)1.4.14 美國材 試驗協會(ASTM)1.4.15 美國焊接工程協會(AWS)1.4.
4、16 英國標準協會(BSI)1.5 資送審送審需符合本章第01330 章資送審之規定。1.6 運送、儲存及處1.6.1 搬運所有設備時應妥善作業,防止其內部元件遭受損傷、破壞,發現有缺陷應即彌補,可裝置損壞的設備。1.6.2 設備應存放在乾淨、乾燥的場所,以保護設備免於受到灰塵、蒸汽、水汽、施工碎片及天然災害的損傷,長期儲存之材及設備之保護應依照製造廠刊印之明辦。1.6.3 任何會受到凝結濕氣傷害的設備,則必需提供輔助的電熱器,或將此設備存放在被加熱的場所。1.7 現場環境承包商所供應裝設之設備須於下環境條件下能正常運作:(1) 海拔:1,000m 以下。(2) 相對濕: 20%80%(屋內)
5、20%95%(屋外)。(3) 溫: 040 (屋內)0 50 (屋外)。2. 產品2.1 材2.1.1 產品、材 必需經定型測試及附有被證明品質合格的查驗紀,設備必須完全符合下文所提及的規定要求。2.2 品質控制2.2.1 適用的國內法規、標準,包含本地法及公用事業法規均必須應用到本工作上,且須符合本章第01450 章品質管制之規定。3. 施工3.1 準備工作3.1.1 電機設計圖 對於影響電機安裝的全部結構細節僅為一般明,細節部分仍須考並配合建築、結構及機械設計圖,承包商應協調各項工作進預埋及施工。3.2 安裝3.2.1 供電設備:設備之供電施工應符合屋內線裝置規則及屋外供電線裝置規則、建築
6、技術規則、各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及NFPA 70、NEC 及ANSI C2 等之標準。3.2.2 電機設備:電機設備應依本規範之有關章節,製造廠之明及適用之規定安裝、測試。3.2.3 設備檢查:電機設備應依NEMA PB 2.1 第V11 部分之規定檢查。3.2.4 電機系統之標示4(1) 所有電機系統的標示必須用中文。(2) 配電系統設備提供壓克名牌黑底白字 於一般系統,紅底白字使用於緊急系統,在所有配電系統設備上,包括但並限於配電盤、分電盤及系統控制盤。名牌上的文字須有盤的名稱、編號及電機特性。文字除非為特別醒目而將字體放大外,一般字體為3cm 高。(3) 導線的標示每一新設回導線須於
7、線箱、人手孔、接線箱等需維修處,以標誌牌或標籤標示。標示內容要符合約圖所的編號。(4) 操作之標示A. 危險或具有危險可接近到的場所或電機操作設備,均需有警告標誌,其文字必須清楚,且有足夠的尺,並依工安全法危險場所標示之規定辦。B. 承包商必須於電機設備提供印有適當訊息的塑膠板標籤,以提供操作及維護上所需要之正確及足夠的訊息。3.2.5 設備之電機 接(1) 所有接至具有移動及振動性的設備及裝置,應使用可撓性導管。(2) 至設備應加裝輔助接線盒,得使用集中接線盒。(3) 所有電機設備應規定接地。3.2.6 焊接:焊接應依 05091 章辦。3.2.7 防火隔屏:穿過地板及牆壁、天花板、隔牆之導
8、管、電纜架及匯排系統應加裝防火隔屏隔絕之,密封材應有相同防火等級並得放出有毒及有腐蝕性之煙霧。3.3 施工方法3.3.1 挖方及回填(1) 承包商應執電機工程安裝所需之所有挖方及回填工作,挖方及回填工作執時所引起之任何破壞均應予修,挖方及回填工作應符合下規定。(2) 所有挖方保持得積水,因水或結霜致損壞或鬆軟之土方均應重新開挖,並以規定之材回填至原有高程。(3) 所需管溝應挖至所需之深 及寬。管溝之寬應適合導管及或混凝土管 安裝之寬。溝應平整得成坑,向人孔或自人孔最高點通向人孔之坡,每30m 得小於75mm 。管溝位置應避開建築物。(4) 回填後,所有管溝應與週圍保持水平。所有多餘之餘方均應清
9、除運現場。3.3.2 基礎及支撐(1) 有設備、導管、匯排及管 均應遵照本規定、設計圖 要求,設於或吊掛於建築結構上。所有基礎、電動機及配電盤基礎之混凝土工程,混凝土強至少245kgf/cm2。(2) 所有鋼架及水基礎應有施工詳圖及模板, 適於壁裝之起動器、控制盤、分電箱等項目,應有鋼架支撐,所有鋼架均應於成形後熱浸鍍鋅。設備應以點焊或栓固定於鋼架上,或以栓預埋固定於混凝土中。(3) 所有電機設備之安裝板或安裝雜項設備之背板,均應使用圖示之鍍鋅鋼。凡安裝於地下層5牆上或沿牆裝設之設備,有積油、水氣或似況污染之可能者,應以25mm 距開牆面。(4) 焊接 50mm 以內之油漆、防火及鍍鋅均應清除
