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沟槽开挖与回填2.l 施工排水1.施工排水应编制施工设计,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排水量的计算;(2)排水方法的选定;(3)排水系统的平面和竖向布置,观测系统的平面布置以及抽水机械的选型和数量;(4)排水井的构造,井点系统的组合与构造,排放管渠的构造、断面和坡度;(5)电渗排水所采用的设施及电极。2.施工排水系统排出的水,应输送至抽水影响半径范围以外,不得影响交通且不得破坏道路、农田、河岸及其他构筑物。3.在施工排水过程中不得间断排水,并应对排水系统经常检查和维护。当管道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严禁停止排水。4.施工排水终止抽水后,排水井及拔除井点管所留的孔洞,应立即用砂、石等材料填实;地下
2、水静水位以上部分,可采用粘土填实。 5.冬期施工时,排水系统的管路应采取防冻措施;停止抽水后应立即将泵体及进出水管内的存水放空。 6.采取明沟排水施工时排水井宜布置在沟槽范围以外,其间距不宜大于 150m。7.在开挖地下水水位以下的土方前应先修建排水井。8.排水井的井壁宜加支护;当土层稳定、井深不大于 12m 时,可不加支护。9 .当排水井处于细砂、粉砂或轻亚粘土等土层时,应采取过滤或封闭措施。封底后的井底高程应低于沟槽槽底,且不宜小于1.2m。10 .配合沟槽的开挖,排水沟应及时开挖及降低深度。排水沟的深度不宜小于 0.3m。11.沟槽开挖至设计高程后宜采用盲沟排水。当盲沟排水不能满足排水量
3、要求时,宜在排水沟内埋设管径为 150200mm 的排水管。排水管接口处应留缝。排水管两侧和上部宜采用卵石或碎石回填。12.排水管、盲沟及排水井的结构布置及排水情况,应作施工记录。13.井点降水应使地下水水位降至沟槽底面以下,并距沟槽底面不应小于 0.5m。14.井点孔的直径应为井点管外径加 2 倍管外滤层厚度。滤层厚度宜为 1015cm。井点孔应垂直,其深度应大于井点管所需深度,超深部分应采用滤料回填。15.井点管的安装应居中,并保持垂直。填滤料时应对井点管口临时封堵。滤料应沿井点管四周均匀灌入;灌填高度应高出地下水静水位。16.井点管安装后,可进行单井或分组试抽水。根据试抽水的结果,可对井
4、点设计进行调整。17.轻型井点的集水总管底面及水泵基座的高程宜尽量降低。滤管的顶部高程,宜为井管处设计动水位以下不小于 0.5m。18.井壁管长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士 100mm;井点管安装高程的允许偏差应为100mm。22 沟槽开挖1.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宜按下式计算:BD 1+2(b1+b2+b3)式中 B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 (mm);D1管道结构的外缘宽度(mm);b1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mm),可按表 32I 采用;b2管道一侧的支撑厚度,可取 150200mm:- b3 现场浇筑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管渠一侧模板的厚度 (mm)。 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mm ) 表 3.2.1 管
5、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 b1 管道结构的外缘宽度 D1 非金属管道 金属管道 D1500 400 300 50080150 次 千 路 90 92 支 路 87 。 90 快速路及主干路 87 90 150 次 千 路 87 90 支 路 87 90 注:1表中重型击实标准的压实度和轻型击实标准的压实度,分别以相应的标准击实试验法求得的最大干密度为 100;2回填土的要求压实度,除注明者外,均为轻型击实标准的压实度( 以下同)。(2)矩形或拱形管渠的压实度应按设计文件规定执行;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其压实度不应小于 90; (3)有特殊要求管道的压实度,应按设计文件执行;(4)当沟槽位于路基范围内,且
6、路基要求的压实度大于上述有关款的规定时,按本规范第 35 12 条执行。14当管道覆土较浅,管道的承载力较低,压实工具的荷载较大,或原土回填达不到要求的压实度时,可与设计单位协商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具有结构强度或可以达到要求的其他材料回填。为提高管道的承载力可采取加固管道的措施。15.没有修路计划的沟槽回填土,在管道顶部以上高为 50cm,宽为管道结构外缘范围内应松填,其压实度不应大于 85 ;其余部位,当设计文件没有规定时,不应小于 90。处于绿地或农田范围内的沟槽回填土,表层 50cm 范围内不宜压实,但可将表面整平,并宜预留沉降量。16.管道沟槽回填土,当原土含水量高且不具备降低含水量
7、条件不能达到要求压实度时,管道两侧及沟槽位于路基范围内的管道顶部以上,应回填石灰土、砂、砂砾或其他可以达到要求压实度的材料。17.检查井、 雨水口及其他井室周围的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1) 现场浇筑混凝土或砌体水泥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规定;(2)路面范围内的井室周围,应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材料回填,其宽度不宜小于 40cm;(3)井室周围的回填,应与管道沟槽的回填同时进行;当不便同时进行时,应留台阶形接茬;(4)井室周围回填压实时应沿井室中心对称进行,且不得漏夯;(5)回填材料压实后应与井壁紧贴。18.新建给水排水管道与其他管道交叉部位的回填应符合要求的压实度,并应使回填材料与被支承管道紧贴。