10、。焊接以後,鍍鋅處應使用高鋅漆其他同等作用之產品塗敷,所需表面處,被覆塗敷及養護,應依被覆產品製造廠刊印之明辦。補漆或防火面積應適當。鋼的表面或被覆因焊接而損傷需要修應事先經過核可。(5) 導管、盤箱及設備需使用“U型槽鐵或錨碇栓,並以適當的夾具或栓支撐及固定。3.3.3 可及性(1) 線盒、匯 排、電纜架及其他項目之安裝,凡需要檢查、拆除或換裝者,應設在建築竣工後可及且方之場所。(2) 如設計圖 及需要,查看安置 線盒及其他項目之地點,應裝設檢修板,並須配合牆面、天花板或地板之結構。所設之門,除另有規定外,最少應為460mm460mm。3.4 檢驗3.4.1 工場及廠內試驗(1) 設備應依製
11、造廠之標準程序做試驗。開關箱、電動機及變壓器之試驗,以及所有其他特定之試驗要求,均分別規定在各章設備規範中。(2) 除另有規定外,如設備係標準產品或似於標準產品,或原型且大小或容 似者,則製造廠以往為標準品或原型設備所做之試驗據可代替規定的試驗,惟須先經核可。3.4.2 現場測試及檢查(1) 測試應依核可之程序並由合格之人員執,測試所需之所有設備及器械,除一些特殊設備(係與待測設備一同供應)外,均應由承包商提供。A. 精確:用於測試須附有每一儀器之校正紀,任何測試儀器之使用均應事先經認可單位檢測並核可。B. 檢查表:每一機件均應備有檢查表。此檢查表應包含每一控制裝置、電驛及儀表或儀器,應先執操
12、作測試以確保所有控制系統及裝置之正確運作。(2) 特殊要求:設備經檢查,調整及置於適當之運轉態後,應做現場測試。該測試證明該設備之功能符合規範之全部要求,並須包含但限於下事項:A. 續性測試。B. 絕緣測試。C. 控制、計及保護功能測試。本章結束6第16061 章接地1. 通則1.1 本章概要主要明一般接地及避保護系統之接地材、施工、測試及檢驗等相關規定。1.2 工作範圍1.2.1 避保護系統1.2.2 一般接地系統1.3 相關章節1.3.1 第01330 章-資送審1.3.2 第16010 章-基本電機規則1.3.3 第16120 章-電線1.4 相關準則1.4.1 中國國家標準( CNS)
13、1.4.2 屋內線裝置規則及屋外供電線裝置規則1.4.3 建築技術規則1.4.4 國際電工委員會( IEC)1.4.5 美國防火協會( NFPA)1.4.6 美國標準協會( ANSI)1.5 資送審1.5.1 品質管制計畫書1.5.2 施工計畫1.5.3 施工製造圖:標示每項接地設備的尺與組件、顯示特製的結構固定與支持裝置、配件及結之詳圖。1.5.4 材單: 考廠製圖上的材 ,出以件編號或廠商編號別的每種件。1.5.5 樣品:依據設計圖所標示之接地設備 每一項目均提送一件樣品 。樣品已包含於約總價內,另計計價。1.6 品質保證1.6.1 品質保證工作之執 應符合第 01450 章品質管制及其他
14、章節相關準則對有關之接地系統及避保護系統之要求並應依據測試之規定進測試。1.7 運送、儲存及處1.7.1 交運的產品應有妥善的包裝,以免在運送過程中造成損壞或變形。產品及包裝應有清楚的標,以辨別廠商名稱,產品、產地或組件的編號及型式。1.7.2 承包商須將設備貯存於清潔、乾燥與安全的場所並須以防止損壞的方式管產品。2. 產品2.1 設備2.1.1 接地棒及接地測試棒須為銅包鋼棒,直徑19mm ,長3m 或經監造單位核准之規格 。72.1.2 接地導線,除設計圖另有規定者外,設備接地安全之接地導線如下:(1) 依台電 屋內線 裝置規則 及屋外供電線裝置規則之規定辦。(2) 特殊設備依特殊需求辦。
15、(3) 接地導線5.5mm2 及大者應為絞線。2.1.3 接地銅排接地銅排,應依設計圖所示裝置,所示接地銅排之接地纜線,均應有PVC 色絕緣。2.1.4 避系統避系統包含:避針、支撐架、引下電纜、動作紀器、接地極及附屬配件。(1) 避針避針如設計圖所示,除另有註明者外,應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篇第一章第五節“避設備第22 條中所述之型式構造辦 ,條文如下:避針之突針應用直徑12mm 以上之銅棒製成,尖端成圓錐體,如附近有腐蝕性氣體,則銅棒外部應鍍錫。突針之尖端在裝置完成後得低於被保護物25cm 以下。(2) 支撐架A. 配合避針選擇適當管徑鋁合管、玻璃纖維強化塑膠管柱或廠家建議之支柱作為
16、支架(柱),使用鋁合管或其他屬支架,內、外面須經防蝕處。B. 鋁合管、玻璃纖維強化塑膠管或廠家建議其他之支架其結構強應能耐風速60m/sec以上之風壓。C. 其他如線、線環、基座及基礎栓、絲等附屬配件均須熱浸鍍鋅防蝕。各配件之強及安裝方式須符合廠家建議。(3) 引下導體A. 引下導體必須能將電放電電限制在導體內,致使建築物產生側向跳火,以確保人員之安全,及機電、通信、儀器、電腦等精密電子設備之正常運作。B. 引下導體施工時,其曲半徑得小於20 。(4) 動作紀器動作紀器須為防水耐候型,每當放電電在1,500A 以上時紀 器即時動作紀,安裝時須考慮設於取容之處。(5) 接地極A. 接地極選用長3
17、m,直徑19mm 之銅包鋼棒或厚1.5mm 以上之銅板,其面積得小於0.35m2。B. 岩盤地區,可採用8 條射接地銅網,最小導線線徑為38mm 2,埋設深得小於1m 。C. 接地極、如使用支以上之接地棒時,其間之接導線;除註明者外,應為30mm 2 以上之銅導線,並以熱熔接方法接續。D. 地極除註明者外,其頂部埋設深應在地面下至少3m 或地下水位以下。地極如使用接地棒,其棒之間隔應在2m 以上。E. 接地電阻應在10 歐姆以下。83. 施工3.1 佈置3.1.1 接地導線應按圖示及規定之位置及尺安裝,惟在道之地面下應埋在地面下最少1.0m 。3.2 開挖回填3.2.1 開挖面之積水或地下水應
18、予控制並清除。3.2.2 鄰近之建築應依需要妥加防護並做頂撐以防損害。3.2.3 已建區域之開挖應保持現場環境之原樣,存棄土,清潔舊。開挖如在夯實之回填土處工作,多餘之廢土應清現場,回填應予夯實,其密應與開挖前相同。3.2.4 回填工作完畢後,應保持原始之坡及高程或圖示之高程及坡。如有下沉應予原。3.2.5 除另有規定者外,回填工作應使用原開挖之土方。3.3 接地之安裝3.3.1 接地材應設在與地下管線及基礎相衝突之處或未致開挖之場所。接地導線應接至地下管線或地下箱槽。3.3.2 地下接地之 接應依圖示或需要辦 (以熱焊劑法),每一待接觸之表面,在結以前應徹底清乾淨,經檢查並認可後方可將接點予
19、以回填。3.3.3 接地系統應依圖所示位置施工。3.3.4 接地導線之預 出線在圖示位置。凡接地導線之預 出線通過混凝土或地板者,須設套管及止水設施。3.3.5 接地電阻未達到規定值時,可使用土壤改劑。3.3.6 在適當地方加裝接地測試裝置。3.4 避針裝置3.4.1 避針支架須 固於建築物面上, 得歪斜,裝置處得引起水。3.4.2 避針引線 可在中途 接,得已時須以熱熔接(Cadweld 或Thermic Welded)做接續。地線與接地極之接續方法亦同。3.4.3 屋外接地導線接近地面部分應以PVC 管保護,被保護部分地面上為2.5m 地下(含測試手孔之進出端)為0.6m。3.4.4 導線
20、通過建築物基礎及 面時,應加套非屬導線管保護。3.5 現場測試3.5.1 系統完成後,應做測試並做紀,以確使其對地電阻值合於設計圖要求。3.5.2 接地電阻值之測試須於一般乾燥天氣下進,如遇雨天應於雨後一星期後測試。本章結束9第16120 章電線1. 通則1.1 本章概要明600V 以下電用電線及電纜之材、施工、測試及檢驗等相關規定。1.2 工作範圍1.2.1 600V 電線1.3 相關章節1.3.1 第01330 章-資送審1.3.2 第01450 章-品質管制1.3.3 第16061 章-接地1.3.4 第16132 章-導線管1.3.5 第16133 章-電機接線盒及配件1.3.6 第1
21、6140 章-配線器材1.3.7 第16150 章-接線裝置1.4 相關準則1.4.1 中國國家標準( CNS)1.4.2 美國標準協會( ANSI)1.4.3 美國材試驗協會( ASTM)1.4.4 絕緣電纜工程師協會( ICEA)1.4.5 國際電工委員會( IEC)1.4.6 美國電子電機工程師協會(IEEE)1.4.7 日本工業規格會( JIS)1.4.8 美國電機製造者協會( NEMA)1.4.9 美國消防協會( NFPA)1.4.10 屋內線 裝置規則及屋外供電線裝置規則1.4.11 建築技術規則凡引述其他標準場合,承包商得供應依其他標準製造及試驗之電線、電纜,惟必須以本規範考之標
22、準為最低要求,並取得監造單位核可。1.5 資送審送審必須依照第01330 章資送審之規定,並應提送下資:1.5.1 電線、電纜 據:除製造廠之標準 據表外,應有下資:(1) 明電線、電纜之構造,包含絕緣、外被及紮帶材之一般化學名稱,明厚及電線、電纜尺,包含以mm為單位之最大及最小直徑。(2) 電線:mm。(3) 電線重: kg/m。10(4) 最小彎曲半徑(直徑之倍 )。(5) 最大,單位: kg。(6) 動電線、電纜時最大容許側壓。(7) 建議採用何種動電纜之潤 劑。(8) 明所有電氣試驗之程序。(9) 明電線、電纜乾燥及試驗之方法及程序。(10) 電線安裝紀:電線經佈設後,實際佈設(單一導
23、線)之長應予紀。佈設之日期及均應紀。(11) 證明文件A. 將電線符合規範要求及其考標準之試驗報告送審。B. 將製造商證實產品符合規定要求之證明書送審,包括施工製造圖之提送及電線交貨之證明書。1.6 運送、儲存及處1.6.1 裝運之準備(1) 電線之端應採用熱縮封頭,或以其他適用之方法予以防潮密封,以防止濕氣浸入。(2) 電線應按規定軸裝或捲裝應有妥善之包裝,以免在運送過程中造成損壞或變形。(3) 電線需儲存在乾燥及安全的場所。1.6.2 捲軸記號(1) 每一電線捲軸應以適當的方法標示下事項:A. 種或紀。B. 導體直徑或標稱截面積。C. 長 。D. 重(軸裝時一併記載總重)。E. 旋轉方向(
24、限於軸裝)。F. 製造廠名稱或簡稱。G. 製造月。H. 採購單號碼。I. 捲軸號碼。2. 產品2.1 功能2.1.1 電線應適用於屋內外,電纜槽、電纜架內或導管線中、潮濕及乾燥場所。此電線適用於600V 以下60Hz 系統。2.1.2 電線將適用於導線溫 超過602.2 材2.2.1 導體(1) 導體應為軟銅或軟化銅,符合CNS 1365 C2031 及CNS1364 C2030 之規定。(2) 除另有明者外,導線應為CNS 1365 C2031,ASTM B8 Class B 規定之絞線。112.2.2 絕緣絕緣應為下之一種:(1) 聚氯乙烯(Polyvinyl Chloride)A. 絕緣
25、應為抗熱、抗濕之聚氯乙烯,符合CNS 679 C2012,CNS 3301 C2058 之規定。2.3 工廠試驗及品質管制2.3.1 工廠試驗(1) 所有電線均應依CNS 679 C2012,CNS 3301 C2058,CNS 2655 C2047。(2) 耐火電纜須通過CNS 11174 Z2058,耐熱電線須通過CNS 11175 Z2059 之規定。2.3.2 工廠品質管制(1) 為保證供應產品品質,承包商在工廠須有品質保證檢查包括下項目:A. 審核由下包交貨至主生產裝配廠之進貨材。B. 詳述各製程中所須測或局部測試項目及測試標準,並紀測結果。C. 工廠測及測試儀器須經校準,詳述隔多少
26、時間儀器須檢查及於多少許可差範圍內測值可以被接受。D. 產品品質重要之值紀須經品管主管簽字,當監造單位要求時該紀 隨時可以提交。E. 規範書、計算書、施工製造圖、材單及其他設計文件及資須明確並經校核符合設備規範。(2) 當監造單位要求時,上述事項,包含負責部門之名稱及負責人員姓名隨時可提交(如工廠測試時之簽名認證)。(3) 根據其品保系統(及手冊),承包商於開始製造之前必須準備並提送 品保檢查及測試計畫呈監造單位審查。該表須指出工廠現場檢驗及測試步驟。監造單位將指示何種步驟他希望與測試,何種測試僅需測試證明等。(4) 當承包商與監造單位對上述計畫獲得一致意時,該計畫則視為委託工廠供應設備時執
27、一測試之依據。需要監造單位會同測試之邀請函須於測試開始前2 個月發出。3. 施工3.1 安裝3.1.1 現場配線設備及現場配線之安裝應依屋內線裝置規則及屋外供電線裝置規則規定辦。如前述規則無規定者依設計圖面規定。3.2 現場試驗3.2.1 通則:現場試驗應依照製造廠印製之明辦。3.3 檢驗3.3.1 依規定進 產品及施工檢驗。本章結束12第16132 章導線管1. 通則1.1 本章概要明導線管之材、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1.2 工作範圍1.2.1 屬導線管1.2.2 非屬導線管1.3 相關章節1.3.1 第01330 章-資送審1.3.2 第01450 章-品質管制1.4 相關準則1.4.1
28、中國國家標準( CNS)1.4.2 美國電機製造業協會( NEMA)1.4.3 美國保險業實驗所( UL)1.4.4 經濟部最新修訂屋內外線裝置規則1.5 資送審1.5.1 資提送審查應依據第 01330 章資送審及本節之規定辦。1.5.2 施工製造圖:標示導線管明確位置,並須註明尺寸。1.5.3 廠商資:敘述導線管之產品型。1.5.4 樣品:依據設計圖 所標示之導線管,除業主另有規定外,每一項目均提送一件樣品,樣品已包含於約內另計價。1.6 品質保證1.6.1 須符合第01450 章品質管制以及本節之規定。1.6.2 導線管及配件均應符合 CNS 標準之產品。1.7 運送、儲存及處1.7.1
29、 導線管運送及卸下時,須注意勿損壞導線管。1.7.2 卸貨時長 超過6m 時,全長均須加支持。1.7.3 應儲存於乾燥地點,避免灰塵、雨及陽光曝曬。如置於室外,導線管上方須加遮蓋。2. 產品2.1 功能2.1.1 電機導線管須能提供一完整管及配件的組合,包含管接頭、接器、彎頭、護管夾、管帽及其他形成完整系統的元件和配件。132.2 材2.2.1 屬導線管(1) 種:薄鋼導線管,厚鋼導線管,無紋導線管。(2) 本體:符合CNS 4624 G3110 第1 或CNS 9278 G3195 第一之規定。(3) 厚:符合 CNS 2606 C4060 之規定。(4) 防銹:鍍鋅或鋅熔射處。2.2.2
30、非屬導線管(1) 種: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2) 本體:聚氯乙烯樹脂或聚氯乙烯為主體之共聚合體。(3) 厚:符合 CNS 1302 K3006 之規定。2.3 工廠試驗及品質管制2.3.1 依據第01450 章品質管制以及本節之規定。2.3.2 導線管、配件等出廠應附測試報告,必要時會同廠試或送往檢驗機構測試,其測試報告並需經品管主管簽字,檢驗測試所發生之費用均已含於工程總價內。3. 施工3.1 準備工作3.1.1 查驗施工製造圖是否與工地實況相符。3.1.2 協調並配合各項工作順序及進,避免與其他工作衝突。3.1.3 檢查及確認所施作材 之規格及配置位置。3.2 安裝3.2.1 導線管(1)
31、 除另有圖示或規定者外,導線管儘可能為明管。明管則與建築牆壁平,用直角彎頭。除另有規定者外,明管可斜角走向。出線盒間導線管均須續佈置,有分接頭時則須做接線盒。轉彎應使用大半徑彎頭或加適當之附件。(2) 混凝土地板下土直埋之導線管應以 175kgf/cm2 之混凝土保護。(3) 平之配管應與蒸汽或熱水配管至少隔距300mm ,橫交時至少隔150mm,水配管至少75mm, 瓦斯管至少 100mm。(4) 室外地下導線管:室外地下導線管向人孔及手孔之傾向應至少保持0.25% 之坡,應注意防止積水。導線管內安裝任何電線或電纜時應先完全清掃乾淨。在每一空管槽內應下一尼繩以備未安放電線或電纜用,同時其出口
32、應加帽或加栓,以防止雜物或水份進入,直到安置電線為止。(5) 機械設備之空間:在機械設備之空間中,裝設明管時應適當考慮通風管及機械配管。所有明管須配合現場而加設吊掛裝置確實固定。(6) 建築天花板:導線管通過場所如有建築天花板時,則將導線管設在建築天花板上方,而埋於板內。(7) 磨光:導線管之磨光應在攻牙以後,端應正,對齊裝進雙接頭,管接頭及套接管中。(8) 線盒:如導線管之長超過30m,或三個以上90彎頭,應在維修可及之處做線盒。14(9) 支撐:所有支撐元件均應有適當之紋接合,接合之紋部分及未 可調之紋應清晰可。(10) 越過伸縮縫之導線管:導線管跨過伸縮縫者應有認可型式之膨脹接頭。(11
33、) 接地之續性:屬導線管及接頭應保持電機及機械之續。(12) 屬導線管之末端處A. 屬導線管於 割,攻牙及鉸光後,應予徹底清掃,所有帶紋之套接管及管接頭,應在組合之前即以適當之無鉛,導電、抗蝕,潤劑塗抹使之防水。B. 導線管接合完畢,應即塗上保護之鋅粉漆,以防止在扳手咬痕上腐蝕,導線管進入線盒,箱體,及設備之時應使用護圈。導線管末端通至線盒而無接管者應以鎖帽及一護圈固定。(13) 非屬導線管接:塑膠管割後,管口應自內向外修光以去除毛糙角,並應完全擦掃乾淨,塑膠管之接頭應採用製造廠商建議之封劑,並應保持水密。每一導線管包括彎頭,肘管、及其他配件在內。在線點間導線管之全長得含有三個以上90彎頭,總
34、角為270,包含出線口之彎頭及配件。(14) 埋入導線管A. 通則:在澆置混凝土前,所有待埋入之導線管及嵌入物均應確實固定位置並予撐,此等件應無銹垢,鬆脫之銹點,乾固之漿,或其他可妨礙其固著之表層。用以支持導線管之木頭可埋入。B. 凡導線管穿越牆壁至凍室,牆壁之面有壓差或濕氣,導線管應有合適之管封,此種管封係使用格式管封。導線管通過建築之伸縮縫時應採膨脹接頭。C. 依下方法安裝埋入混凝土之屬導線管。a. 導線管安裝完畢並在澆置混凝土以前,承包商應以合適之屬線穿於每一導線管,如有能通過者,應重新換裝導線管,屬線及通管棒應由承包商提供。b. 澆置混凝土以前,導線管之每一外管口應加蓋,每一出線口,線
35、口及接線盒均應以紙或布滿,盒蓋也應予以封妥。c. 承包商應對埋入之地下導線管做下試驗。70mm 及大之導線管應以通管棒 過。較小之導線管應以適當尺寸之鋼絲附刷過。任何導線管如有阻礙現象,應使用一特製之棘齒銼,或以割式通線,或其他可接受之方法加以清除。d. 如此種阻礙無法清除,或有可能損傷電纜之情況時,此一導線管應予換新。e. 由水 穿出準備將 延接用的導線管,應在 紋下端至少保距地300mm 之長,並以鋼質管加帽。f. 埋入之導線管彎頭依下表規定:標準尺寸mm(CNS)廠製最小半徑mm現場彎製最小半徑15mm16, 22 & 28 200 25042 250 30054 300 38070 3
36、80 46082 460 610104 610 760g. 現場製作之彎頭應無痕,齒痕、及其他表面之損傷。(15) 明管A. 除必須使用錨碇栓埋設者外,吊架及支撐配件之製作及組 均須考慮跨過結構伸縮縫時,須使管槽可自由移動,並設地震防護補強。B. 每一吊架應於裝妥載重時可以調整。C. 施工中,導線管仍須支撐以防止變形並確保獨之支持。D. 位在戶外之導線管應以同之屬帶或管夾繫,出線盒在戶外及在潮濕場所應保持防候及水密。E. 導線管間最長之支持間距應依屋內外線裝置規則辦。F. 膨脹水栓應為鋼質或鐵質,放在以碳化物鑽頭所鑽之孔或其他核可之方法鑽製之孔內(預埋栓亦可)。G.結構鋼繫件應含C 型夾帶扣夾
37、,焊固之柱,或認可之夾。H.吊桿應符合下之一覽表,吊掛一支以上導線管時,應使用較大直徑之吊桿(吊桿可採用全牙式電鍍桿或熱浸鍍鋅桿)。導線管直徑(mm CNS) 吊桿直徑(mm)54 或小 1070104 12I. 每一吊桿應有一吊環以承載導線管,上方應出空間以備上下調整及裝設鎖帽。(16) 多向支持式吊架A. 多向支持式吊架係為支或以上之吊桿者,可用於電纜架或做為多支導線管之共同吊掛。應使用地震防護之支撐。B. 此型式吊架之間距應依吊掛最小導線管之距辦。C. 遇有僅吊支導線管時,吊桿之直徑應依較大直徑之導線管辦,如吊掛多於二支導線管時,最少須採用16mm 直徑吊桿。D. 吊架橫桿應採用角鋼,在
38、垂直方向之腳應較長,或用特製之鋼質箱形槽鐵以裝上彈簧式帽,每一槽鐵帽之最大定額載重應少於450 。E. 與導線管相接觸之U 型栓應限制每一導線管左右移動,但應容許導線管動。(17) 側牆上吊掛之水平導線管A. 54mm 以下之導線管可使用膨脹栓及單孔鍛鐵導線管夾固定。B. 導線管沿有濕氣之牆吊掛,或其導線管之直徑大於54mm 應以牆角架支持,每一牆角架16應以小於38mm38mm 3mm 之角鐵製作,並應有三點於牆上,牆角架應作熱浸鍍鋅。(18) 導線管豎管及垂直配管A. 通過結構地板之豎管,在每一地板面應有豎管夾固之。B. 承載支點之間距應超過3m。C. 自水平走向開始之豎管可以水平導線管邊
39、之吊桿支持,每一吊桿及管夾可承載全部載重。(19) 可撓性屬導線管A. 除另有規定者外,可撓性屬導線管之製作應符合明管適用之構造,附件應 於導線管,而其夾住導線管之壓應符合可撓性鋼管所規定之電阻及試驗。B. 可撓性屬導線管可使用於照明燈具及在天花板上之其他設備。C. 可撓性屬導線管可撓性液密屬導線管應使用於結馬達及其他有振動或移動之設備。D. 凡屬熱偶裝置,各種感測器及電磁閥之配管均須使用可撓性導線管。(20) 凡導線管穿越防火牆、防火隔間、防火板、或防火結構天花時,其管周圍之結構開口亦須按規定加設延燒防火材。3.2.2 導線管配件(1) 管封:每一地下導線管接頭均應加封,使其保持水密。(2)
40、 管套節:建築之結構及其他情況使導線管無法使用標準之紋雙接頭時,得用導線管套節。(3) 止鎖帽及護圈:所有導線管與出線盒,接線盒或箱體之接合應在盒之外部使用止鎖帽,並在內部使用止鎖帽及護圈。(4) 絕緣護圈:導線管之末端如為36mm 以上者,應設有接地型絕緣護圈。3.3 檢驗3.3.1 所有待埋入之導線管及嵌入物施作完成後,在澆築混凝土之前,應會同監造單位到場檢核及認可。3.3.2 依規定進 產品及施工檢驗。本章結束17第16133 章電機接線盒及配件1. 通則1.1 本章概要明電機接線盒及配件之材、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1.2 工作範圍1.2.1 屬接線盒及配件1.2.2 非屬接線盒及配件1
41、.3 相關章節1.3.1 第01330 章-資送審1.3.2 第01450 章-品質管制1.3.3 第16132 章-導線管1.4 相關準則1.4.1 中國國家標準( CNS)1.4.2 美國保險業實驗所( UL)1.4.3 經濟部最新修訂屋內線 裝置規則及屋外供電線裝置規則。1.5 資送審1.5.1 資提送審查應依據第 01330 章資送審及本節之規定辦。1.5.2 施工製造圖:標示接線盒明確位置。1.5.3 廠商資:敘述接線盒之產品型。1.5.4 樣品:依據設計圖 所標示之接線盒,除業主另有規定外,每一項目均提送一件樣品,樣品已包含於約內另計價。1.6 品質保證1.6.1 遵從第01450
42、 章品質管制以及本節之規定。1.6.2 接線盒及配件均應為符合CNS 標準之產品。1.7 運送、儲存及處1.7.1 交運的產品應有妥善的包裝,以免在運送過程中造成損壞或變形。1.7.2 產品及包裝應有清楚的標,以辨廠商名稱、產品、產地或組件的編號及型式。2. 產品2.1 材2.1.1 屬接線盒及配件(1) 種:開關盒,出口盒,混凝土用盒。(2) 本體:加壓成型或熔焊成型。(3) 厚:2.0mm。(4) 型式:方型,八角型,有蓋型,無蓋型。18(5) 防銹:符合 CNS 6079 C4223 第4.2 節規定。(6) 深:6cm 以上。2.2 工廠實驗及品質管制2.2.1 依據第01450 章品
43、質管制以及本節之規定。2.2.2 接線盒出廠應附測試報告,必要時會同廠試或送往檢驗機構測試,其測試報告並需經品管主管簽字,檢驗測試所發生之費用均已含於工程總價內。3. 施工3.1 準備工作3.1.1 查驗施工製造圖是否與工地實況相符。3.1.2 協調並配合各項工作順序及進,避免與其他工作衝突。3.2 安裝3.2.1 依據製造廠商產品型 的指導文件安裝產品。3.2.2 安裝應保持其垂直及水平。安裝高須符合施工製造圖及監造單位指示。3.2.3 出線口如係在同一牆上背對背安裝時應予錯開,水平方向相距150mm ,以防止噪音之傳遞。3.2.4 出線口如在水 牆或柱上,出線盒應與完工之表面相齊。3.2.
44、5 出線盒如裝在水 或混凝土結構應使用膨脹 栓固定,在鋼樑上用樑夾,栓等固定,線箱應在扭及撓下仍固,必要時應加角鐵以保持其堅固性。盒蓋應有足夠之絲以確保其與出線盒續接觸。3.2.6 出線盒之定位應使各邊與牆壁,門框,地板相平,每一出線盒應有盒蓋。所有嵌入式開關及插座出線口,應使其前緣與完工之牆面相齊,而與牆壁、門框及地板相平。每一接線盒及端子盒,除埋設於混凝土中者外,其底部應有直徑最小為6mm 之水孔個。如在盒中使用端子板,應最少出20% 備用端子,導線進入線盒之開口應予封閉。盒中未用之開口,應用可拆掉之屬封口或栓予以封閉。屬管槽所用之線盒如位在潮溼之場所應採用套口式。在其他場所之出線盒應為鋼
45、板製,設在潮溼場所之鑄鐵出線盒及嵌入式者均須加設墊圈。3.2.7 出線盒及其支座應依下 方式予以固定:(1) 用木絲或有同樣支持強 之絲釘固定在木上。(2) 用栓及膨脹盾( Expansion Shield)固定於混凝土或磚上。(3) 用肘節栓固定於空心石材上。(4) 用絲或焊固之 柱固定在鋼結構上。(5) 有紋之 柱可採用擊釘槍在非預鑄混凝土之場合驅入,並配合鎖墊圈及帽,或釘式尼錨栓,以代替木絲,膨脹盾,或屬絲。在開放的架空安裝空間中,鑄製屬出線盒應與燈具分別支撐。無紋接頭之鑄製屬出線盒及板出線盒應直接裝在建築之結構上,或用圖示吊桿吊掛(Bar Hangers)。埋入混凝土中之線盒在澆置混凝
46、土前,導管引進處,應使用帽鎖及護圈確實固定。大於0.0016m 3 之線盒採出式者,應使用9mm 或大的栓及槽鐵,或採帶紋之混凝土嵌入物,或屬膨脹盾予以支持。用於石牆或瓷磚牆上出線盒應為方角磚型或標準出線盒附方型盒蓋。3.3 檢驗193.3.1 所有待埋入之接線盒施工完成後,在澆置混凝土之前,應會同監造單位到場檢核及認可。3.3.2 依規定進 產品及施工檢驗。本章結束20第16140 章配線器材1. 通則1.1 本章概要明一般電機安裝之電線接及其相關配件之相關規定。1.2 工作範圍1.2.1 電線之接1.2.2 電線之接所需之配件1.3 相關章節1.3.1 第01330 章-資送審1.3.2
47、第01450 章-品質管制1.3.3 第16010 章-基本電機規則1.3.4 第16120 章-電線及電纜1.3.5 第16150 章-接線裝置1.4 相關準則1.4.1 中國國家標準( CNS)1.4.2 屋內線裝置規則及屋外供電線裝置規則1.4.3 美國保險業實驗所( UL)1.5 資送審1.5.1 品質管制計畫書1.5.2 施工計畫1.5.3 樣品:依據設計圖,提送所需二件樣品 。樣品已包含於約總價內,另計計價。1.6 品質保證1.6.1 品質保證工作之執 應符合第 01450 章品質管制及其他章節相關準則對有關配線器材之要求並應依據測試之規定進測試。1.7 運送、儲存及處1.7.1 產品應有妥善的包裝,以免運送過程中造成損壞或變形,產品及包裝應有清楚的標以辨廠商名稱,產品、產地或組件的編號及型式。1.7.2 承包商須以防止損壞的方式管產品。2. 產品2.1 材2.1.1 所有配線器材,應依設計圖所示,提供所需之配線器材,並應符合CNS、 UL 相關之規定。3. 施工213.1 準備工作3.1.1 檢查所需之 接工具。3.1.2 在接之前,徹底清潔電線。3.2 安裝3.2.1 使用分接頭和端子的接合以獲得導線之最大安培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